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版企业租赁经营合同

2024-05-19 05:40

1. 最新版企业租赁经营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出租人;
______________及其合伙人,以下简称承租人。
第二条 根据出租人的公开招标和承租人的投标与答辩,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最后评标,_______及其合伙人被确定为中标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依据招标标底所确定的基本内容,特订立本合同。
第三条 _______厂租赁经营后,仍然是全民所有制企业,不改变原来的财政、税收渠道。
第四条 _______厂租赁经营后,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法令。
第五条 _______厂的经营范围和产品方向,原则上应符合______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规划。
第六条 _______厂租赁经营后,应成为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的法人。
第二章 租赁期限、财产和租金
第七条 _______厂租赁经营期限为_______年,即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八条 _______厂共有财产_______元,其中:固定资产_______元,流动资金_______元。租给承租人自主经营。
第九条 租金定为_______元,分_______年缴纳。
其中:
_______年度_______元;
_______年度_______元;
_______年度_______元;
第十条 租金于应交年度的年后三十日内,由银行划拨,一次付清。
第十一条 出租人为了_______厂发展需要,将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为扩
大生产的资金,应当相应增加租金。承租人应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二条 承租人对租赁的固定资产,应提取不低于_______%的折旧基金和_______%的大修理基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 _______厂租赁经营前的债务,由出租人清偿。
第十四条 承租人用个人所得对_______厂投资,产权归承租人所有,租赁期满后,可以带走,也可以折价给下一个承租人。
第三章 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 承租人的权利
第十五条 承租人是_______厂租赁经营期间的法定代表人和当然厂长,合伙租赁的承租代表人为法人代表和副厂长。
第十六条 承租人对租赁的财产有完全的使用权。
第十七条 承租人对_______厂的经营有完全的自主权。
第十八条 承租人对_______厂的经营管理有如下权利:
1.机构设置权;
2.人事任免权;
3.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权;
4.奖惩、招用和辞退职工权;
5.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和奖金分配权。
第十九条 _______厂纳税后剩余的利润,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办法,承租人可以和职工商量决定。
第二十条 承租人从租赁之月开始,停发工资、奖金、但保留原工资级别,并享受国家统一的晋级权。档案工资允许计入成本。
承租人的生活费用,可以按月预支,预支的标准不超过企业职工平均收入的_______%,剩余部分留作承租人的风险保证金,待租赁期满后一次(或分期)提取。预支每年结算一次,如果预支总额大于承租人收入时,用扣减下年度预支额度弥补。
第二十一条 承租人对租赁的设备中闲置无用、技术性能落后的旧设备,可以提出处理意见,经出租人同意,办理手续,进行更新改造。
第二节 承租人的义务
第二十二条 承租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其中包括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
第二十三条 承租人必须按期如数缴纳税金。
第二十四条 承租人必须保证租赁的厂房、设备的完好,按照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不经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转租、转包他人经营。
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当保证租赁的固定资产净值不减少。
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的厂房、设备进行财产保险。
第二十五条 承租人必须保障_______厂职工的合法权益,应当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不断提高职工的平均收入,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六条 承租人应当有价值_______元的财产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赁经营期间只有使用权,无处分权。抵押物应申请家庭财产保险。抵押金应交出租方存入银行,利息归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 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 出租人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出租人有权按时如数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第二十八条 出租人有权监督租赁财产不受损害。
第二十九条 出租人有权监督_______厂的产品方向。
第三十条 出租人对_______厂有财务监督、审计权。
第三十一条 出租人对_______厂的产品质量有检查权。
第三十二条 出租人有权维护_______厂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节 出租人的义务
第三十三条 出租人应根据承租人的请求,积极协助解决经营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
第三十四条 出租人不得违反合同规定,干涉承租人的经营自主权,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
第三十五条 出租人不得平调_______厂的设备和物资。
第三十六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规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七条 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三十八条 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国家政策与合同签订时发生较大变化时(是指国家与企业分配方面的变化,影响企业留利比例的变化),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三十九条 因承租人经营管理不善,或者重大决策失误,给工厂造成连续一年以上亏损或重大损失时,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四十条 由于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租人无法继续经营,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时,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租违约责任。
第四十一条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者无法履行的时候,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四十二条 租赁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租赁期满三十日,承租人将_______厂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评估表和债权、债务平衡表交出租人审核,出租人会同财政、税务、银行、审计等有关部门代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经租赁双方代表签字后,承租人可以离职。
第四十三条 租赁期满后,_______厂仍要租赁经营时,承租人在同

最新版企业租赁经营合同

2. 新版企业租赁经营合同

出租方
承租方
承租经营者
租赁企业名称
地址:
所有者性质:
账号:
经营范围:
出租方与承租方根据 ,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企业概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资产总额:
其中:流动资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固定资产净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无形及递延资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资产
2. 负债总额:
其中:流动负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长期负债
3. 所有者权益:
其中: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4. 生产经营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赁期限:共年,即自起至止。
三、交接手续
为维护国家、企业、承租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完整,督促双方依法履行租赁合同,在签订租赁合同前、租赁期间年度决算、租赁合同终止时,都必须经审计(会计)事务所验证核准租赁企业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依照审计报告以明细表上的数额进行清交结算,审计查证报告及清交(结算)表作为本合同附件。
四、经营目标,承租方在承租期内必须完成下列指标:
1. 总产值元,其中: 年 元;年元;年元。
2. 实现利润元,其中: 年 元;年元;年元。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租金
1. 租金数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租金计算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租金交付期限和交付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租赁收入的分配
1. 承租期间所得收入,按下列顺序分配:弥补前年度亏损,依法纳税,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特种基金、租赁费、承租方所得、奖励基金、福利基金、盈余公积金。
2. 承租方所得,每年按承租方所得数额的 %, 元支付,其余部分作为风险基金留存,承租方无权支配。承租期满时结清承租方所得。具体方法为 。
3. 承租经营者合伙承租成员在租赁期间可预支生活费,数额为 ,预支办法为 。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企业租赁前债权债务及遗留亏损的处理:
八、担保
1. 承租方提供下列财产作抵押:现金  元折旧   元。
总额计为 元。
2. 自愿作为承租方保证人,提供下列财产作为担保: 总额为 元。
3. 自愿作为承租方保证人,提供下列财产作为担保: ,总额为 元。
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出租方有权:
1. 出租人有权按时如数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 出租人有权监督本企业的产品方向。
3. 出租人有权维护本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
承租方有权:
1. 承租人对本企业的经营管理有如下权利
(1)机构设置权;
(2)人事任免权;
(3)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权;
(4)奖惩、招用和辞退职工权;
(5)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和奖金分配权。
出租方有义务:
1. 出租人应根据承租人的请求,积极协助解决经营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
2. 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规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承租方有义务:
1. 承租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其中包括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
2. 承租人必须保证租赁的厂房、设备的完好,按照设备的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不经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转租、转包他人经营。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当保证租赁的固定资产净值不减少。
3. 承租人应当有价值 元的财产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赁经营期间只有使用权,无处分权。抵押物应申请家庭财产保险。抵押金应交出租方存入银行,利息归承租人所有。
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 因承租人经营管理不善,或者重大决策失误,给工厂造成连续一年以上亏损或重大损失时,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并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赔偿的权利。
2. 由于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租人无法继续经营,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时,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违约责任
1. 租赁双方应全面实行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负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2. 承租人不能按期缴纳租金,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当年租金%的违约金,并按每日万分之支付滞纳金。
3. 承租人无力支付租金的,应当用风险保证金支付,风险保证金不足缴纳租金的,承租人应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证人的保证金)折抵租金。
合伙承租的合伙人负连带责任。
4. 承租期满,承租人不能按质按量交还租赁的财产,承租人应赔偿损失并支付缺少数量价值%的违约金。
5. 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承租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实际损失,并支付当年租金%的违约金。
十二、租赁期满后资产的退还和验收
十三、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以下列第种方法解决:
1.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向 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自时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出租方和承租方各执一份,工商局鉴证备案一份;副本一式份。
出租方(公章)                         承租方(公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3. 企业租赁经营合同概述

企业租赁经营合同,是指在不改变企业性质的条件下将所有权分离,企业的主管部门将企业租与他人使用收益,他方交付租金的协议。无论是个人承租、合伙承租还是全员承租,企业承租其客体仍是国家或集体的企业。它既包括企业的限制物权,同时也包括该企业的经营权乃至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后的名称权。从《全民所有制小型工业企业租赁经营暂行条例》、《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等法规看,租赁经营的出租方、承租方和担保方是租赁关系的主体。出租方是国家授权企业所在地方人民政府委托的部门,它代表国家行使企业的出租权。通常政府委托的部门是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企业所属的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行使职权,是租赁经营的出租方。承租方为实行租赁经营的企业的经营者,并分为个人承租、全员承租、企业承租和国家允许的其他租赁经营的四种形式。其诉讼主体相应的是个人、合伙人、全体成员和企业组织。企业租赁经营的始初,仅指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租赁经营,即国家把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资产以租赁的形式交给承租人生产经营,承租人向国家支付租金并待其返还全部企业资产的合同,是实现企业经营权和国家所有权分离的方式之一。企业租赁经营合同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出现的产物。从1987年实施的国有企业改革,是对企业放权让利为基础的思路展开的。放权让利的实质是在产权关系不变的情况下,国家将企业的经营决策权下放给该企业的经营者,并对国家与企业的利润分配做了相应的调整。利改税、承包制、租赁制等都属于放权让利的范畴。企业租赁经营是朝向现代化企业制度的建立迈出的关键一步。法律特征
(1)出租主体的特定性。企业租赁的出租主体只能是享有企业资产所有权的国家(由企业主管部门和政府财政部门作为代表)。
(2)客体的综合性。企业租赁经营合同的客体是整个企业有机体,承租人通过租赁获得对其经营管理的权利。
(3)返还标的的增值性。承租人取得了整个企业的经营管理权,致使租赁标的具有了增值机制,而增值部分不能全部归承租人所有,因此标的的价值在返还时往往大于出租时。这与传统租赁只须原物返还不同。
(4)连续租赁的租金递增性。由于租赁使标的增殖,相应地后次租赁的租金就应高于前次。这与传统租赁由于标的耗损而租金相应递减不同
(5)法律关系的双重性。虽然合同总有一方是国家,但订立合同时,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这体现了民事法律关系的一面;但承租人还要接受国家的监督和指导,又体现了行政法律关系的一面。这与传统租赁单纯体现为民事法律关系不同。

企业租赁经营合同概述

4. 专业版公司企业出租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以下称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称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第二条根据出租人的公开招标和承租人的投标与答辩,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最后评标,________及其合伙人被确定为中标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双方依据招标标底所确定的基本内容,特订立本合同。
第三条租赁双方表示,租赁经营是一种新型的社会主义经营方式,愿意在搞活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创出企业租赁经营的新经验。
第四条租赁经营后,仍然是国有企业性质。
第五条租赁经营后,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法令,依法经营。
第六条经营范围和产品方向,原则上应符合本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规划。
第七条租赁经营后,应成为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的人。
第二章租赁期限、财产和租金
第八条租赁经营期限为____年,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条本厂共有财产____元,其中;国家资产____元,流动资金____________元。租给承租人的自主经营。
第十条租金定为____元,为____年缴纳。其中: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第十一条租金于应交年度的年后日内,由银行划拨,一次付清。
第十二条出租人为了本厂发展需要,将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为扩大生产的资金,应当相应增加租金。承租人应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承租人对租赁的固定资产,应提取不低于____%的折旧基金和____%的大修理基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本厂租赁经营前的债务,由出租人清偿。
第十五条承租人用个人所得对本厂投资,产权归承租人所有,租赁期满后,可以带走,也可以折价给下一个承租人。
第三章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承租人的权利
1.承租人是本厂租赁经营期间的法定代表人和当然厂长。合伙租赁的承租代表人为法人代表和副厂长。
2.承租人对租赁的财产有完全的使用权。
3.承租人对本厂的经营有完全的自主权。
4.承租人对本厂经营管理有机构设置权;人事任免权;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权;奖惩、招用和辞退职工权。
5.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和资金分配权。
6.本厂纳税后剩余的利润,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办法,承租人可以和职工商量决定。
7.承租人从租赁之月开始,停发工资、奖金,但保留原工资级别,并享受国家统一的晋级权。档案工资允许计入成本。
8.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的劳保福利待遇和公费医疗待遇。
9.承租人对租赁的设备中闲置无用、技术性能落后的旧设备,可以提出处理意见,经出租人同意,办理手续,进行更新改造。
第十七条承租人的义务
1.承租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其中包括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
2.承租人必须近期如数缴纳租金。
3.承租人必须保证租赁的厂房、设备的完好,按照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不经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转租、转包他人经营。
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当保证租赁的固定资产净值不减少。
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的厂房、设备进行财产保险。
4.承租人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向职工报告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承租人要支持基层党组织、工会、共青团的工作,解决所需人员的工资及必要的活动经费和活动场所。5.承租人必须保障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应当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不断提高职工的平均收入,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
6.承租人应当有价值____元的财产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赁经营期间只有使用权,无处分权。抵押物应申请家庭财产保险。抵押金应交出租方存入银行,利息归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出租人的权利
1.有权按时如数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权监督租赁财产不受损害。
3.有权监督本厂的产品方向。
4.对本厂财务有监督、审计权。
5.对本厂的产品质量有检查权。
6.有权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出租人的义务
1.根据承租人的请求,积极协助解决经营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
2.不得违反合同规定,干涉承租人的经营自主权,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
3.不得平调本厂的设备和特资。
4.应当按照合同规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条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一条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国家政策与合同签订时发生较大变化时,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条因承租人经营管理不善,或者重大决策失误,给工厂造成连续一年以上亏损或重大损失时,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由于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租人无法继续经营,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时,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者无法履行的时候,经过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条租赁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租赁期满前 日,承租人将本厂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评估表和债权、债务平衡表交出租人审核,出租人会同财政、税务、银行、审计等有关部门代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经租赁双方代表签字后,承租人可以离职。
第二十六条租赁期满后,本厂仍要租赁经营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租赁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

5. 企业租赁经营合同的概述

企业租赁经营合同,是指在不改变企业性质的条件下将所有权分离,企业的主管部门将企业租与他人使用收益,他方交付租金的协议。无论是个人承租、合伙承租还是全员承租,企业承租其客体仍是国家或集体的企业。它既包括企业的限制物权,同时也包括该企业的经营权乃至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后的名称权。从《全民所有制小型工业企业租赁经营暂行条例》、《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等法规看,租赁经营的出租方、承租方和担保方是租赁关系的主体。出租方是国家授权企业所在地方人民政府委托的部门,它代表国家行使企业的出租权。通常政府委托的部门是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企业所属的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行使职权,是租赁经营的出租方。承租方为实行租赁经营的企业的经营者,并分为个人承租、全员承租、企业承租和国家允许的其他租赁经营的四种形式。其诉讼主体相应的是个人、合伙人、全体成员和企业组织。企业租赁经营的始初,仅指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租赁经营,即国家把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资产以租赁的形式交给承租人生产经营,承租人向国家支付租金并待其返还全部企业资产的合同,是实现企业经营权和国家所有权分离的方式之一。企业租赁经营合同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出现的产物。从1987年实施的国有企业改革,是对企业放权让利为基础的思路展开的。放权让利的实质是在产权关系不变的情况下,国家将企业的经营决策权下放给该企业的经营者,并对国家与企业的利润分配做了相应的调整。利改税、承包制、租赁制等都属于放权让利的范畴。企业租赁经营是朝向现代化企业制度的建立迈出的关键一步。

企业租赁经营合同的概述

6. 企业租赁经营合同

第一条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以下称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称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第二条 根据出租人的公开招标和承租人的投标与答辩,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最后评标,________及其合伙人被确定为中标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双方依据招标标底所确定的基本内容,特订立本合同。

第三条 租赁双方表示,租赁经营是一种新型的社会主义经营方式,愿意在搞活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创出企业租赁经营的新经验。

第四条 租赁经营后,仍然是国有企业性质。

第五条 租赁经营后,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法令,依法经营。

第六条 经营范围和产品方向,原则上应符合本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规划。

第七条 租赁经营后,应成为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的人。

第二章 租赁期限、财产和租金

第八条 租赁经营期限为____年,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条 本厂共有财产____元,其中;国家资产____元,流动资金____________元。租给承租人的自主经营。

第十条 租金定为____元,为____年缴纳。
税方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部门纳税.五,双方的义务  ⒈ 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应做到“三有”,即有专人护林,有房屋岗棚,有护林器械.  ⒉ 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

7. 企业租赁经营合同的租赁区别

企业的租赁经营与企业的一般财产租赁的区别有四点:(1)企业的租赁经营是通过招标的形式来进行的,体现了企业的租赁经营成立的公开性、透明性。(2)企业的租赁经营对于担保的要求是承租人必须提供相应的担保,以体现对租赁经营的承租人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法律责任承担的可保障性。(3)企业租赁经营合同的标的是企业,它涵盖了企业的财产、企业的名称权、企业的商号、企业的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使用。一般企业财产租赁仅仅是财产作为物的使用权,不包括企业的名称权、企业的商号、企业的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使用。(4)企业的租赁经营合同中出租方是企业的主管部门、或投资人、或股东,企业一般财产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是企业。

企业租赁经营合同的租赁区别

8. 企业租赁经营合同的合同样本

第一条 订立合同双方:甲方:(以下称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乙方:(以下称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第二条 根据出租人的公开招标和承租人的投标与答辩,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最后评标,________及其合伙人被确定为中标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双方依据招标标底所确定的基本内容,特订立本合同。第三条 租赁双方表示,租赁经营是一种新型的社会主义经营方式,愿意在搞活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创出企业租赁经营的新经验。第四条 租赁经营后,仍然是国有企业性质。第五条 租赁经营后,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法令,依法经营。第六条 经营范围和产品方向,原则上应符合本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规划。第七条 租赁经营后,应成为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的人。第二章 租赁期限、财产和租金第八条 租赁经营期限为____年,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第九条 本厂共有财产____元,其中;国家资产____元,流动资金____________元。租给承租人的自主经营。第十条 租金定为____元,为____年缴纳。其中: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第十一条 租金于应交年度的年后30日内,由银行划拨,一次付清。第十二条 出租人为了本厂发展需要,将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为扩大生产的资金,应当相应增加租金。承租人应做到专款专用。第十三条 承租人对租赁的固定资产,应提取不低于____%的折旧基金和____%的大修理基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第十四条 本厂租赁经营前的债务,由出租人清偿。第十五条 承租人用个人所得对本厂投资,产权归承租人所有,租赁期满后,可以带走,也可以折价给下一个承租人。第三章 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六条 承租人的权利1.承租人是本厂租赁经营期间的法定代表人和当然厂长。合伙租赁的承租代表人为法人代表和副厂长。2.承租人对租赁的财产有完全的使用权。3.承租人对本厂的经营有完全的自主权。4.承租人对本厂经营管理有机构设置权;人事任免权;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权;奖惩、招用和辞退职工权。5.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和资金分配权。6.本厂纳税后剩余的利润,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办法,承租人可以和职工商量决定。7.承租人从租赁之月开始,停发工资、奖金,但保留原工资级别,并享受国家统一的晋级权。档案工资允许计入成本。8.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的劳保福利待遇和公费医疗待遇。9.承租人对租赁的设备中闲置无用、技术性能落后的旧设备,可以提出处理意见,经出租人同意,办理手续,进行更新改造。第十七条承租人的义务1.承租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其中包括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2.承租人必须如数缴纳租金。3.承租人必须保证租赁的厂房、设备的完好,按照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不经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转租、转包他人经营。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当保证租赁的固定资产净值不减少。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的厂房、设备进行财产保险。4.承租人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向职工报告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承租人要支持基层党组织、工会、共青团的工作,解决所需人员的工资及必要的活动经费和活动场所。5.承租人必须保障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应当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不断提高职工的平均收入,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6.承租人应当有价值____元的财产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赁经营期间只有使用权,无处分权。抵押物应申请家庭财产保险。抵押金应交出租方存入银行,利息归承租人所有。第四章 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八条 出租人的权利1.有权按时如数向承租人收取租金。2.有权监督租赁财产不受损害。3.有权监督本厂的产品方向。4.对本厂财务有监督、审计权。5.对本厂的产品质量有检查权。6.有权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第十九条 出租人的义务1.根据承租人的请求,积极协助解决经营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2.不得违反合同规定,干涉承租人的经营自主权,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3.不得平调本厂的设备和特资4.应当按照合同规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第二十条 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第二十一条 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国家政策与合同签订时发生较大变化时,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第二十二条 因承租人经营管理不善,或者重大决策失误,给工厂造成连续一年以上亏损或重大损失时,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第二十三条 由于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租人无法继续经营,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时,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二十四条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者无法履行的时候,经过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第二十五条 租赁期满,合同自行终止。租赁期满前30日,承租人将本厂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评估表和债权、债务平衡表交出租人审核,出租人会同财政、税务、银行、审计等有关部门代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经租赁双方代表签字后,承租人可以离职。第二十六条 租赁期满后,本厂仍要租赁经营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的权利。第六章 违约责任第二十七条 租赁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负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处理。第二十八条 承租人不能按期缴纳租金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当年租金____%的违约金,并按每日万分之____支付滞纳金。第二十九条 承租人无力支付租金的,应当用风险保证金支付,风险保证金不足缴纳租金的,承租人应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证人的保证金)折抵租金。合伙承租的合伙人负连带责任。第三十条 承租期满,承租人不能按质量交还租赁的财产,承租人应赔偿损失并支付缺少数量价值____%的违约金。第三十一条 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承租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直接损失,并支付当年租金____%的违约金。第三十二条 租赁双方发生纠纷以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诉。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三条 承租代表人发生意外事故,由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另行推选承租代表人。第三十四条 出租人的《租赁经营方案》、《招标书》和承租人的《投标书》、《答辩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合同正文有矛盾之处,以合同正文为准。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由出租方代表、承租方代表签字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出租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承租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