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不良贷款的产生主要有哪些原因?

2024-05-19 02:25

1. 银行不良贷款的产生主要有哪些原因?

      银行贷款是金融市场上最常见的一种贷款渠道,可贷金额高,利息也比较低。大多数企业工程,以及地方融资平台都是通过银行贷款来获得资金的。然而,银行在发展过程中,产生了大量的不良贷款。
1、借贷者的信用方面      贷款也称之为信贷,它是建立在信用的基础上的一种金融产品。一般来说,贷款的风险主要就是来自于借贷者的信用风险上。如果借贷者最终的信用出现问题,就会有预期贷款的情况。不过,引起银行不良贷款产生的主要原因并不在借款人,尤其是个人贷款很少出现信用问题。2、银行的调查以及风险管理      贷款是银行的基本业务,发放贷款的权利在于银行本身,那么出现不良贷款情况,很大程度上也是与银行自身有关。最为重要的就是贷前审查,在出贷之前需要对借贷人进行全面的调查了解,看是否有资格贷款,能够出贷多少。尤其是企业贷款,银行必须要了解相关企业经营的情况,通过对信息的调查和了解来进一步进行分析,对风险作出评估。3、地方性融资平台的问题      据相关调查报告显示,有很多人认为,银行的不良贷款,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地方性的融资平台。一旦这些平台出现问题,贷款就成为不良贷款。

银行不良贷款的产生主要有哪些原因?

2. 银行不良贷款产生的原因都有哪些

不良贷款就是,贷款企业无力还贷或者是拒绝还贷,在贷款期限即将到来后,没有偿还的贷款。
       主要就是放贷钱对借贷单位情况没有清楚了解,高估了对方的还款能力,90%以上的不良贷款就是因为放贷审核人员没有仔细了解放贷对象或故意放款放贷条件造成的。

3. 银行不良贷款形成原因有哪些因素

贷款必须要满足其条件才可以进行贷款。
贷款申请条件:
1、要有固定收入,要看工资明细;
2、年满18-65周岁;
3、如果贷款用于经营或购车,要有担保人和抵押;
4、征信良好。
贷款申请资料:
1、贷款人身份证;
2、贷款人近半年征信信息,且征信信息良好;
3、贷款人名下近半年的银行卡流水,无中断;
4、贷款人居住证证明(租房合同、房产证、近三个月水、电、费煤气发票);
5、贷款人工作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
6、社保、保单、公积金月供也可贷款。
如果想贷更高的额度,可以做抵押贷款,例如房、车等。

银行不良贷款形成原因有哪些因素

4. 银行不良贷款的出现主要有哪些原因

银行不良贷款,是指银行贷款给个人或者企业,企业逾期很长还款或者甚至无偿还能力,导致银行长期回收不了资金的贷款。
不良贷款可以说是银行体内的"毒瘤",侵蚀银行的利润或资本金,严重的还会引发银行破产。

5. 谈谈不良贷款发生的现象????

不良贷款率指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占总贷款余额的比重。不良贷款是指在评估银行贷款质量时,把贷款按风险基础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其中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贷款。
形成原因
  不良贷款的形成原因多种多样,不外乎来自于银行外部的原发性因素和银行内部管理的内生性因素。
银行外部原发性因素
  (1)借款人的因素。借款人可能是内部经营不善、产品市场萎缩,也有可能是借款人借改制之机故意逃废银行债务,缺乏还款意识。(2)政策因素。由于宏观经济政策缺乏连续性,经济波动的频率高、幅度大,使信贷扩张和收缩的压力相当大,在宏观紧缩、经济调整时期,往往形成大量贷款沉淀。(3)行政干预因素。主要表现  银行外部因素引发不良贷款率
为地方政府压,地方财政挤,迫使银行发放大量指使性贷款、救济贷款,贷款行为行政化,信贷资金财政化,直接削弱了贷款产生经济效益的基础。
银行内部管理内生性因素
  (1)决策失误。银行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借款人的现状及市场形势的判断偏差或失误引起重大信贷决策上的失败导致不良贷款的形成。(2)信贷人员素质。部分人员素质不高,难以进行贷款的科学决策和有效管理,违规放贷时有发生;在执行信贷政策方面,有的信贷人员随意性很大,存在“人情代替制度”现象。(3)贷款结构不合理。贷款组合结构性失衡,如贷款投向不合理引起贷款过度集中等造成不良贷款的形成。(4)道德因素。信贷人员除了必须具备一定的金融理论、企业财务管理、法律制度等业务知识外,还必须具有诚实的品格和强烈的责任心。部分信贷员“在其位而不谋其职”工作主动性差,缺乏开拓创新精神,不能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甚至蓄意营私舞弊、违规违纪、违法犯罪,引起不良贷款的形成。
  银行不良贷款,是中国金融业最大的风险所在。国际通行标准认为,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率警戒线为10%。中国不良贷款率呈逐年下降趋势,但不良贷款仍然威胁着金融的安全稳定。。如何采取合理的清收办法化解不良资产一直是银行业急需解决的主要问题。
要有健全的组织管理体系
  银行总行应有管理全行风险贷款的审批决策机构,有专门的职能部门如资产保全部具体管理与办理;各分行与支行设有风险贷款化解小组,逐级对风险贷款进行管理。
要加强对不良企业的管理
  信誉不良的企业一般是不能正常还本付息的企业,不能正常还本付息有主观和客观的原因,所以,应分类管理,对不同的原因实行区别对待的政策,客观原因主要是在经营上资金周转出现问题或经营管理不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的要求等,导致企业经营难以为继,无力还款;主观原因主要是企业利用非正常经营,故意减少资产或增加负债,以实现其不还或少还贷款的目的,对于这种故意逃废债务行为必须从严,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采用法律手段保全资产
  以诉讼方式更具有强制力,利用国家机器维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利,通过诉讼方式化解风险贷款是否成功的关键主要取决于财产保全工作的成效,一旦保全成功,诉讼案件便可以通过和解方式提前结束,全额收回贷款.金融机构在通过诉讼途径化解风险贷款时,在注重其实体权利的维护是不要忽视了司法程序的规定,导致由于程序上的延迟而丧失了实体权利,即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有些特殊情况下为1年。
实行公开招标拍卖方式
  运用拍卖方法是最公证、公平,资产价值得到最大体现的一种方式。以拍卖的方式拍出,盘活了不良资产,回收了资金,资金风险大大降低。
政府承担不良金融资产
  从金融不良资产形成原因看有地方政府干预的因素,银行的贷款曾经支持过企业、地方经济发展。因此,无论从受益的原则还是从造成损失的原因去追究,债务人和地方政府都应当在这种错位资源的重新配置过程中承担相应份额的合理成本。从本质上来说,不良资产处置是对历史上形成的错位的社会资源进行重新配置,使其尽可能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用。但这种资源重新配置的损失,如果全部由银行来承担显然是不合理的。政府承担不良金融资产有利于为地方经济发展创造条件,改善当地的投融资和信用环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谈谈不良贷款发生的现象????

6. 银行不良贷款的定义

银行不良贷款,是指银行贷款给个人或者企业,企业逾期很长还款或者甚至无偿还能力,导致银行长期回收不了资金的贷款。不良贷款可以说是银行体内的“毒瘤”,侵蚀银行的利润或资本金,严重的还会引发银行破产。

7. 银行的不良贷款包括

法律分析:资产管理公司收购不良贷款的来源有:1、发行金融债券;2、划转中国人民银行发放给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部分再贷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按照国务院确定的范围和额度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超出确定的范围或者额度收购的,须经国务院专项审批。法律依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 第十四条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不良贷款的资金来源包括:(一) 划转中国人民银行发放给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部分再贷款;(二)发行金融债券。中国人民银行发放给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再贷款划转给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实行固定利率,年利率为2.25%。

银行的不良贷款包括

8. 分析我国银行不良贷款的成因危害处理与教训

目前,对造成银行不良贷款成因和制度方面的研究较多,分析也很全面,而在具体处置和对策上我们认为还存在不足,也本文将针对此问题作进一步研究,提出了处置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三个根本方法与手段。 
   
  一、通过政府力量处置不良贷款 
   
  第一,注入公共资金,鼓励国有商业银行在资本市场上筹资。由于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带有明显的计划色彩,因此依靠财政注资来部分解决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符合历史的事实。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中央汇金投资公司已先后向建行、中行注资450亿美元和农行、工行注资400亿美元,以弥补其资本金不足和提高其流动性,鼓励国有商业银行实行股份制改造,通过上市(中行、建行已上市)在资本市场筹集了大量资金,在投资者同意的前提下,将筹集到的资金部分用于清理不良贷款,有利于减轻银行的债务负担,提高经营效益,以便更好地回报投资者。 
  第二,进一步发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不良贷款处置中的作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我国金融改革深化和借鉴不良贷款处置国际经验的产物,自成立以来,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收购资产处置任务已完成过半,但剩余资产的绝对规模仍然较大,且资产形态多样,债务人状况复杂,处置环境差异大,以及总体价值呈加速贬损趋势。同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不良资产的管理和处置中,运用了多种技术、手段和方法,对不良资产的处置已具备相当的经验。再者,商业银行在处置不良贷款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因而,借助于资产管理公司这样专业机构的力量,对于全面解决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问题是十分必要的(这已被我国实践经验所证明)。为此,我们应进一步发挥资产管理公司在处置不良资产方面的作用。 
  第三,努力发挥地方政府的作用。一是完善地方政策法规,改善信用环境。地方政府虽然不能直接制定法律法规,但可以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遏制债务人恶意逃废金融债务方面有所作为,出台相应的政策和规定,支持金融债权人的不良资产处置工作;二是在培育不良资产处置市场方面,需要吸引大量的民营企业、外资投资主体和个人等进入市场,地方政府应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法规予以支持,以切实改善不良投资交易环境;三是在规范不良资产处置中介市场方面的作用。不良资产处置高度依赖中介机构的诚信和服务质量,地方政府对此应有必要的规划、安排和指导。要通过政府的引导和规范约束,建立完善的不良资产评估、拍卖、法律服务中介市场,为不良资产处置提供规范高效的中介服务;四是利用政府行政资源的特殊优势,充分发挥其在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的作用。比如在金融债权人处理债务人抵押的国有划拨土地问题上,在确定安置企业职工和清偿金融债务比例,在土地重新规划整合与利益分配等方面,政府的作用是决定性的;五是直接参与不良资产项目的处置。比如国有企业与资产管理公司进行债务重组、资产置换、债转股等,地方政府的参与,会更有利于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容易促使重组成功。 
   
  二、通过市场手段处置不良贷款 
   
  第一,不良贷款打包出售。为缓解政府和银行自身处置不良资产的压力,必须建立和推动不良资产二级市场的发展,放松对银行出售不良资产的限制,鼓励外资和民间资金投资于国有企业和不良债务,允许成立商业化的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投资基金等。参与债权交易的银行,根据自己的债权情况,可在经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专业市场上挂牌出售债权,出售债权的价格可依据债权的风险程度以及所附带的现金流确定,出售方银行与购买方可通过招标竞价等公开透明的方式确定最终的转让价格,以防范道德风险的产生。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出售方可迅速收回资金,提高其流动性,购买方可以低于债权账面价值买断出售方债权,实现出售方和购买方的双赢。 
  第二,不良资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可预见的稳定现金流资产,通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对资产中风险与收益要素进行分离和重组,进而转换成为在金融市场可以出售和流通的证券的过程。随着与资产证券化相关的部分法律法规的修订以及一些与资产证券化相关的新法规的颁布,我们认为我国已经具备了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条件。主要策略:一是依法设立资产证券化特殊目的实体(SPV),二是建立资产证券化的破产隔离机制,三是切实加强信用增级、信用评级和担保体系,四是分类组建证券化资产池,五是引入权威服务机构管理和处置不良资产。 
  第三,产权多元化。通过市场化解不良资产的另一个最主要的手段莫过于产权多元化的市场基础与组织结构。对于资本金普遍不足、不良资产比例过高的国有商业银行而言,在政府注资后引入外资、国内机构企业、甚至个人投资者是增加银行资本金、促进产权多元化的必要手段。 
  因此,产权结构多元化对于银行治理结构的完善、信贷业务的预算约束硬化、阻断政府干预、消除银行的政策性职能提供制度基础等方面具有重大意义。根据国内外经验,必须注意的是,产权多元化改革不能等待银行体系的不良资产存量完全解决后再进行,在银行加快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必须伴随着银行资产的重组和实质性改革的进行,否则就会成为银行资产的大甩卖,鼓励社会的逃废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产权多元化相对于现有不良资产存量的处置更为重要。只有在银行形成理性与审慎的经营风格后,银行才能被赋予贷款豁免等更多的自主处置手段,社会信用环境才能得到改善,不良资产的处置速度才能从根本上提高,不良资产的产生才会得到有效抑制。 三、通过自身力量化解不良贷款 
   
  第一,积极纠正自身异化行为。一是要在思想上提高认识,加强风险意识。清收要实实在在,问题要及早暴露,任何拖延和掩盖只会使问题更加严重,甚至积重难返。二是必须通过招标的方式,确定专业的评估机构对不良贷款及其抵押物进行价值评估,彻底摆脱暗箱操作和道德风险。三是要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利用现行的各种处置方法,用足用好各项政策,把不良贷款降到最低水平。 
  第二,加大银行风险准备金的提取比例。目前按年初贷款余额1%的提取比例与巨额不良贷款相比差距太大,如果按国际通行的按贷款分类实际提取,由于国有商业银行整体盈利水平过低而不具有可操作性。鉴于此,建议按信贷资产余额的3%左右提取风险准备金,以增强银行自身化解不良贷款的能力。同时将大部分风险准备金由商业银行总行集中统一使用,把冲销企业呆坏账和政府关于国有企业的发展政策、资产重组政策、产业政策结合起来,按照“集中兵力打歼灭战”的原则,集中解决一批重点企业和行业的不良贷款。 
  唐青生等: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处置之我见第三,建立抑制不良贷款增量的有效机制。大范围地清理化解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固然会改善其资产结构,降低不良资产率,但不可能一劳永逸,从长远发展看,国有商业银行每隔3—5年就会产生新的不良贷款。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预防不良资产增量对于优化存量资产质量更为必要。 
  一是实施银行决策失误追究制度,以个人责任成本制约权力失衡。国有商业银行要建立信贷交易责任量化制度,让承担责任的大小,同其权力的大小成正比。按参与信贷交易的权力大小划分责任区间,对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一追到底。 
  二是改革贷后日常管理制度,变软约束为硬约束。银行把贷款投放给企业,贷款使用的主动权基本上握在企业手里,银行对贷款实际使用的监督不仅是事后的,而且是被动的,致使一些贷款使用不当,危及了贷款安全。这就要求我们加强对贷款的贷后日常管理,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管理,建立对贷款单位从贷款发放起始至贷款本息全部收回截止的全过程的贷款使用情况日常硬约束管理制度。 
  三是改革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变侧重贷前测控为全过程控制。目前各行贷款风险意识显著加强,但主要侧重于贷前测控,既重视贷前的信用等级评定和贷款风险度测量,这对于优化贷款投向的确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任何事物都是变化发展的,贷前、贷时是效益好的单位,贷后有可能因市场变化或经营管理不善而变成效益差的单位,因而发放贷款的风险度有可能增大。因此,只重视贷前测控,轻视贷后监控,仍不利于降低贷款风险。只有对贷款进行全过程监控,贷后定期(如分月或分季)和不定期(如当单位出现重大变故时)进行信用等级评定、贷款风险度和还贷能力测算,并以此作为调整贷款投向、是否采取信贷措施的依据,才有可能较好地防止新的不良贷款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