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债权和应收股利有什么不同?

2024-05-19 05:30

1. 应收债权和应收股利有什么不同?

应收股利是应收债权的一种,
应收股利是指企业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和应收取其他单位分配的利润。
应收债权是指企业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款项,特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债权。

应收债权和应收股利有什么不同?

2. 股东的其他应付款怎么处理?

按会计准则做账,其他应付款挂账数较大不需要处理,也不需要解释。
其他应付款是指企业在商品交易业务以外发生的应付和暂收款项。指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付利润等以外的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
通常情况下,该科目核算企业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暂收所属单位、个人的款项、管辖区内业主和物业管户装修存入保证金;应付职工统筹退休金,以及应收暂付上级单位、所属单位的款项。
股东投入的超出注册资本金部分的资金,在没办理增资手续之前,都在资本公积科目反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 ....资本公积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但股东可以用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后再进行减资,以弥补亏损.

3. 对股东的其他应付款怎么处理?

您好!按会计准则做账,其他应付款挂账数较大不需要处理,也不需要解释。
其他应付款是指企业在商品交易业务以外发生的应付和暂收款项。指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付利润等以外的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
通常情况下,该科目核算企业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暂收所属单位、个人的款项、管辖区内业主和物业管户装修存入保证金;应付职工统筹退休金,以及应收暂付上级单位、所属单位的款项。
股东投入的超出注册资本金部分的资金,在没办理增资手续之前,都在资本公积科目反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 ....资本公积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但股东可以用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后再进行减资,以弥补亏损.【摘要】
对股东的其他应付款怎么处理?【提问】
您好!按会计准则做账,其他应付款挂账数较大不需要处理,也不需要解释。
其他应付款是指企业在商品交易业务以外发生的应付和暂收款项。指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付利润等以外的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
通常情况下,该科目核算企业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暂收所属单位、个人的款项、管辖区内业主和物业管户装修存入保证金;应付职工统筹退休金,以及应收暂付上级单位、所属单位的款项。
股东投入的超出注册资本金部分的资金,在没办理增资手续之前,都在资本公积科目反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 ....资本公积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但股东可以用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后再进行减资,以弥补亏损.【回答】
您好!您可以参考一下【回答】

对股东的其他应付款怎么处理?

4. 其他应收款股东金额大用途

股东借款账务上一般计入“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会造成其他应收款余额较大,引起税务预警,同时股东借款长期挂账还会面临以下三个方面的风险。
1、视同股东分红缴纳个人所得税

股东借款在年底尚未归还且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视同分红,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对于股东借款(借:其他应收款——某某股东 贷:银行存款),财务年底要提醒股东归还,实务中,若股东需要相关资金,可以选择年底归还后次年再借,但要做到年底账面不留股东借款。若资金量较大,股东无法现金偿还,可以考虑通过合法合规的交易抵偿债务,比如股东将名下的车辆转让到公司名下等。
若股东借款实际属于备用金性质,相关支出也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则需要取得相关合规票据在企业所得税扣除。账务处理上,若属于备用金性质的借款,其他应付款二级明细科目不要写某某股东,而计入“备用金”(借:其他应收款——备用金 贷:银行存款)。

2、视同提供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股东无偿借款,相当于公司为自然人股东提供贷款服务,需要视同提供金融贷款服务,按照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利息,按照6%税率计算销项税额(一般纳税人)或按照3%征收率计算应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假设公司向某自然人股东提供100万的无偿借款,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8%,视同利息收入为100×8%=8万,企业为一般纳税人的情况下,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8×6%=0.48万,需要缴纳附加税费0.48×12%=0.0576万元,合计需要缴纳税款4800+576=5376元。

3、职务侵占

职务侵占,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股东借款一般情况下,不会上升到《刑法》中的职务侵占,但是若股东之间出现矛盾,或股东转让股权时,账面上挂着较高的股东借款,其他股东自然不乐意,若借款还存在一些不合规的情况,可能会被其他股东上告为职务侵占。

5. 股东投入的资金为什么会在应收账款中显示

股东投资款通过实收资本科目核算,不通过应收款项核算啊。【摘要】
股东投入的资金为什么会在应收账款中显示【提问】
股东投资款通过实收资本科目核算,不通过应收款项核算啊。【回答】
股东股权投资的出资款,股东的实缴出资在公司财务上计入“实收资本”,新股东的溢价增资在公司财务上计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回答】
是通过实收资本核算,但却在应收账款中显示了【提问】
实收资本不可以做其他应收款,现在是认缴制,没有收到实收资本到账,不需要做任何账务处理,收到后写分录。借:银行存款,借:固定资产,借:无形资产,借:库存现金等,贷:实收资本。【回答】

股东投入的资金为什么会在应收账款中显示

6. 股东的其他应收款可以和应付账款对冲吗?

 
   关于这个问题回答如下:
    1.能否冲账关键看业务性质。 如果其他应收款与应付账款有业务关联性,可以相互抵销,冲账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比如股东借用公司的钱购买原材料,产生的采购材料应付账款就可以相互抵销,不过摘要应做好记录,便于以后核查。当然会计核算最好两者各自分开核算。
    2.如果两者业务没有任何关联性,为了冲账而冲账,肯定是有问题的。 比如一笔应付账款无法支付出去,会计核算应记入营业外收入并记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如果是个人股东借钱应该及时归还公司,如果年度内没有归还,应按股息红利20%的税率缴纳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如果是企业股东,长期占用关联企业资金同样存在涉税风险。
    3.企业资产与负债科目相关数据千万注意不能随意抵销。 必须首先分析具体业务内容,同时要思考这种抵销是否存在一定的涉税风险,或者抵销过程中涉及的涉税事项是否考虑清楚,是否进行准确的会计核算,并依法进行纳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