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新区的公积金该怎么提取

2024-05-05 23:33

1. 苏州新区的公积金该怎么提取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支付租赁自住住房房租的;
(七)经有权部门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保边缘困难救助对象和特困职工救助对象的;
(八)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下岗失业,且住房公积金帐户封存满两年的;
(九)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不在本市或者户口迁出本市的;
(十)经公积金管委会决定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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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新区的公积金该怎么提取

2. 苏州新区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 
(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 苏州新区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职工提示:
1、不叫冻结,叫封存,是指职工从一个单位离职后,暂时未找到新的单位,需要将个人公积金帐户继续挂在原单位而形成的一种帐户状态。
2、不知道你的户口在哪儿,苏州大市范围内户口又不在外地工作的职工是不可以办理“离职提取”的,
3、我中心的政策是看原件,留复印件。你可以和现在的单位协商,保留离职证明原件,或者请原来的单位多给你几份。
4、如果你的户口在苏州大市范围外,等你正式离开苏州的时候凭以下材料提取:
公积金卡、身份证、外地户口本(苏州暂住证)、原单位离职证明,你可以提取的金额为个人+单位+利息,只要你符合我中心制定的政策,都可以提取。
5、建议你不要听信任何中介的话去套取公积金,我中心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进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

苏州新区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4. 苏州公积金怎么取出来

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公积金后,符合相关条件的是可以将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的。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是不允许全部提出来的,只有在离职、调任、退休等特殊情况才可以全额提取出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第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第二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第三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第四离休、退休的;第五出境定居的;第六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第七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第八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后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 离休、退休的;(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 出境定居的;(五)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5. 苏州新区住房公积金提取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职工提示:

1、不叫冻结,叫封存,是指职工从一个单位离职后,暂时未找到新的单位,需要将个人公积金帐户继续挂在原单位而形成的一种帐户状态。

2、不知道你的户口在哪儿,苏州大市范围内户口又不在外地工作的职工是不可以办理“离职提取”的,

3、我中心的政策是看原件,留复印件。你可以和现在的单位协商,保留离职证明原件,或者请原来的单位多给你几份。

4、如果你的户口在苏州大市范围外,等你正式离开苏州的时候凭以下材料提取:
公积金卡、身份证、外地户口本(苏州暂住证)、原单位离职证明,你可以提取的金额为个人+单位+利息,只要你符合我中心制定的政策,都可以提取。

5、建议你不要听信任何中介的话去套取公积金,我中心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进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

苏州新区住房公积金提取

6. 苏州新区住房公积金提取

  苏州新区住房公积金提取,如果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公积金提取的时间为办理完手续后3-5个工作日转到个人账户。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7. 苏州住房公积金在哪里取?

身份证,居住证,离职证明,还有单位已为你账户办理封存 在管理中心区区

根据《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退休的;
  (三)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支付租赁自住住房房租的;
  (七)经有权部门认定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保边缘困难救助对象和特困职工救助对象的;
  (八)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下岗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的;
  (九)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不在本市或者户口迁出本市的;
  (十)经公积金管委会决定的其他情况。

苏州住房公积金在哪里取?

8. 苏州园区公积金在哪取

园区公积金中心 :苏华路国际大厦3楼 这个是园区公积金的中心
公交车26路、47路、28路、108路、818路、178路“国际大厦(星汉街)”车站下
 
公交车307路、园区一号、68路“国际大厦(苏绣路)”车站下
另有几个分处,也可就近办理:
基层网点交通路线:
 
         唯亭办事处位于唯亭镇葑亭大道西、跨阳路南苏杭时代广场三楼(唯亭镇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服务所),公交车19路,87路,116路,119路,161路,261路、262路“高浜新村”车站下。
         娄葑办事处位于娄葑镇东振路59号(娄葑镇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服务所),26路,307路“独墅苑”站下,或110路,112路,202路,550路,“园区一中”车站下。
         胜浦办事处位于胜浦镇兴浦路15号(胜浦镇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服务所二楼)。乘坐公交车27路在“吴淞商业广场”车站下,219路在“金苑新村”车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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