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司拖欠工资不发怎么办

2024-05-16 22:38

1. 广州公司拖欠工资不发怎么办


广州公司拖欠工资不发怎么办

2. 本人在深圳,公司拖欠工资,怎么解决

首先应该到所在市区的劳动局对你公司进行投诉,劳动监察大队会对此立案,留下你的基本资料.然后去你公司调查了解,事情属实他们会出面调解,并警告你公司的行为已违反劳动法,遇到拒不执行的公司他们会强制执行. 

单位拖欠工资是一个常见的问题,你可以通过下面的方法解决: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具体法律根据见参考部分)。
参考: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第三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 
劳部发〔1994〕489号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 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发布时间】010430 
【关 键 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备 注】法释〔2001〕14号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 在上海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

可以通过: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公司负担)。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
第一条 为了规范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第三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 :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 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扩展资料:
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我们可以归纳为三类不同的人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也不同:
第一类、申请人是员工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资料;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6)《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办案规则:
第一条 为公正及时处理劳动、人事争议 (以下简称争议),规范仲裁办案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调解仲裁法)以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 《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下列争议的仲裁:
(一)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二)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 (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社会团体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五)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由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
第三条 仲裁委员会处理争议案件,应当遵循合法、公正的原则,先行调解,及时裁决。
第四条 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的争议,或者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优先立案,优先审理。
仲裁委员会处理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应当按照三方原则组成仲裁庭处理。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五条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尚未建立工会的,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产生的代表依法申请仲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仲裁

在上海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

4. 在深圳,如果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

公司不发工资怎么办?公司拖欠工资的事情也是很常见的,大多数是企业经营不善资金周转困难导致工资一直发不下来,这样可以理解,但是工资还是要发的,往往很多员工是要不到工资,这时候该怎么办呢?接下来将小编为大家说说公司不给发工资怎么办的相关知识,以供广大读者参考与学习。
一、公司不给工资怎么办
首先,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劳动合法第38条及第47条的规定,企业未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企业按照法律规定向其支付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另外,出现克扣和拖欠工资的情况,还可以得到其工资25%的经济补偿。
那么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呢?
1、劳动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就上述事项申请劳动仲裁,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2、在企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下,除了上述方式外,还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当地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二、公司不发工资的法律责任

根据上述的劳动法规定看来,如果公司无故克扣和拖欠工资,不仅需要进行经济赔偿,还有可能承担对劳动者民事赔偿责任,违反法律规定的成本还是相当高的。
三、具体措施
1、收集、保留证据,依托劳动执法部门解决如何收集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可以看上一篇《没有劳动合同别担心,收集这些东西可证明劳动关系》,里面有非常详细的介绍。
(1)以证据为基础,收集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然后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投诉该用人单位,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这项服务是免费的),依据仲裁的结果,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通过法院的判决,强制公司支付工资。向法院提起起诉,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除此以外,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5. 在北京工作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

1、如果想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补偿金,可以以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为由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留下书面通知对方的证据),以此为由解除也是可以即通知即解除并可补偿,但劳动者要举证证明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事实的存在。 
注:补偿金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年计算”。    
2、进行劳动监察投诉:适用于如不想主张以上权利,只想要回工资的情况。需本人携带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劳动合同,工作证,工牌等)、身份证、用人单位工商登记信息(去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打印)去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填表投诉。 
3、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投诉得不到满意结果,可以进一步收集相关证据,去申请劳动仲裁。

扩展资料:
适用于维权的相关法律条文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劳部发〔1994〕481号,第三条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参考资料:人民网—北京严惩拖欠工资行为 4家企业被“逐”出京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在北京工作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

6. 拖欠员工工资?

老板拖欠工资,先找老板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局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不服仲裁裁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7. 拖欠工资的赔偿怎么算

拖欠工资的赔偿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因工伤停工可以找单位要额外的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综上,当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时,劳动者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之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一百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如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的,劳动者可聘请专业的律师作为其代理人,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6年12月28日作出(2006)行他字第12号文;
即:《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中规定:“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近亲属,从第三人处获得民事赔偿后,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补偿。”
根据该司法解释意见,可以认定本案工伤职工即谢明锋(死者)因第三人侵权造成的工伤事故致死,其近亲属除了可以获得民事赔偿外,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
北京市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一、达到伤残等级人员,治疗工伤或职业病的医疗费。挂号费、诊疗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
二、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伤残人员待遇:
1、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标准:一级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为本人工资的75%;
2、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一级为伤残职工本人24个月工资,二级为伤残职工本人22个月工资,三级为伤残职工本人20个月工资,四级为伤残职工本人18个月工资;
3、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需要护理的,其每月的护理费标准是:全部护理依赖的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发给护理费;大部分护理依赖的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发给护理费;部分护理依赖的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发给。
三、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的,享受以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五级为伤残职工本人16个月工资;六级为伤残职工本人14个月;七级为伤残职工本人12个月;八级为伤残职工本人10个月;九级为伤残职工本人8个月;十级为伤残职工本人6个月;
2、在职伤残补助金标准:本人工资降低部分的90%;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本人愿意自谋职业并经企业同意的,或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后要人自行择业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五级30个月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六级25个月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七级20个月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八级15个月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九级10个月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十级5个月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领取,不影响被保险人按照失业保险规定应当享受的失业救济金待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拖欠工资的赔偿怎么算

8. 拖欠工资会判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