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能否和公司做交易

2024-05-19 00:22

1. 公司股东能否和公司做交易

法律分析:可以的,如果公司章程事先有规定,或者事先经股东会同意,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同本公司进行交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能否和公司做交易

2. 股东可以与本公司进行交易吗

股东可以跟本公司进行交易,可以是股东名下的其他公司和本公司进行交易。
这个行为有一个专有名称,叫做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是公司运作中经常出现的而又易于发生不公平结果的交易。关联交易在市场经济中广泛存在。
在优势方面,由于交易双方的关联关系,可以节省大量的商业谈判等交易成本。它还可以利用行政权力确保商业合同的优先执行,从而提高交易效率。
消极的一面是,由于关联方可以利用行政权力进行交易的经纪,使得在非竞争条件下交易的价格和方式不公平,从而损害股东或部分股东的权益;也容易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扩展资料:
关联交易法规释义:
1、商事主体之间的关联性
关联交易须发生在具有权益关联性及相互影响力的商事主体即关联方之间。
2、利益冲突与权益的转移
任何一个具体的关联交易,均在关联方之间或关联方与其权益代表间,存在利益冲突并在关联方之间产生了权益的转移。
3、具有非公允性的潜在倾向
关联交易并不都是公允的,但是关联交易这种形式蕴含着易于发生不公允结果的潜在倾向。一旦主客观条件具备,特别是如果缺乏有效的法律规制,一个具体的关联交易就往往滑向不公允性的边缘。
4、交易形式对实质公平的异化
关联交易的最大特点,同时也是法律规制的难点,就是关联交易以形式上的平等,掩盖实质上的不平等;以形式上的当事人对自己权益的自由处分,掩盖实质上的对一方当事人权益的强行损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联交易

3. 股东可以与本公司进行交易吗

股东可以跟本公司进行交易,可以是股东名下的其他公司和本公司进行交易。
这个行为有一个专有名称,叫做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是公司运作中经常出现的而又易于发生不公平结果的交易。关联交易在市场经济中广泛存在。
在优势方面,由于交易双方的关联关系,可以节省大量的商业谈判等交易成本。它还可以利用行政权力确保商业合同的优先执行,从而提高交易效率。
消极的一面是,由于关联方可以利用行政权力进行交易的经纪,使得在非竞争条件下交易的价格和方式不公平,从而损害股东或部分股东的权益;也容易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扩展资料:
关联交易法规释义:
1、商事主体之间的关联性
关联交易须发生在具有权益关联性及相互影响力的商事主体即关联方之间。
2、利益冲突与权益的转移
任何一个具体的关联交易,均在关联方之间或关联方与其权益代表间,存在利益冲突并在关联方之间产生了权益的转移。
3、具有非公允性的潜在倾向
关联交易并不都是公允的,但是关联交易这种形式蕴含着易于发生不公允结果的潜在倾向。一旦主客观条件具备,特别是如果缺乏有效的法律规制,一个具体的关联交易就往往滑向不公允性的边缘。
4、交易形式对实质公平的异化
关联交易的最大特点,同时也是法律规制的难点,就是关联交易以形式上的平等,掩盖实质上的不平等;以形式上的当事人对自己权益的自由处分,掩盖实质上的对一方当事人权益的强行损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联交易

股东可以与本公司进行交易吗

4. 股东与公司交易是否是关联交易

法律分析: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关联方,主要应包括(1)控股股东及其控制或参股的公司;(2)控股股东及主要股东对股份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法人或自然人;(3)合营企业,联营企业;(4)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技术提供者或与上述人士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关联交易主要包括(1)购销商品;(2)买卖有形或无形资产,收购兼并;(3)提供或接受劳务,代理,租赁,管理方面的合同(如委托经营等)等;(4)提供资金,许可协议;(5)担保抵押;(6)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8)合作投资建立企业、开发项目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并接受股东的质询。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

5. 股东与公司交易是否是关联交易?

法律分析:
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关联方,主要应包括(1)控股股东及其控制或参股的公司;(2)控股股东及主要股东对股份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法人或自然人;(3)合营企业,联营企业;(4)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技术提供者或与上述人士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关联交易主要包括(1)购销商品;(2)买卖有形或无形资产,收购兼并;(3)提供或接受劳务,代理,租赁,管理方面的合同(如委托经营等)等;(4)提供资金,许可协议;(5)担保抵押;(6)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8)合作投资建立企业、开发项目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并接受股东的质询。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

股东与公司交易是否是关联交易?

6. 股东与公司交易是否是关联交易

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关联方,主要应包括
(1)控股股东及其控制或参股的公司;
(2)控股股东及主要股东对股份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法人或自然人;
(3)合营企业,联营企业;
(4)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技术提供者或与上述人士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关联交易主要包括
(1)购销商品;
(2)买卖有形或无形资产,收购兼并;
(3)提供或接受劳务,代理,租赁,管理方面的合同(如委托经营等)等;
(4)提供资金,许可协议;
(5)担保抵押;
(6)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8)合作投资建立企业、开发项目等。
一、同一资产是不是关联企业
股东在两家公司是算关联企业的,所谓关联企业,是指与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关系或重大影响关系的企业。相互之间具有联系的各企业互为关联企业。关联企业在法律上可表现为由控制公司和从属公司构成。而控制公司与从属公司的形成主要在干关联公司之间的统一管理关系的存在。
二、什么是上市公司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是其附属公司与在本公司直接或间接占有权益、存在利害关系的关联方之间所进行的交易。关联方主要指上市公司的发起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行政管理人员及他们的家属和上述各方所控股的公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并接受股东的质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

7. 股东与公司交易是否是关联交易

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关联方,主要应包括(1)控股股东及其控制或参股的公司;(2)控股股东及主要股东对股份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法人或自然人;(3)合营企业,联营企业;(4)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技术提供者或与上述人士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关联交易主要包括(1)购销商品;(2)买卖有形或无形资产,收购兼并;(3)提供或接受劳务,代理,租赁,管理方面的合同(如委托经营等)等;(4)提供资金,许可协议;(5)担保抵押;(6)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8)合作投资建立企业、开发项目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并接受股东的质询。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

股东与公司交易是否是关联交易

8. 公司直接卖给股东可以吗

公司不能直接卖股权。公司的股权属于股东所有,公司不能作为转让方出卖股东的股权。股东可以向其他股东或者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权转让应当遵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