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是不是被借款的人,债务人是借款人?

2024-05-18 21:25

1. 债权人是不是被借款的人,债务人是借款人?

 债权人是不是被借款的人,债务人是借款人?  借款合同中,贷款人是债权人,借款人是债务人。借款合同的表述中,贷款人是指出借款项的人,即向他人提供借款的人;借款人是取得借款的人,即从他人处借取款项的人。
  借款人是债务人或是债权人  你好!  借款人是债务人,出借人是债权人!
  借款的人称为债权人还是债务人  借款人为债务人,出借人为债权人,我是律师,望采纳
  欠条中债务人叫借款人,债权人叫什么  债权人叫做出借人,从你的描述看债务人是借款人,那么肯定是契约之债中的借贷关系,那么债权人可以叫做出借人、贷款人。  但债在法律上并不是只有借贷关系才会产生,法律上债的产生有四种原因: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平常所说的借贷关系的债务,是产生于契约之中。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  如果是契约借贷关系,债权人可以叫出借人、贷款人,如果是无因管理可叫做债权人和管理人,而债务人也可叫做受益人,如果是不当得利,那么债权人可叫做受害人、受损人,如果是侵权行为产生的债,债权人可叫做受害人,对方叫做侵权行为人、赔偿义务人等,但以上四种债的两方都可称作债务人与债权人。
  贷款人是债务人或是债权人   贷款人是债权人,指出借资金的一方,比如银行。 借款人是债务人,指借入资金的一方。 
   
   贷款人权利: 
   1、要求借款人提供与借款有关的资料; 
   2、根据借款人的条件,决定贷与不贷、贷款金额、期限和利率等; 
   3、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 
   4、依合同约定从借款人账户上划收贷款本金和利息; 
   5、借款人未能履行借款合同规定义务的,有权依合同约定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或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 
   6、在贷款将受到或已受到损失时,可依据合同规定,采取使贷款免受损失的措施。 
  债权人能不能为债务人担保借款?  债权人可以为债务人担保借款,但是要有担保能力、要有书面担保承诺书和可供抵押的物品。  一旦做了担保就要承担相应的风险,如果对方没有偿还能力了你就得负责偿还。  三思。
  债权人突然死亡,债务人怎样支付借款  有明确的继承人的,交给继承人,未确定继承人的,可以办理提存
  借款人坐牢,债权人如何追债  一、起诉债务人  1、《民法通则》第九十条: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第一百零八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2、《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二、向连带责任人索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七条之规定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债权人和债务人有多比借款,还款如何认定  债权人和债务人有多笔借款,借款债务关系相对独立,还款对应相应债务。  在有息民间借贷纠纷中,双方对本息清偿顺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对债务人分多次偿还的款项是认定为本金还是利息,存在三种不同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按先还本金后利息的顺序偿还,已经偿还款项为本金,本金作为主债务享有优先清偿权。  第二种观点认为,按先还息后还本的顺序偿还,已经偿还款项为利息,从而更好的保护债权人获得孳息的权利。  第三种观点认为,按公平原则顺序,清偿时本金利息同时清偿,即还款时利息与本金比例各占多少,按比例偿还。
  借款人不知去向,但是借款人没在债权人手里借到钱,而债权人又拿此借条去另一债权人手里去作第二份担保借  担保人没有义务去给你去担保贷款去但是你可以通过法律把担保告上法庭追回担保人所担保的贷款
   

债权人是不是被借款的人,债务人是借款人?

2. 借款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

法律分析:借款人是属于债务人,借款人是指向贷款人借款的人,借款人承担如期偿还本金和利息的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3. 债务人和借款人怎么区分

借款人是指因借贷关系负有清偿债务的人,而债务人可能是借款人,但并不仅限于借款人,因其他行为负有清偿债务的人都属于债务人。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债权人
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
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如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其履行。如果债权人由于对方不履行义务而遭受到经济上的损失,有权要求赔偿。
债权人还享有代位权和撤销权。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行使其为第三人的权利,其后果由债务人承担的权利;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有碍于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享有的请求撤销这一行为的权利。债权人可以是公民或法人,也可以是国家。
债务人
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
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
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
一、借款人有什么义务
(一)提供真实情况和资料的义务。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并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二)按照约定使用借款的义务。借款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
(三)支付利息的义务。借款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贷款人支付利息。如果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确定,借款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为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
(四)返还借款的义务。借款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如果借款期限不确定,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也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二、欠款和借款的区别是什么
(一)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二)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
(三)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的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抗辩和抵赖一般都很困难。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存在欠条形成的事实。
(四)利息支付问题,有关借款的利息利率问题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欠款的利息利率问题却没有统一的规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借款人应当提供真实情况义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条【借款利息不得预先扣除】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债务人和借款人怎么区分

4. 贷款人是债务人或是债权人

贷款人是债权人,指出借资金的一方,比如银行。
借款人是债务人,指借入资金的一方。

5. 借款人和债权人的区别

借款人指的是在信贷活动中以自身的信用或财产作保证,或者以第三者作为担保而从贷款人处借得货币资金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债权人 则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借贷人和供应商。 《 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 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借款人和债权人的区别

6. 借款人指的债权人吗

法律分析: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如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其履行。如果债权人由于对方不履行义务而遭受到经济上的损失,有权要求赔偿。债权人还享有代位权和撤销权。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行使其为第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7. 债权人和借款人的区别

法律分析:两者的权利义务不同。借款人,是指向债权人借款的债务人,具体有还钱的义务和取得借款的权利。债权人,一般是借钱给别人,借钱后就拥有了债权,即让对方还钱的权利。还款期限到期后,债权人可以凭借享有的债权去起诉对方还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债权人和借款人的区别

8. 借款人属于债务人吗

欠钱的人、借款人都属于债务人,借款人是指向贷款人借款的人,借款人承担如期偿还本金和利息的责任。
一、欠钱不还可以起诉吗没有借条
欠钱不还没有借条可以起诉,应该确定法院的管辖权,有明确的被告人和相关证据,向法院提交起诉书和相关证据进行起诉。借款人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偿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借款人可以随时还贷;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还贷。
二、替别人贷款对方不还怎么办
替别人贷款别人不还的情况,当实际借款人无法偿还贷款时,银行肯定会对名义借款人追讨,这样名义借款人就要承担偿还责任,名义贷款人偿还完之后可以找真正的债务人追偿。
一般在向法院起诉时,银行可能会去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到时候就会冻结你的存款或者查封不动产、车辆等财产。而且,名义借款人,也就是你,不仅会受到财产上的损失,还会影响信用记录。一旦银行征信受到影响了,那么以后还想找银行贷款买房买车啥的,就会被影响到。
三、借款人申请展期的规定有什么
借款展期是指借款人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不能偿还借款,在征得贷款人同意的情况下,延长原借款的期限,使借款人能够继续使用借款。借款展期实际上是对原合同的履行期限的变更,因此,应当以贷款人同意为前提。
借款人申请展期的,应当在借款到期之前向贷款人提出申请。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对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借款的情况进行调查和了解,以便更改原有的资金计划,对资金的使用重新进行安排。在借款人有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下,贷款人如果要求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还应当征得保证人的同意。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667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