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证券交易所首批业务规则的重点有哪些?

2024-05-18 13:24

1. 北京证券交易所首批业务规则的重点有哪些?

一、平移精选层上市标准
在结构上,《上市规则》由发行上市、持续监管、退市机制和监管处理等四部分组成。
北交所的上市标准平移精选层的4套准入标准。这一制度安排更适合盈利能力相对稳定且具备一定经营杠杆的成长型企业。
目前,在精选层现有66家公司中,上述4套标准均有覆盖。其中,以第一套标准进入精选层的公司占绝大多数。
根据《上市规则》,在全国股转系统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创新层挂牌公司可以申请到北交所上市。目前,不管是创新层,还是基础层,符合上述4套标准中财务条件的挂牌公司数量比较充足。
二、停复牌管理更加严格
相较于精选层挂牌公司,北交所在持续监管方面做了四大方面的调整。
一是公司治理更加优化。增加了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意见的情形,将资金占用主体范围扩大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紧盯“关键少数”;明确了不得新增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同业竞争,确保上市公司独立性。
二是信息披露要求更加具体。例如,《上市规则》细化了自愿披露、豁免披露、暂缓披露、行业和风险信息披露等具体要求,提高披露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是停复牌管理更加严格。《上市规则》贯彻“少停、短停、分阶段停”的监管原则,要求上市公司不得滥用停复牌机制,不得利用停牌替代信息保密,确保市场交易的连续性,保障投资者交易权利。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或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时间压缩至不超过10个交易日,筹划其他重大事项不超过5个交易日,因特殊情形延期复牌的,连续停牌总时长不超过25个交易日。
四是主体责任更加清晰。北交所不再实行主办券商“终身”持续督导,由保荐机构履行规定期限内的持续督导职责。需要强调的是,为确保平稳过渡,在北交所开市初期,上市公司与主办券商已签订的持续督导协议应继续执行,信息披露和日常业务仍按现行模式办理,北交所将尽快明确后续制度切换安排。
三、为混合交易预留空间
从内容来看,《交易规则》整体延续精选层以连续竞价为核心的交易制度,涨跌幅限制等其他主要规定也均保持不变。
主要内容方面,一是实行30%的价格涨跌幅限制,给予市场充分的价格博弈空间,保障价格发现效率。
二是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实施临时停牌机制。即当盘中成交价格较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60%时,盘中临时停牌10分钟,复牌时进行集合竞价。据了解,配套个股临时停牌机制主要是为了避免股价快速非理性波动带来市场恐慌和盲目交易,给予市场一定的冷静期。
三是连续竞价期间,对限价申报设置基准价格上下5%的申报有效价格范围,对市价申报采取限价保护措施。
四是买卖申报的最低数量为100股,每笔申报可以1股为单位递增。
五是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成交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可以进行大宗交易。
市场人士认为,上述交易安排,不改变投资者交易习惯,不增加市场负担,体现中小企业股票交易特点,确保了市场交易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值得一提的是,北交所还为引入做市机制、实行混合交易预留了制度空间。


四、探索与公司制交易所相契合的会员管理制度
根据《会员管理规则》,北交所探索与公司制交易所相契合的会员管理制度。
北交所作为公司制交易所实行会员管理,会员是证券公司开展业务的资格载体。区别于会员制交易所,会员在公司制交易所不享有财产所有权。
实施会员管理是落实上位法对于证券交易所的明确要求,在境内外公司制交易所有较多成熟实践,《会员管理规则》予以吸收借鉴,重点明确了对会员交易风险控制、客户管理、交易信息使用和技术系统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强化监督机制,督促会员在各项业务活动中归位尽责。
五、对现金分红比例不作硬性要求
北交所上市公司监管制度在遵循上市公司监管的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北交所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市场定位,总结吸收了精选层运行以来的监管实践。
特色方面,《上市规则》充分吸收了精选层前期实践经验,承袭契合创新型中小企业特点的监管制度,形成了体现北交所市场定位和特色的差异化制度安排,有效平衡了中小企业在资本市场的规范成本与收益。
例如,对现金分红比例不作硬性要求,鼓励公司根据自身实际“量力而为”;对于股权激励,允许在充分披露并履行相应程序的前提下,合理设置低于股票市价的期权行权价格,以增强激励功效。
六、明确主动退市与强制退市安排
退市制度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内容。
一是退市标准,即“谁应退”。《上市规则》明确了主动退市与强制退市安排,强制退市分为交易类、财务类、规范类和重大违法类等四类情形,构建了多元丰富的指标组合。其中,财务类强制退市考察期为两年,指标不交叉适用。
二是退市程序,即“怎么退”。《上市规则》规定了退市风险警示,作为强制退市的先导制度,既向市场充分揭示风险,也保障投资者的交易权利;明确强制退市由上市委员会审议,确保退市决定的严肃性和审慎性。
三是退市去向,即“退到哪”。北交所充分发挥与新三板市场一体发展的制度优势,对于退市公司,符合新三板基本挂牌条件或创新层条件的,鼓励进入相应层级挂牌交易,继续发展;存在重大违法等情形,不符合挂牌条件的,转入退市公司板块,体现了对退市风险“分类纾解、充分缓释”的创新探索。此外,北交所退市公司符合重新上市条件的,可以申请重新上市。
以上内容参考 环球网-北京证券交易所首批业务规则出炉,一文看懂六大重点!

北京证券交易所首批业务规则的重点有哪些?

2. 北交所首批业务规则

北交首批业务规则为《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试行)》(简称《交易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试行)》(简称《会员管理规则》)。北交首批业务规则的主要内容包括:1、北交所上市标准平移精选层的四套“财务+市值”的条件;2、不再实行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制度;3、为引入做市机制、实行混合交易预留制度空间;4、探索与公司制交易所相契合的会员管理制度;5、对现金分红比例不作硬性要求;6、允许在充分披露并履行相应程序的前提下,合理设置低于股票市价的期权行权价格,以增强激励功效;7、符合新三板基本挂牌条件或创新层条件的,鼓励进入相应层级挂牌交易。拓展一下,在结构上,《上市规则》由发行上市、持续监管、退市机制和监管处理等四部分组成。北交所的上市标准平移精选层的4套准入标准。这一制度安排更适合盈利能力相对稳定且具备一定经营杠杆的成长型企业。目前,在精选层现有66家公司中,上述4套标准均有覆盖。其中,以第一套标准进入精选层的公司占绝大多数。根据《上市规则》,在全国股转系统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创新层挂牌公司可以申请到北交所上市。目前,不管是创新层,还是基础层,符合上述4套标准中财务条件的挂牌公司数量比较充足。《交易规则》从内容来看,整体延续精选层以连续竞价为核心的交易制度,涨跌幅限制等其他主要规定也均保持不变。主要内容方面:1、实行30%的价格涨跌幅限制,给予市场充分的价格博弈空间,保障价格发现效率;2、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实施临时停牌机制。即当盘中成交价格较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60%时,盘中临时停牌10分钟,复牌时进行集合竞价。据了解,配套个股临时停牌机制主要是为了避免股价快速非理性波动带来市场恐慌和盲目交易,给予市场一定的冷静期;3、连续竞价期间,对限价申报设置基准价格上下5%的申报有效价格范围,对市价申报采取限价保护措施;4、买卖申报的最低数量为100股,每笔申报可以1股为单位递增;5、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成交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可以进行大宗交易。

3. 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是什么?

1、交易方式:北交所股票可以采取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交易方式。

2、跌涨幅限制:北交所竞价交易涨跌幅限制为30%,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上市首日跌涨幅达到或超过30%、60%时,将临时停牌10分钟,复牌时进行集合竞价。每个交易单位为100股,每次可以增加1股。可以看出北交所的投资风险要比上交所、深交所风险更高。

3、交易时间:北交所的交易时间与其他交易所的时间一样,每周一至周五的9:15至9:25为开盘集合竞价时间,9:30-11:30及13:00-14:57为连续竞价时间,14:57-15:00为收盘集合竞价时间,周末及节假日休市。

4、竞价交易:竞价交易的单笔申报最低为100股,超过100股的申报以1股为单位递增,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股是不能分开卖出,需要一次性申报卖出。

大宗交易:大宗交易需要满足单笔申报数量最低为10万股,或交易金额最低需要达到100万元的要求。大宗交易的申报时间为交易日的9:15 至 11:30 ,13:00 至 15:30 ,确认时间为15:00-15:30。大宗交易成交交价格上限是前收盘价的13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高价格;成交价格下限是前收盘价的7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低价格。

5、开户条件:要想在北交所交易,那么需要开立证券账户,北交所的开户条件是,投资者在申请开户之前的20个交易日日均资产达到50万元及以上,并且需要有2年及以上的证券交易经验才可以开通北交所权限。

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是什么?

4. 北交所准入门槛 北京证券交易所的准入门槛是

  个人投资者参与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  20  个交易日账户和资本账户财产每天不少于  50  万元的准入门槛,机构投资者准入不设定资产门槛。北京证券交易所适度降低个人投资者门槛,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交易流通,也给投资者的普遍投资提供了选择。北交所上市的企业大多都是技术创新中小企业,经营业绩和股价波动较大。监督管理部门须正确引导证券公司充分分析投资风险。以上就是北交所准入门槛相关内容。 
  北交所降低准入门槛原因    
   北交所投资者门槛从  100  万降到  50  万。一方面是将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是专业的中小企业进行了一个对比,这些企业虽然存在业绩波动大、业绩不稳定等风险,但横向比较金融衍生品交易、期货期权等交易风险,该类企业的风险又相对较低。因此,可以适当降低投资者门槛。此外,降低投资者门槛也可以增加行业的流动性。  降低门槛可以让大量投资者参与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交易,为上市企业发展拓宽了更普遍的融资方式,有助于提高流通性和股权溢价,让投资者更好地投资。本文主要写的是北交所准入门槛有关知识点,内容仅作参考。 

5. 北京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是什么?

北交所交易规则北交所《交易规则》整体延续精选层以连续竞价为核心的交易制度,涨跌幅限制、申报规则、价格稳定机制等其他主要规定均保持不变,不改变投资者交易习惯,不增加市场负担,体现中小企业股票交易特点,确保市场交易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与精选层交易制度相比,北交所《交易规则》仅做了发布主体、体例等适应性调整,内容没有变化。1.交易方式北交所股票可以采取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交易方式。其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相关规定在《交易规则》中予以明确;协议转让的具体要求由北交所另行规定。考虑到市场流动性以及公募基金等机构投资者的交易需要,为今后引入混合交易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预留制度空间。2.涨跌幅限制及申报有效价格范围考虑到中小企业股票估值特点,为了有效促进价格发现,北交所竞价交易涨跌幅限制比例为前收盘价的 ± 30%,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此外,为促进盘中价格收敛,增强价格连续性,连续竞价阶段设置基准价格 ± 5%(或10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的申报有效价格范围。3.竞价交易的申报规则北交所竞价交易单笔申报应不低于100股, 每笔申报可以1 股为单位递增, 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股的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竞价交易申报类型为限价申报和市价申报,市价申报包括本方最优申报、对手方最优申报、最优 5 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以及最优5 档即时成交剩余转限价申报。市价申报仅适用于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连续竞价期间,同时对市价申报实施限价保护措施。4.竞价交易的临时停牌机制北交所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为了减少投资者的非理性交易,针对不设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实施临时停牌机制,当股票盘中成交价格较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 30% 、 60% 时,实施临时停牌,每次停牌 10分钟,复牌时采取集合竞价,复牌后继续当日交易。5.大宗交易规则大宗交易为协议交易,需满足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要求。申报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15 至 11:30 、 13:00 至 15:30 ,成交确认时间为 15:00 至 15:30 。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范围与其价格涨跌幅限制保持一致。拓展资料:精选层:具备了变更设立为北京证券交易所的制度基础和市场基础。以现有的新三板精选层为基础组建北京证券交易所,将精选层现有挂牌公司全部转为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后续新增上市公司将由符合条件的创新层挂牌公司产生。

北京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是什么?

6. 北交所证券交易规定是什么?

北交所证券交易规定是融资、持续监管、交易所治理等基础制度体系。2021年11月,北交所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交易实施细则》等6件业务规则,自2021年11月15日起施行。1.上述规则连同前期发布的45件业务规则,涵盖发行上市、融资并购、公司监管、证券交易、会员管理以及投资者适当性等方面,形成了北交所自律规则体系。2.北交所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公告1—9条 “行业相关要求”明确:发行人不得属于产能过剩行业(产能过剩行业的认定以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规定的淘汰类行业,以及从事学前教育、学科类培训等业务的企业。拓展资料:北交所的建设思路:1.2021年9月2日,证监会表示:建设北京证券交易所的主要思路是,严格遵循《证券法》,按照分步实施、循序渐进的原则,总体平移精选层各项基础制度,坚持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由创新层公司产生,维持新三板基础层、创新层与北京证券交易所“层层递进”的市场结构,同步试点证券发行注册制。在实施过程中,将重点把握好以下原则:2.处理好“两个关系”。一是北京证券交易所与沪深交易所、区域性股权市场坚持错位发展与互联互通,发挥好转板上市功能。二是北京证券交易所与新三板现有创新层、基础层坚持统筹协调与制度联动,维护市场结构平衡。3.实现“三个目标”。一是构建一套契合创新型中小企业特点的涵盖发行上市、交易、退市、持续监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基础制度安排,补足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普惠金融的短板。二是畅通北京证券交易所在多层次资本市场的纽带作用,形成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成长路径。三是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形成创新创业热情高涨、合格投资者踊跃参与、中介机构归位尽责的良性市场生态。

7. 北交所首批业务规则有哪些?

北交业务规则有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既遵循证券交易所制度建设的普遍规律,又充分考虑北交所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市场定位,主要内容如下:1, 是构建与市场定位和法律性质相匹配的公司监管制度。一方面,《上市规则》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停复牌管理等方面接轨现行上市公司主要监管安排,保持各证券交易所监管标准的总体一致性;与证券交易所保荐督导保持一致,北交所不再实行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制度,盯住关键主体、关键少数,压实保荐机构、上市公司主体责任,增强提高公司质量的内生动力。另一方面,《上市规则》在现金分红、股权激励等方面实行更加灵活、有弹性的监管要求,形成富有特色的差异化制度安排,尊重创新型中小企业的经营特点和发展规律。2, 是延续已经过实践检验的成熟交易制度。精选层开市以来,市场运行较为平稳,二级市场质量显著改善,企业价值进一步发掘,投资财富效应开始显现,交易制度效果整体符合预期。《交易规则》整体延续精选层以连续竞价为核心的交易制度,涨跌幅限制等其他主要规定也均保持不变,不改变投资者交易习惯,不增加市场负担,体现中小企业股票交易特点,确保市场交易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同时还为引入做市机制、实行混合交易预留了制度空间。3, 是探索与公司制交易所相契合的会员管理制度。会员是证券公司在北交所开展业务的资格载体,实施会员管理是落实上位法对于证券交易所的明确要求,在境内外公司制交易所有较多成熟实践。《会员管理规则》予以吸收借鉴,重点明确了对会员交易风险控制、客户管理、交易信息使用和技术系统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强化监督机制,督促会员在各项业务活动中归位尽责。拓展资料:公开征求意见结束后,北交所将根据征求意见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规则,经履行有关程序后发布实施。北交所还将就落实公开发行注册制相关自律规则公开征求市场意见。

北交所首批业务规则有哪些?

8. 北京证券交易所将带来什么?

北京证券交易所设立之后,将形成京、沪、深三地交易所功能互补、各具特色、各显优势的证券市场新格局。
北京证券交易所定位为“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的主阵地”。目前我国大部分是中小企业,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有利于增强我国经济的发展,有利于推动创新和创业以及就业的扩大。  
此外还能更加完善不同阶段、不同层次的企业融资需求的市场基础设施,拓展市场的服务功能,当北京证券交易所成立以后,就会成立北京、上海、深圳三个地方的交易所的功能互补,都会有各自的特点和各自的优势。  
其中北京证券交易所主要是服务于创新型中小企业,而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要是服务于大中型企业,在新的格局下,促进市场的包容性、适应性、企业竞争性的发展服务。

这些板块及个股或将利好
国泰君安则认为,北交所落地,或将利好证券IT。证券IT的业绩主要驱动力即为证券行业的变化导致的系统升级改造。
此次北交所的落地,将从两个方面带来业绩增量,第一是交易规则的变化,第二是交易量的增长带来扩容的需求。在短时间内券商是难以独自承担系统更新的开发工作,利好现有证券IT厂商。
以上内容参考 澎湃新闻-证券日报头版:北京证券交易所将带来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