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什么时候合并

2024-05-12 18:03

1. 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什么时候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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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如下:1.生育险和医疗险合并之后,女性员工在生产期间该享受的待遇仍然不会减少,不过医疗报销手段可能会有所改变。过去医疗和生育报销不走一个系统,女性员工的住院生产费用一般由社保基金实时结算,但产前检查费用需要等生产之后单独报销结算。两者合并后,产前检查费用应该和普通医疗费用一同报销,一般是每年结算一次。2.调整之后企业的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缴存总比例将下降1.25%,那么一年能省多少钱呢?我们假设一个有500名员工的中型企业,员工的平均工资为8000元/月,那么一个月可以少缴8000×500×1.25%=50000元,一年就可以节省60万元,实实在在为企业降低了负担。3.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之后,将减少1.25个百分点的费率。虽然没有明确说明降的是个人还是企业缴存部分,但由于个人缴存比例本身就比较低,结合之前各个地区社保费率降低的情况可以得出,这1.25个百分点很有可能降的都是企业缴存的部分。因此,两险合并之后,个人的缴存总费用不会有变化,仍将维持在2%,拿到手的工资自然也不会变。

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什么时候合并

2. 生育险和医疗保险合并 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12个试点城市行政区域
河北省邯郸市      山西省晋中市
辽宁省沈阳市      江苏省泰州市
安徽省合肥市      山东省威海市
河南省郑州市      湖南省岳阳市
广东省珠海市                  重庆市
四川省内江市      云南省昆明市
试点方案由国务院作出安排,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本决定实施期限为二年。
国务院及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卫生计生等部门要遵循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的总体思路,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总结经验,并就暂时调整适用有关法律规定的情况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报告。对实践证明可行的,修改完善有关法律规定;对实践证明不宜调整的,恢复施行有关法律规定。
本决定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人社部部长尹蔚民表示,由于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保在制度上存在共性,合并实施,有利于提升基金的互济能力和经办效率,降低运行成本。

3. 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什么时候合并

影响如下:1.生育险和医疗险合并之后,女性员工在生产期间该享受的待遇仍然不会减少,不过医疗报销手段可能会有所改变。过去医疗和生育报销不走一个系统,女性员工的住院生产费用一般由社保基金实时结算,但产前检查费用需要等生产之后单独报销结算。两者合并后,产前检查费用应该和普通医疗费用一同报销,一般是每年结算一次。2.调整之后企业的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缴存总比例将下降1.25%,那么一年能省多少钱呢?我们假设一个有500名员工的中型企业,员工的平均工资为8000元/月,那么一个月可以少缴8000×500×1.25%=50000元,一年就可以节省60万元,实实在在为企业降低了负担。3.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之后,将减少1.25个百分点的费率。虽然没有明确说明降的是个人还是企业缴存部分,但由于个人缴存比例本身就比较低,结合之前各个地区社保费率降低的情况可以得出,这1.25个百分点很有可能降的都是企业缴存的部分。因此,两险合并之后,个人的缴存总费用不会有变化,仍将维持在2%,拿到手的工资自然也不会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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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什么时候合并

4. 生育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什么时候合并

法律分析:2019年底左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5. 生育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什么时候实行

      国务院于2019年3月6日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  
        但各省市的合并时间不一样,如    
       天津市:自2019年6月1日起,实现职工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湖南省:自2019年10月1日起,全面启动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  
       山西省:2019年9月底前,将全面实现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保(以下简称“两险”)合并等。  
        其他省市的合并时间,可以咨询当地的人社部门或电话咨询“区号+12345”市民服务热线 。  
       拓展内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   
        主要政策   
       (一)统一参保登记。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实施过程中要完善参保范围,结合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摸清底数,促进实现应保尽保。  
       (二)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统筹层次一致。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同时,根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情况和生育待遇的需求,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建立费率确定和调整机制。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不再单列生育保险基金收入,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待遇支出中设置生育待遇支出项目。探索建立健全基金风险预警机制,坚持基金运行情况公开,加强内部控制,强化基金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三)统一医疗服务管理。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实行统一定点医疗服务管理。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相关医疗服务协议时,要将生育医疗服务有关要求和指标增加到协议内容中,并充分利用协议管理,强化对生育医疗服务的监控。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  
       促进生育医疗服务行为规范。将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范围,推动住院分娩等医疗费用按病种、产前检查按人头等方式付费。生育医疗费用原则上实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充分利用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强化监控和审核,控制生育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四)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要统一经办管理,规范经办流程。经办管理统一由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充分利用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平台,实行信息系统一体化运行。原有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平台可暂时保留,待条件成熟后并入医疗保险结算平台。完善统计信息系统,确保及时全面准确反映生育保险基金运行、待遇享受人员、待遇支付等方面情况。  
       (五)确保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假期限执行。  
       (六)确保制度可持续。各地要通过整合两项保险基金增强基金统筹共济能力;研判当前和今后人口形势对生育保险支出的影响,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制度保障能力;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从保障基本权益做起,合理引导预期;跟踪分析合并实施后基金运行情况和支出结构,完善生育保险监测指标;根据生育保险支出需求,建立费率动态调整机制,防范风险转嫁,实现制度可持续发展。  

生育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什么时候实行

6. 生育保险什么时候往医疗保险上合并?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两项保险合并实施的统筹地区,不再单列生育保险基金收入,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待遇支出中设置生育待遇支出项目。探索建立健全基金风险预警机制,坚持基金收支运行情况公开,加强内部控制,强化基金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三)统一医疗服务管理。 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实行统一定点医疗服务管理。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相关医疗服务协议时,要将生育医疗服务有关要求和指标增加到协议内容中,并充分利用协议管理,强化对生育医疗服务的监控。执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生育医疗费用原则上实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四)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 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要统一经办管理,规范经办流程。生育保险经办管理统一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充分利用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平台,实行信息系统一体化运行。原有生育保险医疗费结算平台可暂时保留,待条件成熟后并入医疗保险结算平台。完善统计信息系统,确保及时准确反映生育待遇享受人员、基金运行、待遇支付等方面情况。

(五)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所需资金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贴支付期限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假期限执行。

7. 从什么时候医保跟生育险合为一体的

生育保险是一个特定时间段特有的医疗支出,而且是特定群体,如果将生育保险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之中,就可以让所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都可以享受到生育保险的待遇,从而较好地扩大了生育保险的覆盖面。合并实施后,生育保险基本可以实现全面覆盖。换言之,今后生育保障就将成为医保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医保将成为主险,而生育保障就类似其中的一个强制性附加险。各类人群只要参加了医保,就自然而然地获得了生育保障的相关权利。同时,将生育保险纳入医疗保险,可以有效化解生育与基本医疗保险有交叉的情况,人社部门经办时就不用再判断是属于生育保险还是医疗保险的范畴,只需正常结算、正常报销即可。这样不仅可有效地缓解医院、患者、政府三方的矛盾,还可以促进社会关系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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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什么时候医保跟生育险合为一体的

8. 最新生育险和医疗合并了吗

法律分析:最新生育险和医疗合并了。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之后,报销的流程将更简化。过去医疗和生育报销不是一个系统,所以女性员工的住院生产费用一般由社保基金实时结算,但产前检查费用需要等生产之后单独报销结算。两者合并后,产前检查费用应该和普通医疗费用一同报销,一般是每年结算一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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