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视网终止上市,股民的钱怎么办?

2024-05-05 02:22

1. 乐视网终止上市,股民的钱怎么办?


乐视网终止上市,股民的钱怎么办?

2. 乐视网被终止上市,那股民的钱该怎么办?

深交所宣布乐视网终止上市,乐视网最终还是难逃被强制退市的命运。乐视网被退市股民的钱到底该怎么办呢?
乐视网属于创业板股票,根据深交所规定创业板股票只要确定退市,就是一退到底,不会存在翻身的机会。所以乐视网已经确认退市了,股民的钱只有通过以上3种办法处理:

第一:退市整理期卖出股票
股票确定被退市的话,并非马上退市,而是有一个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为30个交易日,这30个交易日就是给股民卖出股票的时间,股民投资完全可以在这个整理期间把股票卖了。
第二:进入新三板市场卖出
股票已经确认退市了,在整理期间没有卖出股票的,只能等退市整理期过后会被摘牌,然后就进入新三板市场。但股民投资需要开通三板交易的权限才能交易买卖兑现。

第三:等待宣布破产
乐视网由于不能翻身的,也就是不能通过重组恢复上市,所以只能一退到底,等待乐视网宣布破产倒闭,之后什么都不用做,耐心等待破产分红了。
类似当前乐视网已经确定被退市了,股民投资的钱只能通过以上三种方法来处理。
但我个人建议大家一定要在退市整理期卖出股票,不然走到后面两步是非常麻烦了。
通过乐视网这只股票告诉我们散户,买股票的时候一定要学会分析,尽量别去碰一些有退市预期的,一定要远离这些问题股,不然一旦确定被退市,散户将会面临巨大的亏损。要知道一旦被确定退市,肯定会出现连续一字跌停板的,等连续一字跌停板再来后悔已经迟了,一定要提前做好风控,股市风险无处不在。
友情提示:乐视网是创业板,创业板不能重组恢复上市的可能,将会一退到底。

3. 乐视网遭起诉索赔45亿

 乐视网遭起诉索赔45亿
                      乐视网遭起诉索赔45亿,乐视网对资本市场的影响仍在发酵中。若是乐视网21名被告平均承担责任,则山西证券或将产生高达2亿元非经常性损失。乐视网遭起诉索赔45亿。
    乐视网遭起诉索赔45亿1    1月17日晚山西证券公告,控股子公司中德证券近期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上海君盈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两千名原告对乐视网等21名被告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乐视网赔偿因其虚假陈述行为造成的投资损失共计45.71亿元,要求其他20名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被告除乐视网外,还有贾跃亭等14名自然人;中德证券、中泰证券、平安证券3家证券公司;利安达、华普天健、信永中和3家会计师事务所。
    据了解,该案件是北京法院受理的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诉讼案件。目前一审尚未开庭。山西证券表示,由于还未开庭审理,所以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2000名原告请求赔偿45.71亿元 
    有关乐视网的风波仍未结束。中德证券1月13日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其作为被告人之一,被两千名投资者告上法庭,事涉乐视网、贾跃亭等证券虚假陈述案。
    作为原告,乐视网投资者认为,乐视网虚假陈述行为致其权益受损,要求乐视网承担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责任;贾跃亭等14名自然人作为虚假陈述过错责任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中德证券等3家证券公司及3家会计师事务所因未勤勉尽责、未能发现乐视网财务造假,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投资者诉请法院判令乐视网向原告支付因虚假陈述引起的投资损失之侵权赔偿款项(含投资差额损失、印花税、佣金、利息),共计45.71亿元;判令除乐视网外的其他二十名被告对原告的上述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判令被告共同承担案件全部诉讼费用。
    北京金融法院公告显示,被告除乐视网外,还有14名自然人,有贾跃亭、贾跃民(时任乐视网副总经理)、吴孟(时任乐视网监事会主席、贾跃芳(贾跃亭姐姐)、吉晓庆(时任乐视网监事)、曹彬(时任乐视网独立董事)、朱宁(时任乐视网独立董事)、沈艳芳(时任乐视网独立董事)、张特(时任乐视网董事会秘书)、赵凯(时任乐视网董事会秘书)、邓伟(时任乐视网董事会秘书、董事)、刘弘(时任乐视网监事、监事会主席、张旻翚(时任乐视网副总裁)、谭殊(时任乐视网副总裁)。
    有3家证券公司也站在被告席上,分别为中德证券、中泰证券、平安证券。另外还有3家会计师事务所为被告,分别有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早在2021年5月,北京金融法院受理了投资者诉乐视网、贾跃亭等二十余名被告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
    经初步审查,北京金融法院决定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本案,并于2021年7月30日作出民事裁定书,确定本案权利人范围。裁定书送达后,部分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申请复议,之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该部分当事人的复议申请。9月北京金融法院发布乐视网、贾跃亭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
    据了解,该案件是北京法院受理的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诉讼案件。业内人士解释“普通代表人诉讼”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规定,投资者提起虚假陈述等证券民事赔偿诉讼时,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且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可以依法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对按照前款规定提起的诉讼,可能存在有相同诉讼请求的其他众多投资者的,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说明该诉讼请求的案件情况,通知投资者在一定期间向人民法院登记。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对参加登记的投资者发生效力。
     曾经的“创业板一哥”陨落 
    2010年乐视网在创业板上市,公司颇受市场追捧,市值一度突破1700亿元。随着乐视资金链危局出现,公司开始持续出现巨亏,贾跃亭远走美国,至今未归。
    2019年4月,因乐视网及贾跃亭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行为,证监会决定对乐视网及贾跃亭立案调查。
    不久,因2018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自2019年5月13日起暂停上市。2020年4月27日,乐视网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期末净资产均为负值,且财务会计报告被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了深交所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2020年7月21日乐视网被正式摘牌。在最后一个交易日,公司最终股价收报0.18元,总市值7.18亿元,较高峰时的1700亿元市值蒸发99%以上。
    次年,行政处罚落地。乐视网在2021年4月12日发布公告称,其收到中国证监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指出,乐视网因2007年至2016年十年财务造假,其报送、披露的IPO相关文件及2010年至2016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未披露为乐视控股等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未如实披露贾某芳、贾跃亭向上市公司履行借款承诺的情况,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行为构成欺诈发行等违法事实,中国证监会对乐视网、贾跃亭等15名责任主体作出行政处罚,其中对乐视网合计罚款2.4亿余元,对贾跃亭罚款2.41亿余元。
    乐视网退到新三板后,从新三板的股价表现来看,公司股价曾一路上行至2.56元,随后持续下跌。截止2022年1月17日,公司收盘价为0.65元。
    乐视网遭起诉索赔45亿2    乐视网虽然已经退市,但其对资本市场的影响仍在发酵中。
    1月17日晚间,山西证券发布公告,1月13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德证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案由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公告显示,上海君盈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两千名原告向北京金融法院对乐视网等二十一名被告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乐视网赔偿因其虚假陈述行为造成的投资损失共计45.71亿元,要求其他二十名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中包括三家券商。中德证券为二十一名被告之一,被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乐视网被认定“五宗罪” 
    2016年定增构成欺诈发行
    2021年4月2日,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6 号),认定乐视网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对乐视网以及贾跃亭等14名自然人作出行政处罚。其中,对乐视网合计罚款2.41亿元,对贾跃亭合计罚款2.41亿元。
    此前的2020年7月21日,乐视网已经终止上市,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定格于每股0.18元。按照上市规则,因造假退市,乐视网无法重新上市。
    证监会最终认定的乐视网违法违规事项主要有五项:
    一是,乐视网于2007年至2016年财务造假,其报送、披露的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IPO)相关文件及2010年至2016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二是乐视网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三是乐视网未披露为乐视控股等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四是乐视网未如实披露贾某芳、贾跃亭向上市公司履行借款承诺的情况;五是乐视网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行为构成欺诈发行。
    之所以中德证券此次成为乐视网案件的二十一名被告有关,就是与乐视网2016年的非公开发行有关。
    相关资料显示,乐视网2016年的定增共计募集资金48亿元,发行对象为财通基金、“牛散”章建平、嘉实基金、中邮创业基金。中德证券担任了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并拉上中泰证券担任联席主承销商。
    而追溯更早,乐视网的IPO保荐机构为平安证券。
    从1月17日晚间的公告中可以看出,包括中德证券的中介机构责任问题也已被官方认定:中德证券等3家证券公司及3家会计师事务所因未勤勉尽责、未能发现乐视网财务造假,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中德证券在此次乐视网的二十一名被告中赫然在列。
    
     2016年中德证券被罚600万 
    值得一提的是,中德证券被曝出未能在项目中勤勉尽责也非头一遭。
    2016年9月,中德证券及财务顾问主办人李庆中、王鑫因*ST昆机股权转让中,“作为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的财务顾问未勤勉尽责”,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当时的《证券法》规定,证监会决定:责令中德证券改正,没收业务收入300万元,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李庆中、王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从乐视网巨额涉案金额来看,中德证券此次若是被判承担连带责任,或将对山西证券投行业绩产生较大拖累。
    东方财富Choice金融终端数据显示,中德证券2021年全年实现主承销收入1.03亿元,市场份额0.29%,排名第47位(按照发行人报表统计)。而山西证券2021年前三季度投资银行手续费净收入为3.13亿元。若是乐视网21名被告平均承担责任,则山西证券或将产生高达2亿元非经常性损失。不过,山西证券最终将承担多大责任,还需法院认定。而公司也在公告中指出:“鉴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乐视网遭起诉索赔45亿3    乐视网最近被股东们维权起诉了,而且原告方还是多达2000名投资人,索赔金额超过45亿元。
    其实被告方也不止乐视网一家,还有贾跃亭等14名自然人,以及中德证券等3家证券公司、3家会计师事务所。
    乐视网被股东起诉的消息,就是中德证券的母公司山西证券在1月17日晚间发公告披露的。
    
    原来在1月13日,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案由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原告方为上海君盈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两千名原告,他们要求乐视网的母公司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因其虚假陈述行为造成的投资损失共计45.71亿元。其中中德证券等3家证券公司及3家会计师事务所被起诉的原因是因未勤勉尽责、未能发现乐视网财务造假,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这起诉讼还有一个背景,就是在2021年4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已经认定乐视网存在5项违法违规行为:
    1、乐视网于2007年至2016年财务造假,其报送、披露的IPO相关文件及2010年至2016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2、乐视网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
    3、乐视网未披露为乐视控股等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4、乐视网未如实披露贾某芳、贾跃亭向上市公司履行借款承诺的情况;
    5、乐视网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行为构成欺诈发行。
    当时乐视网被罚款2.4亿元,贾跃亭作为乐视网的实际控制人被罚款2.41亿元。再加上其他乐视网高管被处罚的金额,行政处罚的总金额达到4.831亿元。
    
     乐视网及贾跃亭被处罚 
    如今在这个行政处罚的基础上,乐视网的投资人们发起诉讼,要求乐视网对他们进行民事赔偿。
    乐视网长达10年的财务造假,给投资人们带来了多少损失,目前还无法得出准确的数字,不过乐视网在股市的巅峰期,2015年其市值曾高达1700亿元,股价最高44.72元,而到2020年7月21日,乐视网退市时,它的股价最终锁定在了0.18元,总市值仅为7.181亿元。
    贾跃亭2017年留下一句“尽责到底”,选择赴美造车,至今未归。
    
    目前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中,贾跃亭的持股比例为28.57%,他是公司第二大股东。第一大股东是一家名为天津嘉睿汇鑫的公司,持股约47.53%,这应该是融创系的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2021年12月21日,也就是大约一个月前,乐视网曾高调宣布全员涨薪,当时乐视的内部信中称:“经过近2年的经营,在不考虑历史债务影响的前提下,最新的经营数据实现了经营利润和现金流的双平衡,这是过去数年来的第一次,意义非凡”。
    如今乐视网面临2000名投资人的起诉索赔,他们也不得不再次面对现实,考虑一下“历史债务”的影响了。

乐视网遭起诉索赔45亿

4. 乐视网被索赔45亿元,被索赔的理由是什么?

两千名原告对乐视网等21名被告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乐视网赔偿因其虚假陈述行为造成的投资损失,共计45.71亿元,并且要求其他20名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021年4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经对他们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认为乐视网存在违法违规的行为,损害了他人的利益,对乐视网以及相关的人做出了行政处罚,对乐视网的罚款达到2.14亿元,此次被索赔45亿元是因为财务造假。

在乐视网的违法违规行为中第一个是在2007年-2016年期间财务造假,2010年至2016年的年报存在虚假报告,第二就是乐视网没有披露相关的关联交易,不符合相关的规定和流程,第三就是没有披露为乐视控股等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第四是乐视网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行为构成欺诈发行。 财务造假是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损害了很多的利益,所以需要提出索赔来弥补股东们的损失,造假退市欺诈发行股票损害了很多人的利益,原告有权力提出索赔拿回自己的资产。

乐视网被索赔的理由是因为自己的违规操作,损害了股东的利益,股东只能通过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乐视网的造假和欺诈行为不是公平竞争的行为,破坏了行业的平衡自然就会失败,想要做的好还是要保护好股东们的利益,光是靠着违规操作、虚假报告是不能长久的走下去的,很多投资者也是抱着信任的态度选择了乐视网,但是乐视网的行为很显然是辜负了投资者的信任,乐视网的违规操作、财务造假和欺诈行为才是他被索赔的原因。

5. 2000名投资人向乐视网起诉,索赔超45亿

 2000名投资人向乐视网起诉,索赔超45亿
                      2000名投资人向乐视网起诉,索赔超45亿,公开资料显示,被告除乐视网外,还有贾跃亭等14名自然人。目前一审尚未开庭。2000名投资人向乐视网起诉,索赔超45亿。
    2000名投资人向乐视网起诉,索赔超45亿1    乐视网最近被股东们维权起诉了,而且原告方还是多达2000名投资人,索赔金额超过45亿元。
    其实被告方也不止乐视网一家,还有贾跃亭等14名自然人,以及中德证券等3家证券公司、3家会计师事务所。
    乐视网被股东起诉的消息,就是中德证券的母公司山西证券在1月17日晚间发公告披露的。
    
    原来在1月13日,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案由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原告方为上海君盈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两千名原告,他们要求乐视网的母公司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因其虚假陈述行为造成的投资损失共计45.71亿元。其中中德证券等3家证券公司及3家会计师事务所被起诉的原因是因未勤勉尽责、未能发现乐视网财务造假,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这起诉讼还有一个背景,就是在2021年4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已经认定乐视网存在5项违法违规行为:
    1、乐视网于2007年至2016年财务造假,其报送、披露的IPO相关文件及2010年至2016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2、乐视网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
    3、乐视网未披露为乐视控股等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4、乐视网未如实披露贾某芳、贾跃亭向上市公司履行借款承诺的情况;
    5、乐视网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行为构成欺诈发行。
    当时乐视网被罚款2.4亿元,贾跃亭作为乐视网的实际控制人被罚款2.41亿元。再加上其他乐视网高管被处罚的金额,行政处罚的总金额达到4.831亿元。
    
     乐视网及贾跃亭被处罚 
    如今在这个行政处罚的基础上,乐视网的投资人们发起诉讼,要求乐视网对他们进行民事赔偿。
    乐视网长达10年的财务造假,给投资人们带来了多少损失,目前还无法得出准确的数字,不过乐视网在股市的巅峰期,2015年其市值曾高达1700亿元,股价最高44.72元,而到2020年7月21日,乐视网退市时,它的股价最终锁定在了0.18元,总市值仅为7.181亿元。
    贾跃亭2017年留下一句“尽责到底”,选择赴美造车,至今未归。
    
    目前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中,贾跃亭的持股比例为28.57%,他是公司第二大股东。第一大股东是一家名为天津嘉睿汇鑫的公司,持股约47.53%,这应该是融创系的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2021年12月21日,也就是大约一个月前,乐视网曾高调宣布全员涨薪,当时乐视的内部信中称:“经过近2年的经营,在不考虑历史债务影响的前提下,最新的经营数据实现了经营利润和现金流的双平衡,这是过去数年来的第一次,意义非凡”。
    如今乐视网面临2000名投资人的起诉索赔,他们也不得不再次面对现实,考虑一下“历史债务”的影响了。
    2000名投资人向乐视网起诉,索赔超45亿2    1月17日晚山西证券公告,控股子公司中德证券近期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上海君盈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两千名原告对乐视网等21名被告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乐视网赔偿因其虚假陈述行为造成的投资损失共计45.71亿元,要求其他20名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被告除乐视网外,还有贾跃亭等14名自然人;中德证券、中泰证券、平安证券3家证券公司;利安达、华普天健、信永中和3家会计师事务所。
    据了解,该案件是北京法院受理的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诉讼案件。目前一审尚未开庭。山西证券表示,由于还未开庭审理,所以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2000名原告请求赔偿45.71亿元 
    有关乐视网的风波仍未结束。中德证券1月13日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其作为被告人之一,被两千名投资者告上法庭,事涉乐视网、贾跃亭等证券虚假陈述案。
    作为原告,乐视网投资者认为,乐视网虚假陈述行为致其权益受损,要求乐视网承担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责任;贾跃亭等14名自然人作为虚假陈述过错责任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中德证券等3家证券公司及3家会计师事务所因未勤勉尽责、未能发现乐视网财务造假,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投资者诉请法院判令乐视网向原告支付因虚假陈述引起的投资损失之侵权赔偿款项(含投资差额损失、印花税、佣金、利息),共计45.71亿元;判令除乐视网外的其他二十名被告对原告的上述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判令被告共同承担案件全部诉讼费用。
    北京金融法院公告显示,被告除乐视网外,还有14名自然人,有贾跃亭、贾跃民(时任乐视网副总经理)、吴孟(时任乐视网监事会主席、贾跃芳(贾跃亭姐姐)、吉晓庆(时任乐视网监事)、曹彬(时任乐视网独立董事)、朱宁(时任乐视网独立董事)、沈艳芳(时任乐视网独立董事)、张特(时任乐视网董事会秘书)、赵凯(时任乐视网董事会秘书)、邓伟(时任乐视网董事会秘书、董事)、刘弘(时任乐视网监事、监事会主席、张旻翚(时任乐视网副总裁)、谭殊(时任乐视网副总裁)。
    有3家证券公司也站在被告席上,分别为中德证券、中泰证券、平安证券。另外还有3家会计师事务所为被告,分别有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早在2021年5月,北京金融法院受理了投资者诉乐视网、贾跃亭等二十余名被告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
    经初步审查,北京金融法院决定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本案,并于2021年7月30日作出民事裁定书,确定本案权利人范围。裁定书送达后,部分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申请复议,之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该部分当事人的复议申请。9月北京金融法院发布乐视网、贾跃亭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
    据了解,该案件是北京法院受理的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诉讼案件。业内人士解释“普通代表人诉讼”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规定,投资者提起虚假陈述等证券民事赔偿诉讼时,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且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可以依法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对按照前款规定提起的诉讼,可能存在有相同诉讼请求的其他众多投资者的,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说明该诉讼请求的案件情况,通知投资者在一定期间向人民法院登记。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对参加登记的投资者发生效力。
     曾经的“创业板一哥”陨落 
    2010年乐视网在创业板上市,公司颇受市场追捧,市值一度突破1700亿元。随着乐视资金链危局出现,公司开始持续出现巨亏,贾跃亭远走美国,至今未归。
    2019年4月,因乐视网及贾跃亭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行为,证监会决定对乐视网及贾跃亭立案调查。
    不久,因2018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自2019年5月13日起暂停上市。2020年4月27日,乐视网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期末净资产均为负值,且财务会计报告被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了深交所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2020年7月21日乐视网被正式摘牌。在最后一个交易日,公司最终股价收报0.18元,总市值7.18亿元,较高峰时的1700亿元市值蒸发99%以上。
    次年,行政处罚落地。乐视网在2021年4月12日发布公告称,其收到中国证监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指出,乐视网因2007年至2016年十年财务造假,其报送、披露的IPO相关文件及2010年至2016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未披露为乐视控股等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未如实披露贾某芳、贾跃亭向上市公司履行借款承诺的情况,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行为构成欺诈发行等违法事实,中国证监会对乐视网、贾跃亭等15名责任主体作出行政处罚,其中对乐视网合计罚款2.4亿余元,对贾跃亭罚款2.41亿余元。
    乐视网退到新三板后,从新三板的股价表现来看,公司股价曾一路上行至2.56元,随后持续下跌。截止2022年1月17日,公司收盘价为0.65元。
    2000名投资人向乐视网起诉,索赔超45亿3    乐视网虽然已经退市,但其对资本市场的影响仍在发酵中。
    1月17日晚间,山西证券发布公告,1月13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德证券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案由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公告显示,上海君盈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两千名原告向北京金融法院对乐视网等二十一名被告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乐视网赔偿因其虚假陈述行为造成的投资损失共计45.71亿元,要求其他二十名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中包括三家券商。中德证券为二十一名被告之一,被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乐视网被认定“五宗罪” 
    2016年定增构成欺诈发行
    2021年4月2日,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6 号),认定乐视网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对乐视网以及贾跃亭等14名自然人作出行政处罚。其中,对乐视网合计罚款2.41亿元,对贾跃亭合计罚款2.41亿元。
    此前的2020年7月21日,乐视网已经终止上市,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定格于每股0.18元。按照上市规则,因造假退市,乐视网无法重新上市。
    证监会最终认定的乐视网违法违规事项主要有五项:
    一是,乐视网于2007年至2016年财务造假,其报送、披露的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IPO)相关文件及2010年至2016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二是乐视网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三是乐视网未披露为乐视控股等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四是乐视网未如实披露贾某芳、贾跃亭向上市公司履行借款承诺的情况;五是乐视网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行为构成欺诈发行。
    之所以中德证券此次成为乐视网案件的二十一名被告有关,就是与乐视网2016年的非公开发行有关。
    相关资料显示,乐视网2016年的定增共计募集资金48亿元,发行对象为财通基金、“牛散”章建平、嘉实基金、中邮创业基金。中德证券担任了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并拉上中泰证券担任联席主承销商。
    而追溯更早,乐视网的IPO保荐机构为平安证券。
    从1月17日晚间的公告中可以看出,包括中德证券的中介机构责任问题也已被官方认定:中德证券等3家证券公司及3家会计师事务所因未勤勉尽责、未能发现乐视网财务造假,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中德证券在此次乐视网的二十一名被告中赫然在列。
    
     2016年中德证券被罚600万 
    值得一提的是,中德证券被曝出未能在项目中勤勉尽责也非头一遭。
    2016年9月,中德证券及财务顾问主办人李庆中、王鑫因*ST昆机股权转让中,“作为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的财务顾问未勤勉尽责”,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当时的《证券法》规定,证监会决定:责令中德证券改正,没收业务收入300万元,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李庆中、王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从乐视网巨额涉案金额来看,中德证券此次若是被判承担连带责任,或将对山西证券投行业绩产生较大拖累。
    东方财富Choice金融终端数据显示,中德证券2021年全年实现主承销收入1.03亿元,市场份额0.29%,排名第47位(按照发行人报表统计)。而山西证券2021年前三季度投资银行手续费净收入为3.13亿元。若是乐视网21名被告平均承担责任,则山西证券或将产生高达2亿元非经常性损失。不过,山西证券最终将承担多大责任,还需法院认定。而公司也在公告中指出:“鉴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2000名投资人向乐视网起诉,索赔超45亿

6. 乐视遭80人起诉是怎么回事?

乐视陷“100%兑换手机”变卦门,80人提起诉讼并称遇到消费欺诈。

因为活动公告“100%兑换乐视手机”的表述事后改为“数量有限,先到先得”,乐视陷入一起80人的集体诉讼。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近日开庭审理了此案。
这场由乐视官方社区“乐迷社区”2016年2月春节期间发起的活动,一度引起158.9万次阅读、37.6万条回复。大部分完成指定任务的“乐迷”(即乐视的用户)发现,他们无法兑换到手机,此后,80人提起诉讼并称遇到消费欺诈、索赔95万元。
乐视方面诉讼代理人回应称,兑换是一种“回馈用户”的行为,由于文案人员起初出现疏忽,导致活动存在瑕疵。

事件始末:
2016年2月4日,“乐迷社区”发布官方活动称,2月7日至22日,只要“每天签到成功!并且连续16天完成打卡!即可在2月25日12:00在‘乐米集市’100%兑换乐视手机一部!”
签到指登录社区并点击“签到”按钮,打卡则是在指定区域回复指定帖子。根据活动细则,每人每天只可签到一次,完成后随机获得90~100个虚拟货币“乐米”,而坚持连续16天打卡的“乐迷”可获得额外1万“乐米”奖励。
“乐迷”曹木登录了虚拟商场“乐米集市”,他发现,参与活动赢得的1.1万多“乐米”,可兑换的手机为“乐Max”手机,售11499“乐米”,参考价为3999元。这显然是“大福利”,因为,同在集市“限时抢购”栏目里的反戴式耳机,参考价49元,但需要5999个“乐米”才能兑换。
曹木很快失望了:页面信息提示,“乐Max”手机已经被兑换光了。已兑换记录栏写着“100件”。
还有别的手机吗?“乐迷”提供的截图显示,除了前款手机之外,彼时唯一的“限时抢购”手机是“乐1S”,其参考价比“乐Max”便宜2900元,可兑换价达10.99万“乐米”,仅参加“签到”“打卡”的“乐迷”无法拿到。
无法兑换的消息迅速传开,“乐迷”沙正很快发现,活动公告被修改了。相较此前截图,目前的公告删去了“100%兑换乐视手机一部”的说法,只剩下“即可在2月25日12:00在‘乐米集市’兑换手机”,句末还多了一行带括号的红色小字:“数量有限,先到先得”。
乐视方面的代理人解释,该改变系文案人员起初存在疏忽。此前,乐视相关负责人对广州《新快报》解释,这是“小编手误,复制了之前别人的一些帖子,结果把‘100%’给复制上去了”,直到2月25日兑换开始后服务器“瘫痪”了才发现。
“与其说写错了,不如说是涉及契约精神的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教授认为,市场经济包含契约自由和契约公正,“也许是你写错了,但是写错了,也要追究高管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每月供兑100部手机的解决方案是否合适?

沙正在“乐迷社区”发现不少相同遭遇的“乐迷”,他加入了其中一个维权QQ群,该群一度达500人上限,“这样的QQ群至少有两个”。向工商部门求助未果之后,2016年7月,曹木、沙正等80人以合同纠纷为由,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了乐视方面。

4家被告系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乐视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乐视海韵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被告代理人称,前3家均只帮助推广活动链接,对活动具体内容并不完全清楚,真正的组织、运营者是最后一家公司。原告则认为,前3家旗下论坛、网站或微信公号发布了活动帖,也是活动的当事人。

沙正告诉记者,起诉之前,乐视客服曾联系部分“乐迷”,称可兑换一部“乐1S”手机,条件是需要签署一份《和解协议》。“乐1S”比“乐Max”便宜,乐视商城官网显示,“乐1S”手机定价1099元。

记者注意到,“乐迷”提供的前述协议未盖公章,甲方为“乐视致新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提出了乙方(即“乐迷”)不得追究责任、不得向工商投诉、不得起诉、不得发表不利于甲方名誉的言论等条款。

不过,在法庭上,可供兑换的手机型号多了起来。乐视方面代理人强调,公司领导同意兑换手机,每月可供兑100部手机,型号包括“乐1S”等。法官追问,这些型号价格是否有“乐Max”高,代理人答没有“乐Max”价格高,且该款手机已停产,“按照原告要求,我们可以想办法给他们兑‘乐Max’手机。”

法官还询问,是否“乐Max2”价格更高、配置更好,是否愿兑付“乐Max2”。被告代理人表示可再同公司商议,至于80名原告是否都有兑换资格,还需之后继续核对。

那么,每月供兑100部手机,多久可以让所有符合条件的“乐迷”都兑完?乐视有关负责人2016年接受《新快报》采访时称,符合条件的“乐迷”约6000人,不过乐视方面代理人在法庭上称,经统计,除去用打卡软件刷量的不合格用户之外,最后收获“乐米”并有资格兑换手机的用户,共一两千人。

按照这个说法,加之每月100部的供兑速度,大约要一两年才能让所有人兑换完手机。对此,一些“乐迷”接受采访时表示难以接受。乐视方面则强调当初未约定兑换时限。

乐视代理人:“做好事却被别人说是欺诈”

该活动是否为消费行为?乐视方面是否构成消费欺诈?这些问题在法庭上成为争议焦点。案件还将择期继续开庭。

“乐迷”的代理律师、京师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左胜高、许浩告诉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80名原告要求判决被告履行“兑换原告每人一部3999元乐视手机”的义务,并认为被告行为构成消费欺诈,应赔偿原告每人3倍费用,即11997元。

左胜高认为,该活动的“乐迷”是此前购买过乐视产品或服务的特定消费者,且春节期间连续16天“签到”“打卡”,获得相应的“乐米”,并希望通过一定数额的“乐米”兑换乐视手机,是一种消费行为,而乐视在其中前后不一的规则,其实就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所涉及的消费欺诈。

他援引今年1月6日颁布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称, 消费者采用积分、代金券、优惠券等形式支付价款的,网络商品销售者在消费者退还商品后应当以相应形式返还消费者,“因此网络上积分换购商品,也属于消费行为”。

乐视方面代理人回应称,兑换活动系乐视公司“回馈用户”的行为,是一种单方面的馈赠,兑换只需签到、回帖,付出的成本极低,应适用于合同法的要约条款,并非消费行为,更不是消费欺诈。

乐视方面代理人强调:“ 乐视兑换手机是做好事却被别人说是欺诈。”

乐视方面代理人解释,他们已“非常宽容”:活动原先要求须指定区域回复指定内容,现在只要回复内容都算数;原先“乐米”一年内有效,现在这批用户的“乐米”永久有效,分期兑付;除了该起诉讼之外,也有其他人提起诉讼或要求和解,现已兑换手机。

沙正、曹木对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表示,他们想要的不仅是一部乐视手机或是3倍赔偿,而是乐视的道歉。原告代理律师称,因为原告人数众多,且案件拖延时间较长,是否同意和解方案需征求原告意见。

7. 乐视网被索赔45亿元,此次被索赔的原因是什么?

乐视网此次被索赔的原因是证券陈述虚假责任纠纷,这次两千名原告将乐视网等中介集团告上法庭,要求乐视网赔偿因虚假陈述行为造成的投资损失45.71亿元,很多人都以为乐视网很有可能在贾跃亭的手上起死回生,如今看来乐视网已经彻底塌房,目前乐视网的负责人贾跃亭暂时并未出面回应此事,很多网友们看到这个消息都很诧异,曾经风靡一时的乐视网居然沦落至此,实在是让人唏嘘,不知道这次贾跃亭会如何应对。

乐视网被索赔45亿一事曝光后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相信大家对于乐视网一定不会陌生,当初乐视网在圈内也是很不错的,后来因为各种原因导致乐视网开始走下坡路,乐视网负责人贾跃亭都逃到国外躲避债务,不过这些年贾跃亭又开始有所动作,之前贾跃亭还曾信誓旦旦要东山再起,没有想到最后爆出他投资的汽车产业只是空壳公司,现在乐视网再次被爆出索赔45亿一事大家都认为贾跃亭想要东山再起很难,这次乐视网又因为什么原因被起诉呢?

乐视网此次因涉嫌虚假陈述被起诉
这次乐视网因为涉嫌存在虚假陈述被超过两千家公司起诉,而且很多中介证券公司也一起被起诉,乐视网和这些公司之间具体存在什么样的交易合作我们不得而知,但是这两千家公司因为乐视网虚假陈述的行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看来贾跃亭还是惯用“欺骗”的方式在经营公司,这就是为何他至今都无法东山再起的原因。

很多网友们都觉得即使公司胜诉也拿不回这笔钱,因为现在乐视网基本就是名存实亡,贾跃亭本人都只能躲在国外不敢回来,而且贾跃亭很早就和甘薇离婚,所以就算胜诉也很难追回经济损失。

乐视网被索赔45亿元,此次被索赔的原因是什么?

8. 乐视网被多名投资者诉至法院,乐视网到底犯了什么事?

引言:5月12日乐视网被多名投资者投诉至法院,称乐视网财务造假,乐视网多名负责人被一同告上法院。这个案件由北京法院受理,以对乐视网进行法院判决。

一、乐视网被告乐视网发布消息,被法院进行依法判决赔偿,之所以被诉讼,是因为那是多名负责人,涉嫌10年财务造假,法院受理了,乐视网11名投资者的诉讼,对乐视网22名被告进行审理。此案立案后,经调查,被告的22名乐视网负责人确实拥有侵权以及证券造假的行为。并对乐视网15名负责主体的作出惩罚。
二、乐视网对于此事的回应乐视网已经被法院依法判决处以罚款的惩罚,乐视网也表示会接受法院给出的判决与惩罚。我们在生活中经常会看到乐视网,其实对于乐视网的内部纠纷并不是特别的了解。也觉得这种重大的纠纷案件与我们的生活没有太大的关系,大家平时也可以对法律方面进行多一些的了解,像乐视网这次等十年财务造假案件。这已经是非常重大的对他人强迫侵权的行为,也确实违反了国家规定,进行了证券造假等违规操作。所以这次被罚后,乐视网也没有再提起诉讼而是接受了法院的判决,并接受了法院给予的罚款金额。
三、被罚多少钱经法院判决后,给予乐视网主体进行2.4亿的赔偿惩罚,给其中一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同样2.4亿的赔偿惩罚。相信这件事情之后,也不会再出现类似的事件,在日常生活中,大家也要注意避免这样的事情,在做生意的时候要对国家的法律规定进行违反。也不要想着钻国家法律的空子,去做一些对自己有利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