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介绍

2024-05-21 00:25

1. 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介绍

为规范会计师事务所收费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特制定《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各地区要根据本《办法》对本行政区内的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进行清理规范,并制定收费标准。

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介绍

2. 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税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依法设立的税务师事务所,为委托人提供涉税鉴证和涉税服务业务的收费行为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第四条 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第五条 税务师事务所提供下列涉税鉴证业务实行政府指导价:(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二)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鉴证;(三)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鉴证;(四)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商同级税务机关确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具体收费项目。第六条 税务师事务所提供下列涉税服务业务实行市场调节价:(一)代理税务登记、变更和注销税务登记;(二)代购普通发票;(三)代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四)代理减免税、申请退税;(五)代理建账记账;(六)代理税务行政复议;(七)税务咨询;(八)受聘税务顾问;(九)其他涉税服务业务。第七条 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税务机关制定。第八条 政府制定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应当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和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发展,以涉税鉴证和涉税服务社会平均成本,加法定税金和合理利润确定。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涉税服务业务应由税务师事务所提出收费标准范围,具体标准由税务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并考虑以下主要因素:(一)耗费的工作时间;(二)涉税服务业务的难易程度;(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四)注册税务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五)注册税务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第十条 税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应当与委托人签订涉税鉴证业务或者涉税服务业务收费合同(协议)或者在委托合同(协议)中载明收费条款。收费合同(协议)或收费条款应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金额、付款和结算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第十一条 税务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协议)后,因税务师事务所的过错或其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委托关系的,或因委托人的过错或其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委托关系的,有关费用的退补和赔偿依照《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二条 税务师事务所应当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严格按照业务规程为委托人提供服务。第十三条 税务师事务所向委托人收取服务费用,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合法票据。第十四条 税务师事务所应当在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第十五条 税务师事务所未按照合同(协议)规定履行义务而收费的,或采取以低于成本价收费等不正当方式承接业务的,省级税务机关应当按照《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第十六条 各级税务机关应协助价格主管部门做好收费管理工作,加强对税务师事务所、注册税务师服务活动的监督检查。第十七条 税务师事务所应当严格执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税务机关制定的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及具体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内部收费管理制度,自觉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税务机关的监督检查。第十八条 税务师事务所异地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按照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规定执行。第十九条 税务师事务所承接涉税业务,应当执行承接业务所在地的收费规定。第二十条 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实施行政处罚:(一)未按规定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二)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的;(三)擅自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的服务价格的;(四)提前或者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的;(五)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六)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等形式变相收费的;(七)其他违反价格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行为。第二十一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税务师事务所或注册税务师存在有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或其他价格违法行为的,可以向税务师事务所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税务机关或注册税务师协会举报、投诉。第二十二条 因税务师事务所与委托人之间发生收费纠纷,税务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税务机关,依据本办法制定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的具体实施办法,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税务总局负责解释。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9年2月15日起执行。原国家计委、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规范税务代理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1999〕2370号)同时废止。

3. 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介绍

发改价格〔2009〕19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规范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注册税务师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经研究。我们制定了《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自2009年2月15日起执行。原国家计委、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规范税务代理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1999〕2370号)自本办法生效之日起废止。

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介绍

4. 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有最新的吗

没有。

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布了《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到对会计师事务所服务价格进行放开。

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审计服务收费,即: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并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并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服务并出具有关报告等服务收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放开上述7项服务价格时,应要求各经营者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为消费者等提供质量合格、价格合理的服务;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价目表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不得利用优势地位,强制服务、强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少服务多收费;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加强对本行业相关经营主体服务行为监管。要建立健全服务标准规范,完善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为市场主体创造公开、公平的市场环境,引导行业健康发展。要严格遵守《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服务、指定服务,或截留定价权。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修订地方定价目录,清理废止本地区制定出台的相关服务价格文件,尽快放开相关服务价格,并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要依法加强对有关服务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管,坚决依法查处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保持价格水平基本稳定,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5. 会计师事务所收费标准

会计师事务所收费标准:计时收费标准;主任会计师、副主任会计师每人每小时300元,部门经理、高级专家,每人每小时250元,项目经理每人每小时220元,注册会计师.每人每小时200元,会计师每人每小时100元。
计件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算,鉴证项目收费标准为最低收费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上浮15%;.上市公司的鉴证项目收费标准可上浮50%,验证资本比例收费以企业注册资本为基数,50万元以下的由事务所酌定,但不得少于500元。

第十条会计师事务所发生的差旅、函证、邮寄等与执业有关的费用开支,应由委托人另行支付,具体支付内容和标准由委托人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并在服务收费合同(协议)或收费条款中载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被立案调查;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主动辞任;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加入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实际控制人、股东或董事提议或自身发展需要;满足主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有关规定;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请详细说明有关情况。
第十条会计师事务所发生的差旅、函证、邮寄等与执业有关的费用开支,应由委托人另行支付,具体支付内容和标准由委托人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并在服务收费合同(协议)或收费条款中载明。吉林省注协发布关于印发《吉林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在附件中分别给出了计件收费与计时收费的行业参考标准。
第十条?会计师事务所发生的差旅、函证、邮寄等与执业有关的费用开支,应由委托人另行支付,具体支付内容和标准由委托人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并在服务收费合同(协议)或收费条款中载明。
解决了专业性问题,从源头来看,还需调整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模式。一直以来,会计师事务所大多由被审计单位直接支付费用。俗话说“吃人嘴软,拿人手短”。因此,改进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模式,实行集中支付与结算非常有必要。

会计师事务所收费标准

6. 会计师事务所收费标准

会计师事务所收费标准:计时收费标准;主任会计师、副主任会计师每人每小时300元,部门经理、高级专家,每人每小时250元,项目经理每人每小时220元,注册会计师.每人每小时200元,会计师每人每小时100元。

计件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算,鉴证项目收费标准为最低收费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上浮15%;.上市公司的鉴证项目收费标准可上浮50%,验证资本比例收费以企业注册资本为基数,50万元以下的由事务所酌定,但不得少于500元。
第十条会计师事务所发生的差旅、函证、邮寄等与执业有关的费用开支,应由委托人另行支付,具体支付内容和标准由委托人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并在服务收费合同(协议)或收费条款中载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被立案调查;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主动辞任。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加入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实际控制人、股东或董事提议或自身发展需要;满足主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的有关规定;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请详细说明有关情况。

7. 会计师事务所收费标准

审计项目一般按年末资产总额收费,标准是:
资产总额(万元)
收费标准(元)
50-100
1600-2400
101-500
2400-3200
501-1000
3200-4000
1001-3000
4000-5600
3001-5000
5600-7200
5001-10000
7200-9600
10000-20000
9600-11200
20000以上
双方协商
这是经物价部门批准的,各事务所内部掌握的收费标准,都有一个活动范围,只要不低于或超过这个范围,收费就是合理的,你可以按每个档次的最低标准和事务所砍价。

会计师事务所收费标准

8. 会计师事务所如何收费

审计项目一般按年末资产总额收费,标准是:
资产总额(万元)    收费标准(元)
50-100              1600-2400
101-500             2400-3200
501-1000            3200-4000
1001-3000           4000-5600
3001-5000           5600-7200
5001-10000          7200-9600
10000-20000         9600-11200
20000以上           双方协商

这是经物价部门批准的,各事务所内部掌握的收费标准,都有一个活动范围,只要不低于或超过这个范围,收费就是合理的,你可以按每个档次的最低标准和事务所砍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