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诈骗的类型

2024-05-19 10:10

1. 网络诈骗的类型

法律分析:常见的网络诈骗形式有:1、假咨询信息。股市黑手或证券公司内部人员在网上披露虚假信息哄抬股价,待上当受骗的投资者把股价抬上去后,就开始倾销股票;2、网上拍卖;3、和上网服务有关的骗局;4、信息/成人服务骗局;5、购买电脑软件骗局等。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网络诈骗的类型

2. 常见的网络诈骗类型有哪些

法律分析:网上诈骗的种类具体如下:
1、买物品诈骗类;
2、中奖诈骗类;
3、加会员方式诈骗;
4、网络贷款诈骗,等等。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3. 网络诈骗有几种类型

在我国网络诈骗分为几种类型

1、利用盗号和网络游戏交易进行诈骗

华律网

(1)、冒充即时通讯好友借钱。骗子使用黑客程序破解用户密码,然后冒名顶替向事主的聊天好友借钱。特别要当心的是犯罪分子通过盗取图像的方式用“视频”聊天诈骗,遇上这种情况,最好先与朋友通过打电话等途径取得联系,防止被骗。

(2)、网络游戏装备及游戏币交易进行诈骗。一是低价销售游戏装备,让玩家通过线下银行汇款;二是在游戏论坛上发表提供代练信息,代练一两天后连同账号一起侵吞;三是在交易账号时,虽提供了比较详细的资料,待玩家交易结束玩了几天后,账号就被盗了过去,造成经济损失。

(3)、交友诈骗。犯罪分子利用网站以交友的名义与事主初步建立感情,然后以缺钱等名义让事主为其汇款,最终失去联系。

2、网络购物诈骗

(1)、多次汇款——骗子以未收到货款或提出要汇款到一定数目方能将以前款项退还等各种理由迫使事主多次汇款。

(2)、假链接、假网页——骗子提供虚假链接或网页,交易往往显示不成功,让事主多次往里汇钱。

(3)、拒绝安全支付法——骗子以种种理由拒绝使用网站的第三方安全支付工具。

(4)、收取订金骗钱法——骗子要求事主先付一定数额的订金或保证金,然后才发货。利用事主急于拿到货物的迫切心理以种种看似合理的理由,诱使事主追加订金。

(5)、约见汇款——网上购买二手车、火车票等诈骗的常见手法,骗子一方面约见事主在某地见面验车或给票,又要求事主的朋友一接到事主电话就马上汇款,骗子利用“来电任意显软件”冒充事主给其朋友打电话让其汇款。

(6)、以次充好——用假冒、劣质、低廉的山寨产品冒充名牌商品,事主收货后连呼上当,叫苦不堪。

3、网上中奖诈骗

犯罪分子利用传播软件随意向邮箱用户、网络游戏用户、即时通讯用户等发布中奖提示信息,当事主按照指定的“电话”或“网页”进行咨询查证时,犯罪分子以中奖缴税等各种理由让事主一次次汇款,直到失去联系事主才发觉被骗。

4、“网络钓鱼”诈骗

网络诈骗有几种类型

4. 网络诈骗类型有哪些

1.虚构车祸诈骗;
2.包裹持有和药物欺诈;
3.金融交易欺诈;
4.虚构手术诈骗;
5.解除分期付款诈骗;
6.冒充公检法诈骗;
7.医疗保险和社会保障欺诈;
8.电话欠费诈骗。
9.机票欺诈;
10.虚构的绑架诈骗。
被以上十类网络诈骗。
[法律依据]
刑法第266条中的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5. 网络诈骗几种类型

法律分析:1、利用盗号和网络游戏交易进行诈骗
(1)、冒充即时通讯好友借钱。骗子使用黑客程序破解用户密码,然后冒名顶替向事主的聊天好友借钱。特别要当心的是犯罪分子通过盗取图像的方式用“视频”聊天诈骗,遇上这种情况,最好先与朋友通过打电话等途径取得联系,防止被骗。
(2)、网络游戏装备及游戏币交易进行诈骗。一是低价销售游戏装备,让玩家通过线下银行汇款;二是在游戏论坛上发表提供代练信息,代练一两天后连同账号一起侵吞;三是在交易账号时,虽提供了比较详细的资料,待玩家交易结束玩了几天后,账号就被盗了过去,造成经济损失。
(3)、交友诈骗。犯罪分子利用网站以交友的名义与事主初步建立感情,然后以缺钱等名义让事主为其汇款,最终失去联系。
2、网络购物诈骗
(1)、多次汇款——骗子以未收到货款或提出要汇款到一定数目方能将以前款项退还等各种理由迫使事主多次汇款。
(2)、假链接、假网页——骗子提供虚假链接或网页,交易往往显示不成功,让事主多次往里汇钱。
(3)、拒绝安全支付法——骗子以种种理由拒绝使用网站的第三方安全支付工具。
(4)、收取订金骗钱法——骗子要求事主先付一定数额的订金或保证金,然后才发货。利用事主急于拿到货物的迫切心理以种种看似合理的理由,诱使事主追加订金。
(5)、约见汇款——网上购买二手车、火车票等诈骗的常见手法,骗子一方面约见事主在某地见面验车或给票,又要求事主的朋友一接到事主电话就马上汇款,骗子利用“来电任意显软件”冒充事主给其朋友打电话让其汇款。
(6)、以次充好——用假冒、劣质、低廉的山寨产品冒充名牌商品,事主收货后连呼上当,叫苦不堪。
3、网上中奖诈骗
犯罪分子利用传播软件随意向邮箱用户、网络游戏用户、即时通讯用户等发布中奖提示信息,当事主按照指定的“电话”或“网页”进行咨询查证时,犯罪分子以中奖缴税等各种理由让事主一次次汇款,直到失去联系事主才发觉被骗。
4、“网络钓鱼”诈骗
作案手法有以下两种:
(1)、不法分子大量发送欺诈性电子邮件,邮件多以中奖、顾问、对账等内容引诱用户在邮件中填入金融账号和密码。
(3)、不法分子通过设立假冒银行网站,当用户输入错误网址后,就会被引入这个假冒网站。窃取用户银行账号、密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2] 。
第二百一十条第二款 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条第三款 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七条 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网络诈骗几种类型

6. 网络诈骗的几种类型

法律分析:1、利用盗号和网络游戏交易进行诈骗
(1)、冒充即时通讯好友借钱。骗子使用黑客程序破解用户密码,然后冒名顶替向事主的聊天好友借钱。特别要当心的是犯罪分子通过盗取图像的方式用“视频”聊天诈骗,遇上这种情况,最好先与朋友通过打电话等途径取得联系,防止被骗。
(2)、网络游戏装备及游戏币交易进行诈骗。一是低价销售游戏装备,让玩家通过线下银行汇款;二是在游戏论坛上发表提供代练信息,代练一两天后连同账号一起侵吞;三是在交易账号时,虽提供了比较详细的资料,待玩家交易结束玩了几天后,账号就被盗了过去,造成经济损失。
(3)、交友诈骗。犯罪分子利用网站以交友的名义与事主初步建立感情,然后以缺钱等名义让事主为其汇款,最终失去联系。
2、网络购物诈骗
(1)、多次汇款——骗子以未收到货款或提出要汇款到一定数目方能将以前款项退还等各种理由迫使事主多次汇款。
(2)、假链接、假网页——骗子提供虚假链接或网页,交易往往显示不成功,让事主多次往里汇钱。
(3)、拒绝安全支付法——骗子以种种理由拒绝使用网站的第三方安全支付工具。
(4)、收取订金骗钱法——骗子要求事主先付一定数额的订金或保证金,然后才发货。利用事主急于拿到货物的迫切心理以种种看似合理的理由,诱使事主追加订金。
(5)、约见汇款——网上购买二手车、火车票等诈骗的常见手法,骗子一方面约见事主在某地见面验车或给票,又要求事主的朋友一接到事主电话就马上汇款,骗子利用“来电任意显软件”冒充事主给其朋友打电话让其汇款。
(6)、以次充好——用假冒、劣质、低廉的山寨产品冒充名牌商品,事主收货后连呼上当,叫苦不堪。
3、网上中奖诈骗
犯罪分子利用传播软件随意向邮箱用户、网络游戏用户、即时通讯用户等发布中奖提示信息,当事主按照指定的“电话”或“网页”进行咨询查证时,犯罪分子以中奖缴税等各种理由让事主一次次汇款,直到失去联系事主才发觉被骗。
4、“网络钓鱼”诈骗
作案手法有以下两种:
(1)、不法分子大量发送欺诈性电子邮件,邮件多以中奖、顾问、对账等内容引诱用户在邮件中填入金融账号和密码。
(3)、不法分子通过设立假冒银行网站,当用户输入错误网址后,就会被引入这个假冒网站。窃取用户银行账号、密码。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7. 网络诈骗的几种类型是哪些?

一、网络诈骗有哪几种类型?
(一)网络传销类。“想生活得好一点吗?想小投入获得大收获吗?想的话,请到下面网站看看,你会有意外的收获。”“不需买卖商品,只需通过简单的注册,交50元会费,就可以在3个月内赚10万,一年内赚100万。”这是一个典型的网络传销广告,由于人们对传销的理念已有一定的认知,所以对传销致富仍然抱有幻想,加上50元会费投入很小,一些侥幸者会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汇出50元,结果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试想,没有利润来源,谁能给你钱?传销在美国是一种合法的销售方式,因为人们能够正确认识它,它能够给家庭主妇带来一些补贴家用的收入,而在国内,它被传为致富的捷径,成为一些不法分子进行诈骗的工具,以致国家不得不下令禁止。
(二)网络购物诈骗。如今,一些不法分子在淘宝、易趣等知名网络交易网站,向不特定群体随意散布虚假商品信息,或直接制作虚假购物网站,编造公司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等,诱惑贪图便宜的网友上当。诈骗商品小到女性饰品、服装等小件商品,大到手机、电脑、汽车等贵重商品,交易一律采取先付款后发货的方式,一旦网友按照对方要求汇入货款,卖家便会消失得无影无踪。
(三)网络中奖诈骗。很多网友在浏览网页或进行网络聊天时,都会“幸运”地收到“恭喜您中大奖”的信息。当信以为真的网友与兑奖方联系,对方都会以需要保证金、支付邮寄费用等各种借口,要求网友先汇钱。当网友汇去第一笔款后,骗子还会以手续费、税款等其他名目,继续欺骗网友汇款,直到“吃干榨尽”为止。尤其随着北京奥运会的临近,以“奥运”名义实施网络诈骗的案件更是不断出现。
(四)假冒银行网站“网络钓鱼”。网站页面几乎与正规银行网站一模一样,且域名十分相近,有的只差一两个英文字母。时下,一种名为“网络钓鱼”的新型网络诈骗手段愈演愈烈。不法分子通过设立假冒银行网站,当用户输入错误网址后,就会被引入这个假冒网站。一旦用户输入账号、密码,这些信息就有可能被犯罪分子窃取,账户里的存款可能被冒领。此外,犯罪分子通过发送含木马病毒邮件等方式,把病毒程序置入计算机内,一旦客户用这种“中毒”的计算机登录网上银行,其账号和密码也可能被不法分子所窃取,造成资金损失。
(五)海外网络私募基金骗局。宣称“由美国政府证券交易机构和国际知名投资公司联合推出,具有国家认证和审批证书,一个月回报率达到25%,4个月就能拿回本金,以后年年有分红……”面对这些诱人的条件,一些基民对这样的海外私募基金信以为真,投进了多年积攒的积蓄后,最后血本无归。
(六)“无风险投资”诈骗,如今,非法传销中的金钱游戏也漫游到了互联网上。在一些电子邮件中信誓旦旦地许诺有可观的投资回报率来吸引投资者,而事实上却是某些别有用心的人在利用这种欺诈模式吸纳资金。
二、防骗的几条原则?
诈骗的历史悠久,手段层出不穷,网络的兴起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便利,同时也为诈骗提供了便利,但不管诈骗的手段多么高明,记住以下几条原则会使你摆脱欺诈的陷阱:
1、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2、别人给你免费的东西时,要考虑他为什么这样做?他可以从什么地方获得补偿?比如,网络运营商提供免费电子邮件,他可以从广告收入获得补偿。
3、网络是虚拟的,从事网上交易的人可能也是虚拟的。在你进行远程交易时,要求对方提供身份证明文件是必需的;付款最好通过中介机构,不要直接把钱汇入对方的帐户,正规的商家一般能够找到有信誉的中介机构合作,如使用招商银行网上支付;涉及金额较大时,可以要求对方请律师(由你指定)直接向你出具证明文件,还可以约定由独立的第三方提供信用中介服务。
大家在日常生活中,一定不要轻易点开可疑陌生链接,也不要轻易相信中了大奖的消息,天上不可能掉馅饼,小心可能是个大陷阱。不要动不该有的贪念,以防上当受骗。时时刻刻对各种潜在的骗局保持高度警惕,保护好自身的财产安全。

网络诈骗的几种类型是哪些?

8. 网络诈骗的类型有什么

网络诈骗的类型如下:
1、用户口令假冒,诈骗者通过窃取或者是欺诈行为获得网络管理人员或合法用户的口令,并利用其口令和密码进入电脑系统,从而进行网络诈骗的行为;
2、虚假网络信息发布,通过在互联网络发布虚假的商业信息诱导他人或公司与之签订合同,从而进行诈骗或敲诈的行为。
诈骗罪的犯罪构成如下:
1、欺骗行为的内容是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
2、欺骗行为必须使对方产生或者继续维持错误认识,即使受骗者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骗行为的成立;
3、责任形式为故意,同时,要求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一、诈骗罪如何定性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二)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1、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
2、其次,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在欺诈行为与对方处分财产之间,必须介入对方的错误认识。如果对方不是因欺诈行为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就不成立诈骗罪。
3、再次,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处分财产表现为直接交付财产,或者承诺行为人取得财产,或者承诺转移财产性利益。行为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他人放弃财物,行为人拾取该财物的,也应以诈骗罪论处。但是,向自动售货机中投入类似硬币的金属片,从而取得售货机内的商品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只能成立盗窃罪。
4、最后,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
(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二、以处对象诈骗如何立案
可以,骗取财物数额到达立案标准涉嫌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刑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二)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当下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对自己出卖的商品进行夸张,没有超出社会容忍范围的,不是欺诈行为。欺诈行为的手段、方法没有限制,既可以是语言欺诈,也可以是动作欺诈(欺诈行为本身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即有告知某种事实的义务,但不履行这种义务,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或者继续陷入错误认识),行为人利用这种认识错误取得财产的,也是欺诈行为。根据刑法第300条规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骗取财物的以诈骗罪论处。
其次,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在欺诈行为与对方处分财产之间,必须介入对方的错误认识。如果对方不是因欺诈行为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就不成立诈骗罪。欺诈行为的对方只要求是具有处分财产的权限或者地位的人,不要求一定是财物的所有人或占有人。行为人以提起民事诉讼为手段,提供虚假的陈述、提出虚伪的证据,使法院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从而获得财产的行为,称为诉讼欺诈,但不成立诈骗罪(详见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2002年10月14日《关于通过伪造证据骗取法院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
再次,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财产处分包括处分行为与处分意思,作出这样的要求是为了区分诈骗罪与盗窃罪。处分财产表现为直接交付财产,或者承诺行为人取得财产,或者承诺转移财产性利益。行为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他人放弃财物,行为人拾取该财物的,也应以诈骗罪论处。但是,向自动售货机中投入类似硬币的金属片,从而取得售货机内的商品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只能成立盗窃罪。
最后,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根据2010年11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监察委员会第49次会议通过最新司法解释,诈骗罪的数额较大,以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为起点。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诈骗罪并不限于骗取有体物,还包括骗取无形物与财产性利益。根据刑法第2l0条的有关规定,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门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成立诈骗罪。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