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债公司合法的吗?

2024-05-11 12:10

1. 讨债公司合法的吗?

是违法的。
讨债公司承办委托书账追债,没有法律依据,缺乏法律赋予的权限和行政强制力,有些讨债公司借助威胁恐吓、哄骗、敲诈等不正当的手段,强行向债务人收取债款,甚至绑架人质,进行暴力危害人身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以收取高额报酬。
讨债公司的存在,不仅扰乱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正常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危害社会治安,而且助长了地下非法讨债活动,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国家曾三次发文禁止。1993年国家工商总局就发布《关于停止办理公、检、法、司所属的机关申办的讨债公司登记注册问题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立即停止为公、检、法、司机关申办的讨债公司及类似企业登记注册;对已经登记注册的,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通知其立即停止“讨债”业务。
1995年,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通知,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设讨债公司。该通知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已登记注册的经营讨债业务的公司企业进行清理,并通知其申请办理注销或变更登记,不按本通知办理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2000年,上述两部门又一次明令取缔各类追债公司,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2002年,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调整了商标分类注册范围,“侦探公司”、“私人保镖”等新兴服务行业纷纷出现在新颁布的“商品和服务商标注册区分表”中,但追债公司仍在禁止之列。
扩展资料:
1、运用法律手段讨债的方式主要有三个,一是行政手段,二是金融监管手段,三是竞技对抗手段。
一、运用行政干预手段协助讨债。
由于国家行政机关特别是企业或者法人的主管部门既负有为企业服务的义务同时又享有对企业进行宏观管理和监督的权利,可以利用债务人的主管部门所享有的权利;
去争取获得债务人的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情与支持,通过主管部门和企业之间所拥有的特殊的关系,请求债务人的主管部门帮助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合同。
二、利用金融机构的监督职能帮助讨债。
法律规定国家银行具有协助执行的职能,主要是指我国的经济合同纠纷案件经国家种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调解、仲裁、判决且已经产生法律效力之后,当事人一方仍然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义务;
另一方当事人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通知有关的银行或者信用合作社协助执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判决书,从债务人在银行的账户里强行扣款或者划拨款项以支付债务人所欠债权人的债务。
三、运用经济抗衡手段帮助讨债。
讨债中所谓的经济抗衡手段是指债权人或讨债过程中根据双方合同应当同时履行的原则,针锋相对地逼使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办法。
2、按照《合同法》规定,借款人有返还借款的义务。具体包括:
一、债务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可以随时返还。债权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二、债务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或者经催告后未在合理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同类贷款的同期利率)支付逾期利息。
三、债务人提前偿还借款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债务人还款一定要还款对象,即还给出借人本人或者其授权接收还款的人,并且要保留还款证据。

讨债公司合法的吗?

2. 讨债公司合法吗

法律分析:讨债是合法行为。公司也是合法注册的,不存在违法问题。关键看讨债手段是否违法。有没有非法拘禁、殴打、恐吓债务人的暴力行为。有,就不合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3. 讨债公司合法吗

法律分析:讨债公司讨债不合法。讨债公司承办委托书账追债,没有法律依据,缺乏法律赋予的权限和行政强制力。讨债公司的存在,不仅扰乱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正常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危害社会治安,而且助长了地下非法讨债活动,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讨债公司合法吗

4. 讨债公司合法吗?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针对公司的规定,讨债公司只要依法进行工商登记或者经过审批,则是合法公司。在法律上,讨债公司是指保理公司,即为债权人提供管理债权的服务,比如向债务人追偿,参与诉讼等的业务。同时保理人会从中抽取一定的服务费用。所以讨债公司的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公司登记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第七条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5. 讨债公司 是合法的的 吗?

讨债公司是不合法的。讨债公司承办委托书账追债,没有法律依据,缺乏法律赋予的权限和行政强制力,有些讨债公司借助威胁恐吓、哄骗、敲诈等不正当的手段,强行向债务人收取债款,甚至绑架人质,进行暴力危害人身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以收取高额报酬。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讨债公司 是合法的的 吗?

6. 讨债公司合法吗

讨债公司不一定是合法的。如果讨债公司是依法设立登记的,并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颁发营业执照的,则是合法的。如果是未经登记注册、擅自经营的,则是不合法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二)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三)公司章程;(四)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八)公司住所证明;(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第二十五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7. 讨债公司是不是合法的

讨债公司不一定是合法的。如果讨债公司是依法设立登记的,并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颁发营业执照的,则是合法的。如果是未经登记注册、擅自经营的,则是不合法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二)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三)公司章程;(四)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八)公司住所证明;(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第二十五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讨债公司是不是合法的

8. 讨债公司是不是合法的

亲,很高兴为您解答:讨债公司讨债不合法讨债公司依据委托书追债,没有法律依据,缺乏法律赋予的权限和行政强制力《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取缔各类讨债公司严厉打击非法讨债活动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取缔各类讨债公司,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对继续从事非法讨债活动,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要坚决依法惩处【摘要】
讨债公司是不是合法的【提问】
亲,很高兴为您解答:讨债公司讨债不合法讨债公司依据委托书追债,没有法律依据,缺乏法律赋予的权限和行政强制力《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取缔各类讨债公司严厉打击非法讨债活动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取缔各类讨债公司,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对继续从事非法讨债活动,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要坚决依法惩处【回答】
法律依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取缔各类讨债公司严厉打击非法讨债活动的通知》一、取缔各类讨债公司,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对继续从事非法讨债活动,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要坚决依法惩处【回答】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