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摊费用在新会计准则怎么处理的

2024-05-19 00:43

1. 待摊费用在新会计准则怎么处理的

新准则下原制度规定的待摊费用的会计处理
原制度规定的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且分摊期限在1年以内(包括1年)的各项费用,如低值易耗品和出租出借包装物摊销、预付保险费、经营租赁的预付租金、预付报刊杂志费、季节性生产企业在停工期内的费用、一次交纳数额较大需分摊的印花税以及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
(一)低值易耗品和出租出借包装物摊销
对于原制度中的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在新准则中归类到“周转材料”科目核算。新准则应用指南指出,周转材料是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实物形态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如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应当采用一次转销法或者五五摊销法进行摊销;企业(建造承包商)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和其他周转材料等,可以采用一次转销法、五五摊销法或者分次摊销法进行摊销。“周转材料”科目可按其种类,分别“在库”、“在用”和“摊销”进行明细核算。
采用一次摊销法的,领用时应按其账面价值,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周转材料”科目。周转材料报废时,应按报废周转材料的残料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工程施工”等科目。
采用其他摊销法的,领用时应按其账面价值,借记“周转材料——在用”科目,贷记“周转材料——在库”科目;摊销时按应摊销额,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周转材料——摊销”科目。周转材料报废时应补提摊销额,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周转材料——摊销”科目。同时,按报废周转材料的残料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工程施工”等科目;并转销全部已提摊销额,借记“周转材料——摊销”科目,贷记“周转材料——在用”科目。
(二)预付保险费、经营租赁的预付租金、预付报刊杂志费
对于预付保险费、经营租赁的预付租金、预付报刊杂志费的处理,按预付的金额分别计入有关成本或损益类科目。属于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计入管理费用;属于企业生产车间(部门)为生产产品或者提供劳务而发生的计入制造费用;属于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计入销售费用。预付上述款项时,借记“管理费用”、“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季节性生产企业在停工期内的费用
新准则应用指南中规定,企业发生的季节性的停工损失,借记“制造费用”科目,贷记“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一次交纳数额较大、需分摊的印花税
对于一次交纳数额较大、需分摊的印花税的处理,新准则应用指南规定,企业按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
(五)固定资产修理费用
新准则规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准则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支出只是确保固定资产处于正常工作状态,通常不满足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应在发生时计入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不得采用预提或待摊方式处理。新准则应用指南规定,企业生产车间(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如不满足资本化条件,应当直接计入管理费用。企业发生的与专设销售机构相关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直接计入销售费用。

待摊费用在新会计准则怎么处理的

2. 请教各位,新老会计准则的待摊费用如何处理

  1、继续保留这个科目期末将其反映在新准则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和“其他流动负债”科目中。
  2、企业待摊费用有期末余额的,在“预付款项”项目中反映,待摊销时计入相应的科目。
  新发生费用时可根据以下来做处理:
  新准则待摊费用的处理:

  1、低值易品和出借出租包装物摊销的会计处理。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属于企业的周转材料。周转材料是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态、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因此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应通过“周转材料”科目核算,企业的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周转材料,应当采用一次转销法或者分次摊销法进行摊销;建造承包商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其他周转材料,可以采用一次转销法或者分次摊销法进行摊销。企业应当采用一次转销法或者分次摊销法对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进行摊销,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者当期损益。生产领用包装物,应将其成本计入制造费用;随同商品出售但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应将其成本计入当期销售费用; 随同商品出售并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应将其成本计入当其他业务成本。
  2、预付保险金、经营租赁预付租金、预付报刊杂志费的会计处理。多年来,利润表在企业财务报表体系中一直居于显要地位,利润也成为各方面考核企业管理层业绩、衡量企业盈利能力的重要指标。但是,利润反映的毕竟只是企业某一期间的经营成果。会计准则的制定,避免为一些企业留下追逐短期利益和操纵利润的空间,确立了资产负债表观的核心地位。因此,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于预付,后期才逐渐形成的费用的项目,应直接计入相关费用类科目进行核算。属于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计入管理费用;属于企业生产车间为生产产品或者提供劳务而发生的计入制造费用;属于企业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计入销售费用。
  3、季节性生产企业停工期间的费用的会计处理。这类企业发生的季节性的停工损失,可直接计入生产费用,即发生时,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4、固定资产日常维修费用的会计处理。关于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新会计准则规定,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而固定资产的日常维修主要是为了维护和保持固定资产的正常工作状态而进行的修理,其特点表现为修理范围小、一次修理费用少、修理间隔期限短,一般不满足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发生的修理费用不需要采取预提或者待摊的办法进行处理,可直接列入当期损益。
  5、一次交纳数额较大的印花税。新准则规定,企业按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得采用待摊方式处理。发生时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印花税
  -车船使用税
  -房产税等
  其他应交款-矿产资源补偿费
  以上是照本宣科。
  附加费和地方附加的处理
  月未计提时:
  借:主营税务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其它未交款-附加费
  应交税金-其它未交款-地方教育附加费
  记得同时要将: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结转到本年利润
  支付时:借:应交税金-其它未交款-附加费
  应交税金-其它未交款-地方教育附加费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印花税的处理:借:管理费用-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3. 待摊费用在新会计准则下该怎么进行会计处理?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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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待摊费用在新会计准则下的会计处理
  (一)按新准则规定,“待摊费用”科目中一些内容已不在该科目中核算。
  1.经营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经营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应通过“长期待摊费用”科目核算,并在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
  2.固定资产修理费。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不再采用待摊或预提方式,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生产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企业发生的与专设销售机构相关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借记“销售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预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超过一年以上摊销的固定资产租赁费用,应在“长期待摊费用”账户核算。
  4.低值易耗品摊销、出租出借包装物摊销。采用一次转销法的,领用时应按其账面价值,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周转材料”。采用其他摊销法的,领用时应按其账面价值,借记“周转材料(在用)”,贷记“周转材料(在库)”;摊销时应按摊销额,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周转材料(摊销)”。

  (二)除上述几项业务外,还有一些需要在“待摊费用”科目中核算的业务。
  比如:预付保险费、预付报刊订阅费、预付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以及一次购买印花税票和一次交纳印花税额较大需分摊的数额等。但是新发布的会计科目表中,删去了“待摊费用”科目,资产负债表中也删去了“待摊费用”项目。这几项业务如何处理,有几种观点。
  观点一、一次记入损益
  这种观点认为,待摊费用是企业已经支付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摊销期在一年以内(包括一年)的费用,支出发生时一次计入损益与分期摊销计入损益对全年的损益影响是一样的。但这里认为,这样处理不符合权责发生制的核算基础,没有严格划分费用的受益期间,不能正确计算各个会计期间的成本和盈亏,不能体现“谁受益,谁负担费用”。比如:2007年12月支付2008年的报刊杂志费,是不能计入2007年损益的。
  观点二、设置“待摊费用”科目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分拆、合并会计科目。因此,企业如有预付保险费、预付报刊订阅费、预付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以及一次购买印花税票等业务,可以增设“待摊费用”科目。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中反映。
  【例1】假定某企业10月份通过银行预付第4季度保险费12600元。其中基本生产车间6900元,辅助生产车间1800元,企业行政管理部门2700元,专设的销售机构1200元。
  支付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待摊费用—预付保险费12600
  贷:银行存款12600
  10月份该企业要编制待摊费用分配表(略),然后,根据待摊费用分配表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制造费用—保险费2900
  管理费用—保险费900
  营业费用—保险费400
  贷:待摊费用—待摊保险费4200
  该企业11、12月份再做与10月份相同的会计分录即可。 观点三、不增设“待摊费用”科目企业预付保险费、预付报刊订阅费、预付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以及一次购买印花税票时,在“预付账款”科目核算,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的“预付款项”项目中反映。

  二、预提费用在新会计准则下的会计处理
  (一)按照新准则,预提的租金和短期借款利息已不在本科目核算。
  1.预提短期借款利息。按照新准则,企业预提的短期借款利息在“应付利息”科目中核算。预提利息时,借记“财务费用”,贷记“应付利息”;支付利息时,借记“应付利息”,贷记“银行存款”。
  2.预付固定资产租金。按照新准则,企业应付租入固定资产租金在“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
  【例2】 甲公司从2007年1月1日起,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管理用办公设备一批,每月租金8000元,按季支付。3月3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应付租金。甲公司的有关会计处理如下:
  (1)1月31日计提应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租金:
  借:管理费用8000
  贷:其他应付款8000
  2月底会计处理同上。
  (2)3月31日支付租金:
  借:管理费用8000
  其他应付款16000
  贷:银行存款24000

  (二)除上述两项业务外,还有一些业务需要在“预提费用”科目核算。
  比如:预提保险费等。但是新发布的会计科目表中,删去了“预提费用”科目,资产负债表中也删去了“预提费用”项目。这几项业务如何处理,也有几种观点。
  观点一、一次记入损益
  比如:6月末支付前半年的保险费,全部计入6月份的成本费用中。笔者认为,这样处理不符合权责发生制的核算基础。
  观点二、设置“预提费用”科目
  核算时,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中反映。
  观点三、不增设“预提费用”科目
  企业预提保险费等时,在“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反映。
  新会计准则取消了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资产负债表中取消了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项目,这里倾向于第三种观点,即不增设“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企业预提保险费等时,在“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列示。企业预付保险费、预付报刊订阅费、预付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以及一次购买印花税票时,在“预付账款”科目核算,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的“预付款项”项目中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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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摊费用在新会计准则下该怎么进行会计处理?

4. 新准则下,待摊费用如何处理?

新准则下原制度规定的待摊费用的会计处理:
原制度规定的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且分摊期限在1年以内(包括1年)的各项费用,如低值易耗品和出租出借包装物摊销、预付保险费、经营租赁的预付租金、预付报刊杂志费、季节性生产企业在停工期内的费用、一次交纳数额较大需分摊的印花税以及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
(一)低值易耗品和出租出借包装物摊销:
对于原制度中的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在新准则中归类到“周转材料”科目核算。新准则应用指南指出,周转材料是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实物形态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如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应当采用一次转销法或者五五摊销法进行摊销;企业(建造承包商)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和其他周转材料等,可以采用一次转销法、五五摊销法或者分次摊销法进行摊销。“周转材料”科目可按其种类,分别“在库”、“在用”和“摊销”进行明细核算。
采用一次摊销法的,领用时应按其账面价值,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周转材料”科目。周转材料报废时,应按报废周转材料的残料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工程施工”等科目。
采用其他摊销法的,领用时应按其账面价值,借记“周转材料——在用”科目,贷记“周转材料——在库”科目;摊销时按应摊销额,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周转材料——摊销”科目。周转材料报废时应补提摊销额,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周转材料——摊销”科目。同时,按报废周转材料的残料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工程施工”等科目;并转销全部已提摊销额,借记“周转材料——摊销”科目,贷记“周转材料——在用”科目。
(二)预付保险费、经营租赁的预付租金、预付报刊杂志费:
对于预付保险费、经营租赁的预付租金、预付报刊杂志费的处理,按预付的金额分别计入有关成本或损益类科目。属于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计入管理费用;属于企业生产车间(部门)为生产产品或者提供劳务而发生的计入制造费用;属于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计入销售费用。预付上述款项时,借记“管理费用”、“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季节性生产企业在停工期内的费用:
新准则应用指南中规定,企业发生的季节性的停工损失,借记“制造费用”科目,贷记“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一次交纳数额较大、需分摊的印花税:
对于一次交纳数额较大、需分摊的印花税的处理,新准则应用指南规定,企业按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
(五)固定资产修理费用:
新准则规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准则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支出只是确保固定资产处于正常工作状态,通常不满足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应在发生时计入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不得采用预提或待摊方式处理。新准则应用指南规定,企业生产车间(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如不满足资本化条件,应当直接计入管理费用。企业发生的与专设销售机构相关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直接计入销售费用。
三、新准则下原制度规定的预提费用的会计处理:
原制度规定的预提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从成本费用中预先提取但尚未支付的费用,如借款利息、预提的租金、保险费和固定资产修理费等。
(一)借款利息:
新准则应用指南规定,通过设置“应付利息”科目,核算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包括吸收存款、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企业债券等应支付的利息。资产负债表日,应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借记“利息支出”、“在建工程”、“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应付利息”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吸收存款——利息调整”等科目。实际支付利息时,借记“应付利息”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预提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租金和保险费:
根据对待摊费用中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的分析可以得知,新准则及其应用指南不再对固定资产的修理费用进行预提,而是在实际发生时根据支出能否资本化分别进行相应的处理。不能资本化的修理费用直接计入当期费用,可以资本化的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对于当期应负担的租金和保险费,也可以不进行预提,等到实际支付租金和保险费时,按支付的金额分别计入有关成本或损益类科目。
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各项费用,如低值易耗品摊销、一次支出数额较大的财产保险费、排污费、技术转让费、广告费、固定资产经常修理费、预付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等。企业单位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以及在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应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已经支付但不能作为当期费用的支出,流动资产项目之一。根据我国会计制度,低值易耗品也可列入待摊费用。待摊费用的概念基础是权责发生制,也是配比原则的要求。中国新会计准则已废除该科目。

5. 新会计准则下的待摊费用怎么核算?

  原制度规定的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且分摊期限在1年以内(包括1年)的各项费用,如低值易耗品和出租出借包装物摊销、预付保险费、经营租赁的预付租金、预付报刊杂志费、季节性生产企业在停工期内的费用、一次交纳数额较大需分摊的印花税以及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
  (一)低值易耗品和出租出借包装物摊销
  对于原制度中的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在新准则中归类到“周转材料”科目核算。新准则应用指南指出,周转材料是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实物形态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如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应当采用一次转销法或者五五摊销法进行摊销;企业(建造承包商)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和其他周转材料等,可以采用一次转销法、五五摊销法或者分次摊销法进行摊销。“周转材料”科目可按其种类,分别“在库”、“在用”和“摊销”进行明细核算。
  采用一次摊销法的,领用时应按其账面价值,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周转材料”科目。周转材料报废时,应按报废周转材料的残料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工程施工”等科目。
  采用其他摊销法的,领用时应按其账面价值,借记“周转材料——在用”科目,贷记“周转材料——在库”科目;摊销时按应摊销额,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周转材料——摊销”科目。周转材料报废时应补提摊销额,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周转材料——摊销”科目。同时,按报废周转材料的残料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工程施工”等科目;并转销全部已提摊销额,借记“周转材料——摊销”科目,贷记“周转材料——在用”科目。
  (二)预付保险费、经营租赁的预付租金、预付报刊杂志费
  对于预付保险费、经营租赁的预付租金、预付报刊杂志费的处理,按预付的金额分别计入有关成本或损益类科目。属于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计入管理费用;属于企业生产车间(部门)为生产产品或者提供劳务而发生的计入制造费用;属于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计入销售费用。预付上述款项时,借记“管理费用”、“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季节性生产企业在停工期内的费用
  新准则应用指南中规定,企业发生的季节性的停工损失,借记“制造费用”科目,贷记“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一次交纳数额较大、需分摊的印花税
  对于一次交纳数额较大、需分摊的印花税的处理,新准则应用指南规定,企业按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
  (五)固定资产修理费用
  新准则规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准则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支出只是确保固定资产处于正常工作状态,通常不满足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应在发生时计入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不得采用预提或待摊方式处理。新准则应用指南规定,企业生产车间(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如不满足资本化条件,应当直接计入管理费用。企业发生的与专设销售机构相关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直接计入销售费用。

新会计准则下的待摊费用怎么核算?

6. 新会计准则下的待摊费用

1、新准则下,一般待摊费用可计入“预付账款”,预提费用可计入”衣服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核算。预提费用”里的内容,如果有确凿证据需要预提的,只能记入“应付账款”或“其他应付款”了。首次执行日的“预提费用”余额,如果符合负债的定义,则转入相应应付款项,如果不符合负债的定义,则只能核销了按照前期差错更正原则处理。

2、新准则“待摊费用”里的内容不能再待摊,只能发生时一次计入损益。首次执行日的“待摊费用”余额似乎只能计入首次执行日当期损益了

3、个人认为不一定非要跟着新会计准则走,会计政策经常变,你永远也跟不上,只要大的东西没有问题,就没有必要改,假如老准则跟着新准则走的话,最好是全部,不能单独想改哪个就哪个那样还不如不改,且金额过大的话还要在会计报告附注中列明,很麻烦的,假如没有大的影响,非要改的话,还是按原来的吧…… 
4、祝你好运!

7. 新准则取消了待摊费用 那要摊销怎么摊啊?

  新准则取消了待摊费用之后摊销方式:
  分摊记入“应付账款”或“其他应付款”了。
  首次执行日的“预提费用”余额,如果符合负债的定义,则转入相应应付款项,如果不符合负债的定义,则只能核销预提费用里的内容,了按照前期差错更正原则处理。
  新准则下,一般待摊费用可计入“预付账款”,预提费用可计入”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核算。

新准则取消了待摊费用 那要摊销怎么摊啊?

8. 新会计准则下的待摊费用怎么核算?

1、新准则下,一般待摊费用可计入“预付账款”,预提费用可计入”衣服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核算。预提费用”里的内容,如果有确凿证据需要预提的,只能记入“应付账款”或“其他应付款”了。首次执行日的“预提费用”余额,如果符合负债的定义,则转入相应应付款项,如果不符合负债的定义,则只能核销了按照前期差错更正原则处理。
2、新准则“待摊费用”里的内容不能再待摊,只能发生时一次计入损益。首次执行日的“待摊费用”余额似乎只能计入首次执行日当期损益了
3、个人认为不一定非要跟着新会计准则走,会计政策经常变,你永远也跟不上,只要大的东西没有问题,就没有必要改,假如老准则跟着新准则走的话,最好是全部,不能单独想改哪个就哪个那样还不如不改,且金额过大的话还要在会计报告附注中列明,很麻烦的,假如没有大的影响,非要改的话,还是按原来的吧……
4、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