分红算工资收入吗

2024-05-05 11:07

1. 分红算工资收入吗

‍
分红不算工资收入。
分红按20%的税率缴纳个税。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一九八九年九月三十日国务院批准  一九九○年一月一日国家统计局令第一号发布)
 第十一条  下列各项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
    (九) 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
《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分红算工资收入吗

2. 哪些收入不计入工资总额

(一)津贴和补贴不计入工资总额。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A)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B)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二)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发明创造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 
  (三)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
  (四)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五)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 
  (六)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七)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八)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职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 
  (九)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十)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 
  (十一)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  
  (十二)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或管理费; 
  (十三)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  
  (十四)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十五)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

3. 哪些收入不计入工资总额?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什么是计时工资,包括哪些部分  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
  (一)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 
  (二)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
  (三)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
  (四)运动员体育津贴。什么是计件工资,计件工资包括哪些部分  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
  (一)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二)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三)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什么是奖金,奖金包括哪些部分  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 
  (一)生产奖; 
  (二)节约奖; 
  (三)劳动竞赛奖; 
  (四)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 
  (五)其他奖金。什么是津贴和补贴  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一)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二)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下列各项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 
  (一)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发明创造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 
  (二)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
  (三)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四)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 
  (五)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六)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七)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职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 
  (八)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九)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 
  (十)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  
  (十一)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或管理费; 
  (十二)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  
  (十三)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十四)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

哪些收入不计入工资总额?

4. 公司股份分红算工资收入吗

股东分红并不算算工资性收入。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指出:“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工资’是劳动者劳动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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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福利费是否计入工资总额

福利费不计入工资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扩展资料包括拨交的工会经费,按标准提取的工作人员福利费,独生子女保健费,公费医疗经费,未参加公费医疗单位的职工医疗费,因工负伤等住院治疗,住院疗养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病假两个月以上人员的工资,职工探亲旅费;
由原单位支付的退职金,退职人员及其随行家属路费,职工死亡火葬及费用,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以及由“预算包干结余”开支的集体福利支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职工福利费

福利费是否计入工资总额

6. 工资总额包括福利费吗


7. 工资发放总额是指税前工资总额还是税后工资总额?

工资发放总额是指税后工资总额。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对该条例第四十条的解释:“为了公平税负,企业所得税法统一了内、外资企业的税前扣除政策,包括职工福利费方面的税前扣除政策。
本条进一步明确了,包括内、外资企业在内的所有纳税人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虽然扣除比例与原内、外资税法一致,但作为扣除基准的“计税工资”已改为“工资、薪金总额”,实际上已经提高了扣除限额”。
这里的工资薪金总额应当是指企业根据国税函[2009]3号文件等相关规定在税前列支的工资薪金总额。
根据《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第二条:“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

扩展资料
根据我国《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构成,具体如下:
1、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2、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
3、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
4、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指特殊情形下必须支付的工资,例如探亲假、产假等期间工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资总额

工资发放总额是指税前工资总额还是税后工资总额?

8. 计算工会经费基数是否含股利分红

一.计算工会经费基数应该不含股利分红;
1.股利:股份公司通常在年终结算后,将盈利的一部分作 为股息按股额分配给股东。股利的主要发放形式有现金股利、股票股利、财产股利和 建业股利。
2.分红:股份公司在支付股息之后仍有盈余,将其再分派给股东的分配活动,股东分得的除股息以外的盈余部分就是红利。对于非纯粹股份经济的合作经济组织或集体企业来说,分红是指投资入股的投资组织成员按其投资比例分配企业税后盈利中分红基金的分配活动。股票分红遵守下列原则:分红的方法应在公司法或公司章程中都要有明确的规定,分红过程必须依照法规章程办理;公司无盈利不分红,盈利少则少分,亏损时不分,股东分红采用平等原则,分配的金额、日期等对各个股票持有者不应存在差别,并且,优先股不参与分红。

二.工会经费,是指工会依法取得并开展正常活动所需的费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会经费的主要来源是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和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交的经费这二项,其中2%工会经费是经费的最主要来源。
工资总额组成内容如下:
(1)各种工资。
①计时工资:按照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包括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计时工资;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事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按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及学徒工的生活津贴。
②基础工资:按照中发〈1985〉9号文件规定,以“大体维持工作人员本人的基本生活费”确定的工资。
③职务工资:按照中发〈1985〉9号文件规定,“按照工作人员职务高低、责任大小、工作繁简和业务水平确定”的工资。
④计件工资: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包括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按工作量包干计件、按营业额提成、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度或方法支付的工资。
⑤加班加点工资:对在法定节日、公休假日工作的职工,以及在正常工作日以外延长工作时间进行工资的职工发给的劳动报酬。
⑥其他:根据国家规定支付的工资。如保留工资、附加工资、调整工资补发上年的工资等。
(2)各种奖金。对职工超额劳动的一种鼓励,是为了奖励先进,对生产、工作上有优良成绩的职工,在标准工资以外交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
①各种生产(业务)奖:如质量奖、安全奖、提前竣工奖、综合奖、年终奖、劳动分红、影剧院超场奖、教师超钟点奖等。
②节约奖:包括特定燃料、原材料节约奖。
⑧劳功竞赛奖:包括发给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劳动模范的各种实物奖励和奖金。
④增收节支奖:机关、事业单位增收节支行政经费对职工的奖励。
⑤其他奖金:铁道、交通运输部门从补票收入中支付的“堵漏奖”等。
⑥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劳动分红。
(3)各种津贴。为了补偿职工额外或特殊的劳动消耗,以及为了保证职工的工资水平不受特殊条件影响,而以津贴形式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包括:
①对劳动强度大、劳动条件差的工种实行的津贴:如从事野外、高空、井下、流动施工、林区、高温、艰苦气象台站、微波站、冷库低温、废品回收人员岗位、卫生防疫、医疗卫生、科技保健等工作津贴,以及夜班中班津贴、夜餐费和班中餐等。
②工龄、教龄和护士工龄津贴等。
③技术津贴。如特级教师、科研、优秀运动员技术补贴和体育津贴等。
④班组长津贴、中小学班主任津贴。
⑤其他津贴。直接支付给个人的冬季取暖补贴、职工生活津贴(如粮价补贴、煤价补贴等)、伙食津贴(如火车司机乘务员的乘务津贴、航行人员伙食津贴、空勤人员伙食津贴、汽车司机行车津贴、运动员伙食津贴、邮电人员外勤津贴、回民伙食津贴)、房贴、水电贴、书报费以及学徒服装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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