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石的案件影响

2024-05-02 21:46

1. 王小石的案件影响

有不少公司的上市发行费用高达三五千万元,这其中只有一两千万元是给券商等中介机构的正常费用,而大多数则是不明不白的“公关”费用。这对于想上市的企业来说,似乎已成了心照不宣的共识。王小石事件”已经水落石出。但“王小石事件”带给发审制度的思考却还没有结束。11月20日,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屠光绍对外表示,负责审核企业上市资质的发审委委员名单都是公开的,每个企业都知道具体负责审核的委员名字,因此不再存在买卖发审委委员名单的可能。但是,仅公开发审委委员名单就可以消除发行过程中所有的权利寻租现象吗?答案是值得怀疑的。在新发审制度中,有三大环节的寻租漏洞不容忽视。寻租环节之一,不透明的反馈机制。在向证监会发行部上报材料的10日后,企业将接受证监会人士关于发行人需要遵守哪些规定的聆讯,此后,预审员将对材料不断地与券商、发行人进行意见反馈。问题在于,在证监会的反馈意见中,只是要求企业对书面材料的情况进行进一步解释或核查,不会告诉企业“你的问题出在哪里,应如何改正”。寻租环节之二,不公开的初审报告意见。在反馈过程结束后,发行资料将排队等着上初审报告会。会议由发行部的预审员、处长、主任及发审委员参加。初审报告中关于企业存在哪些问题的内容不对企业公开。但一般情况下,企业要去找关系看初审报告的结果,其中不排除金钱交易。寻租环节之三,未过会企业的原因不公开。自《行政许可法》公布以后,中国证监会不再向企业或券商公布“未过会的原因”。企业如有异议,可申请行政复议。只要在审核过程中存在不透明,就会有权利寻租现象。逢第五届发审委即将换届之际,《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暂行办法》正式发布实施。“透明、专业、责任、问责、监督”是新发审委制度的关键词。虽然发审的改革较旧制度公开、透明了许多,但新发审制度并没有堵住“寻租”漏洞,“王小石事件”只是必然中的偶然。同时,“王小石事件”也是一面镜子,折射出新发审制存在着不容忽视的寻租漏洞。而设法如何堵住或避免这些寻租漏洞则又成为发审委下一步改革不得不考虑的难题。

王小石的案件影响

2. 王小石事件的介绍

王小石,北京人,43岁,财务出身,1996年左右进入中国证监会工作,2003年下半年从深圳回到北京。此前的一年多,王小石是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工作处的副处长,在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副主任王连凤领导的小组中从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的筹备工作。

3. 王小石事件的相关事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前证监 会官员王小石和林碧共同受贿案。经过长达一年时间的调查取证,去年在中国证券市场引爆“强震”、被称为首次揭开中国股市潜规则“黑幕”的王小石案终于向外界揭开了神秘的面纱。在庭审中,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派了两名公诉人开庭,而王小石的辩护人由京城赫赫有名的田文昌律师及孟冰律师担任。该案的开庭审理更是吸引了京城各大媒体记者到庭旁听。王小石“受贿”谜团当庭揭开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西中厅人头攒动,由于之前消息不胫而走,京城数十家媒体记者赶赴一中院,旁听了王小石受贿案的庭审。被法警带入法庭时,两位被告人看上去神情黯淡,但眼光一直望向旁听席,旁听席上坐着两位被告人的家人。落座之后,被告人之一林碧手中一直摆弄着早已准备好的最后陈词。尽管案情并不复杂,但公诉人向法庭出示的证据非常多,案件的举证一直持续到下午近3点,公诉人至少出示了几十份证人证言和书证。在法庭调查阶段,两位被告基本上一言不发,直到进入法庭辩论程序后,王小石和林碧才开始讲话。王小石的辩护律师田文昌和孟冰从法律适用角度和事实角度,进行了堪称精彩的无罪辩护。而两位被告也均为自己进行了无罪辩护。在被告人做最后陈述时,王小石表现十分平静,尽管他准备了发言稿,但基本上没有照着宣读,而是以逻辑性非常强的几点意见结束了自辩,强调自己“没有”犯罪。而林碧由于过度激动而数次哽咽,最后以至于泣不成声,一直握在手中的辩护词也没有派上用场,最后以非常简短的“希望法官能公平处理”一句话,结束了最后陈述。随后,法官宣布休庭,王小石和林碧又被重新戴上手铐,被庭警带出了法庭。公诉人在昨天的庭审过程中指控:2002年2月至9月间,被告人王小石、林碧经共谋,利用王小石担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审委助理调研员的便利,接受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请托,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审委其他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在帮助该公司申请上市过程中,非法收受该公司贿赂人民币140余万元。公诉人诉称:2002年,凤竹纺织为了上市,聘请东北证券担任其承销商。2002年2月,时任东北证券上海营业部福州办事处的负责人林碧,找到已调至深交所创业板工作的王小石,许诺给予其80万元,要求其与证监 会的相关人员疏通关系,促成凤竹公司尽快通过审核程序,完成上市。随后,林碧分三次将72.6万元打入王小石的指定账户。王小石通过其在证监 会发行监管部审核二处的朋友肖华,结识了审核一处负责审核上市法律程序的工作人员齐磊。在他的介绍下,两人与凤竹纺织的老总陈澄清吃了一顿饭。饭后,陈澄清送了齐磊与王小石各一盒茶叶。随后,王小时又利用他与审核二处、负责上市财务审查的工作人员娄坚的师徒关系,请娄坚吃饭,并请娄坚尽快审查凤竹纺织的上市申请,并就出现的问题及时与公司方面进行沟通。事后,王想送娄坚一台笔记本电脑,但娄觉得“不合适”,没有接受。后凤竹纺织由此遭到了举报,因此,证监 会对其上市合法性进行了复查,但并没有发现不符合规定的情况。2004年4月,凤竹纺织在深交所上市,但王小石却东窗事发,于2004年11月4日在中央党校上课期间,被检察院反贪局抓捕。此前,由于林碧对于两人事前是否有通谋的说法发生了反复,但在昨天开庭过程中,林碧始终坚持称是公司主动给他140万元作为公关费,而王小石对此并不知情。王小石辩称“有错但无罪”在激烈的法庭辩论之后,王小石做自我辩护称:“我没有利用职务便利,也没有利用工作关系,更没有利用与娄坚的师徒关系,因为我只是比娄坚先到证监 会,所以根本不存在所谓的师徒关系。并且,我开始的时候也不认识齐磊。我从来没有介绍过一个发审委的委员与凤竹纺织的老总认识,并且我也从来没有介绍过发审委员给任何公司。这个事情给了我一个教训,我认识到自己是不对的,但是,我认为自己没有触犯法律。”一位业内人士指出,王小石案件影射出了一种不正常的社会现象,公司出钱为自己顺利上市铺路无可厚非,这在过去是屡见不鲜的。所以,希望监管机构还要在上市程序和服务上进行改善。

王小石事件的相关事

4. 王小石事件的人物介绍

2005年12月9日,王小石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十二万元。与王小石一同受审的另一名被告人林碧,因犯公司人员受贿罪和介绍贿赂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十万元。在中国证券市场一片风雨飘摇之际,饱受主管不力非议的中国证监会又因为“王小石事件”而被推到风口浪尖上。身居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要职的发审委工作处副处长王小石因涉嫌受贿罪而被逮捕的消息成为各大媒体的焦点话题。“王小石事件”才刚刚被揭开冰山一角,但本身充分说明了制度缺陷,不仅仅是个别证监会官员的问题,也不仅仅是上市公司造假圈钱的问题,更是说明了股市内在机制存在的重大缺陷

5. 王小石的基本信息

北京人,生于1971年,财务出身,1996年左右进入中国证监会工作,2003年下半年从深圳回到北京。此前的一年多,王小石是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工作处的副处长,在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副主任王连凤领导的小组中从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的筹备工作。2005年12月9日,王小石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十二万元。与王小石一同受审的另一名被告人林碧,因犯公司人员受贿罪和介绍贿赂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十万元。在中国证券市场一片风雨飘摇之际,饱受主管不力非议的中国证监会又因为“王小石事件”而被推到风口浪尖上。身居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要职的发审委工作处副处长王小石因涉嫌受贿罪而被逮捕的消息成为各大媒体的焦点话题。“王小石事件”才刚刚被揭开冰山一角,但本身充分说明了制度缺陷,不仅仅是个别证监会官员的问题,也不仅仅是上市公司造假圈钱的问题,更是说明了股市内在机制存在的重大缺陷。

王小石的基本信息

6. 王小石的受贿金额

王小石在介绍凤竹纺织的老总和证监会两工作人员认识后,分两批利用他人的建行龙卡账号收受了林碧提供的7 2.6万元人民币。王小石对于林碧收受凤竹纺织的140万元款项并不知情,所以被告的辩护律师认为,两人共谋受贿这一项罪名并不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