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为子女购买的保险能执行吗

2024-05-19 01:46

1. 被执行人为子女购买的保险能执行吗

也就是说,债权人是不能拿债务人的保险来抵债的,所以你孩子的保险不会用来抵债的。【摘要】
被执行人为子女购买的保险能执行吗【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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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是能够执行的。保险不属于债务的追偿范围,账户资金不受债务纠纷困扰。【回答】
也就是说,债权人是不能拿债务人的保险来抵债的,所以你孩子的保险不会用来抵债的。【回答】
对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严格执行“三限”措施,即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以及在实施在招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等方面的联合限制。【回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限制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九种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要的消费行为,九种情形分别如下:【回答】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的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回答】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回答】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回答】
(七)子女就读高收入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回答】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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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为子女购买的保险能执行吗

2. 被执行人给子女买的保险法院可以执行吗?

解析:法院需要提前告知被执行人进行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时,应当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书面执行通知书,不得以电话方式通知申请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1 .有能力履行而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或者抗拒执行的;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隐匿、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6.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和解协议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相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采取消费限制措施后,不得有下列非生活、工作必需的高消费和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应当选择飞机、火车软卧、轮船二等舱以上;(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高消费的;(三)购买房产或新建、扩建、高档装修住房;(四)租用高档写字楼、酒店、公寓等场所办公的;(五)购置非经营必需的车辆;(6)旅游度假;(7)儿童上高收费的私立学校;(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其他非生活、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如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及以上座位等。

3. 给子女买的保险会被执行吗

不会。根据保险法规定任何单位以及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因此法院是不可以强行执行其子女的保险的。同时根据合同法规定保险不属于债务的追偿范围,账户资金不受债务纠纷困扰,因此法院也不得将子女的保险作为债务清单。拓展资料保险的类型商业保险大致可分为:财产保险、人身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津贴型保险、海上保险。大类别按照保险保障范围分类,小类别按照保险标的的种类分类。按照保险保障范围分为:人身保险、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1.火灾保险是承保陆地上存放在一定地域范围内,基本上处于静止状态下的财产,比如机器、建筑物、各种原材料或产品、家庭生活用具等因火灾引起的损失。2.海上保险实质上是一种运输保险,它是各类保险业务中发展最早的一种保险,保险人对海上危险引起的保险标的的损失负赔偿责任。3.货物运输保险是除了海上运输以外的货物运输保险,主要承保内陆、江河、沿海以及航空运输过程中货物所发生的损失。4.各种运输工具保险主要承保各种运输工具在行驶和停放过程中所发生的损失。主要包括汽车保险、航空保险、船舶保险、铁路车辆保险。5.工程保险承保各种工程期间一切意外损失和第三者人身伤害与财产损失。6.灾后利益损失保险指保险人对财产遭受保险事故后可能引起的各种无形利益损失承担保险责任的保险。7.盗窃保险承保财物因强盗抢劫或者窃贼偷窃等行为造成的损失。8.农业保险主要承保各种农作物或经济作物和各类牲畜、家禽等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9.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不论企业、团体、家庭或个人,在进行各项生产业务活动或在日常生活中,由于疏忽、过失等行为造成对他人的损害,根据法律或契约对受害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都可以在投保有关责任保险之后,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10.公众责任保险承保被保险人对其他人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应负的法律赔偿责任。11.雇主责任保险承保雇主根据法律或者雇佣合同对雇员的人身伤亡应该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12.产品责任保险承保被保险人因制造或销售产品的缺陷导致消费者或使用人等遭受人身伤亡或者其他损失引起的赔偿责任。

给子女买的保险会被执行吗

4. 被执行人为子女购买的保险能执行吗

不执行。受益人为子女的,不执行的哈。【摘要】
被执行人为子女购买的保险能执行吗【提问】
不执行。受益人为子女的,不执行的哈。【回答】
你好,给孩子买的年金险会被执行吗【提问】
亲亲,上面给您说了。不执行的哦。能执行的,是受益人是您的保单。【回答】
投保人是被执行人给孩子买的分红年金险,生存受益人是孩子被法院执行吗【提问】
亲亲,是这样的,一般来说被执行人是被保人的,会被执行。【回答】
但是重点还是要看法院那边如何判决。因为,这边也在案例检索中找到一个投保人投保的被执行的。【回答】
最高院解释为:虽然人寿保险/年金险是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兼具人身保障和投资理财功能,但保险单本身具有储蓄性和有价性,其储蓄性和有价性体现在【投保人】可通过解除保险合同提取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所以,该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属于【投保人】的责任财产,依法可作为强制执行的标的。【回答】
最高院解释到:这种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属于投保人的责任财产,且在法律性质上不具有人身依附性和专属性,也不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须的生活物品和生活费用,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所规定的不得执行的财产。【回答】
但是也有法院驳回申请人要求的。案例太多,就不一一发给您了。这边依旧认为,不被执行的可能性更大。您了解,法院判决并非完全一致,不是说法律不统一,而是在具体案情中的不一样的体现。【回答】
那到底是被执行还是不被执行【提问】
您好,我能理解您的心情,您想问个是否。但是上面给您解释了,被执行的有,不被执行的也有。不被执行的,占多数【回答】

5. 给子女买的保险会被执行吗

法律分析:任何单位以及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因此法院是不可以强行执行其子女的保险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给子女买的保险会被执行吗

6. 被执行人投保子女的保险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是能够执行的。保险不属于债务的追偿范围,账户资金不受债务纠纷困扰。也就是说,债权人是不能拿债务人的保险来抵债的,所以你孩子的保险不会用来抵债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7. 父母欠债给孩子买的保险会被执行吗

  法院是不可以执行保险金的。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保险法》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合同法解释》第十二条: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总结:人寿保险不属于债务的追偿范围,账户资金不受债务纠纷困扰。
  《遗产税法草案》第五条:不计入应征遗产税总额的有:(四)被继承人投保人寿保险所取得的保险金。
  《继承法》规定:保险资金受益人可唯一指定。

父母欠债给孩子买的保险会被执行吗

8. 被保险人是是失信被执行人,投保人是子女,保险能被执行吗?

一般来说,是能够执行的。保险不属于债务的追偿范围,账户资金不受债务纠纷困扰。也就是说,债权人是不能拿债务人的保险来抵债的,所以你孩子的保险不会用来抵债的。拓展资料:一、失信执行人的处罚:对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严格执行“三限”措施,即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以及在实施在招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等方面的联合限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限制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九种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要的消费行为,九种情形分别如下:(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的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入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二、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的情况以下情形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新规定》:前提条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得依据本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提供了充分有效担保的;(二)已被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财产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三)被执行人履行顺序在后,对其依法不应强制执行的;(四)其他不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