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境外股东分配股利,缴纳所得税和营业税吗?

2024-05-19 15:10

1. 向境外股东分配股利,缴纳所得税和营业税吗?

1.向境外股东分配税后利润,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四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号)第七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在每次向非居民企业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所得时,应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企业所得税。
 
2.不属于营业税纳税范畴,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向境外股东分配股利,缴纳所得税和营业税吗?

2. 外籍股东分红个人所得税

外籍股东分红个人所得税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1、个人为个人独资企业股东的,按照营业收入纳税,税率为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税目为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2、有限责任公司的,个人股东对其取得的股息按百分之二十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目为财产转让所得;3、公司自然人股东只在支付股息时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率为百分之二十。目前,征收额减少了百分之十。被投资企业为扣缴义务人。公司法人股东应当按照所得税税率的差额缴纳所得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3. 外籍股东分红个人所得税

股东分红所得税如何缴纳:一、股东是自然人自然人股东分红有两种情况:1、一种是自然人股东从非上市公司取得分红,这个时候需要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即股东取得分红,由企业按照股东取得分红金额的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另外一种就是自然人股东从上市公司,取得分红时需要分为以下三种情况缴纳个税:(1)股东持有上市公司的股piao时间少于1个月,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2)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piao时间大于1个月小于1年的时候,暂减按50%计入应纳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3)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piao时间为1年以上,股piao红利所得税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3、当股东是外籍个人时,从境内投资的外资企业取得分红时,免征个税。二、股东为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征收入。换种说法,公司为法人股东时取得的被投资企业股利分配时没有企业所得税,是免征的。三、股东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他们获得的收入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在获得分红时只需要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后的纯利润归自然人股东所有,不需要再缴纳个人所得税。股东分红缴税方法具体如下:1、个人股东按照应得红利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2、个人从上市公司取得的分红收入,按1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3、外国人取得的红利无论是否为上市公司,都不需要缴税;4、企业股东应当缴纳百分之二十或百分之二十五的企业所得税。自然人股东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当由企业在分红时扣除应缴个人所得税部分,并由企业代缴个人所得税。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由企业每年制作纳税申报表向税务局报税,并根据税务局核定的税率、税额依法纳税。如果股东是小型微利企业,则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0%;如果是高新技术企业,则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外籍股东分红个人所得税

4. 外国人股利分红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目前的政策是 免税的。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20号)第二条规定: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二)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
(三)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
......
(八)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九)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籍专家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1.根据世界银行专项贷款协议由世界银行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外国专家;
2.联合国组织直接派往我国工作的专家;
3.为联合国援助项目来华工作的专家;
4.援助国派往我国专为该国无偿援助项目工作的专家;
5.根据两国政府签订文化交流项目来华工作两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
6.根据我国大专院校国际交流项目来华工作两年以内的文教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负担的;
7.通过民间科研协定来华工作的专家,其工资、薪金所得由该国政府机构负担的。

5. 向境外母公司分红需要交纳哪些税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第四条规定,2008年1月1日之前外商投资企业形成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在2008年以后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免征企业所得税;2008年及以后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新增利润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九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如果分配的是2008年1月1日之前形成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免征企业所得税;如果是2008年1月1日之后形成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应全额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扩展资料: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章 应纳税额 
第二十二条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本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 
第二十三条 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一)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二)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第二十四条 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抵免限额内抵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向境外母公司分红需要交纳哪些税费

6. 公司从境外取得的股息红利需要缴税吗

不需要缴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第三项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也为免税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其所称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扩展资料:企业所得税的境外收入部分纳税方法如下:
一、企业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收协定以及本通知的规定,准确计算下列当期与抵免境外所得税有关的项目后,确定当期实际可抵免分国(地区)别的境外所得税税额和抵免限额;
二、企业应就其按照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确定的中国境外所得(境外税前所得),按以下规定计算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的境外应纳税所得额;
三、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是指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中国境外税收法律以及相关规定应当缴纳并已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款;
四、居民企业在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用境外所得间接负担的税额进行税收抵免时,其取得的境外投资收益实际间接负担的税额,是指根据直接或者间接持股方式合计持股20%以上(含20%,下同)的规定层级的外国企业股份;
由此应分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中,从最低一层外国企业起逐层计算的属于由上一层企业负担的税额;
五、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实施条例第八十条规定由居民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20%以上股份的外国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7. 外资企业分红要再交税吗

公司分红要交税吗,关于这些分红的事你必须得知道,快进来看

外资企业分红要再交税吗

8. 外资企业分红要再交税吗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第三十七条规定,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项规定的所得,减按10%税率征收所得税。

根据上述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以税后利润向外国投资者分红的,应当依据以上规定由支付企业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如果外国投资者为外籍个人,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 ) 第二条第八项“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支付企业无需扣缴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