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关于非流动资产基金的区别

2024-05-18 18:34

1.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关于非流动资产基金的区别

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设置了“非流动资产基金”和“资产基金”两个净资产类科目同时取消了“固定基金”科目。这两个区别在于:1是适用的会计制度不同;分别适用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2是核算的内容不同,非流动资产基金是指事业单位非流动资产占用的金额,包括: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基金是指行政单位的非货币资产在净结余中占用的金额,包括:预付账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等非货币性资产占用金额。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关于非流动资产基金的区别

2.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关于事业基金的区别

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设置了“非流动资产基金”和“资产基金”两个净资产类科目同时取消了“固定基金”科目。这两个区别在于:1是适用的会计制度不同;分别适用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2是核算的内容不同,非流动资产基金是指事业单位非流动资产占用的金额,包括: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基金是指行政单位的非货币资产在净结余中占用的金额,包括:预付账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等非货币性资产占用金额。
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3.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净资产类科目 资产基金、事业基金和非流动资产基金的区别

行政单位的资产基金科目核算行政单位的预付账款、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政府储备物资、刚刚基础设施等费货币性资产在净资产中占用的金额。
事业单位的事业基金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主要为费财政补助结余扣除结余分配后滚存的金额;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占用的金额。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净资产类科目 资产基金、事业基金和非流动资产基金的区别

4. 比较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的"资产基金" "事业基金""非流动资产基金",为什么要这么设置

行政单位的会计主体应具备两个标准:1)承担特定的国家行政管理职能;2)经费来源于财政预算资金。所以,行政单位的“资产基金”主要是从预算角度考虑的,主要反映非货币性资产和部分负债变动对净资产的影响,下设预付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等资金来源的明细科目,与资产占用的明细对应。
而事业单位目前处于改制时期,正在逐步融入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以要从财政补助与自主经营两个角度考虑制度设置。“事业基金”是各年财政收支结余的滚存数,这点是从财政角度考虑的;“非流动资产基金”用于核算事业单位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占用的金额,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时,应当冲减非流动资产基金。这点是从市场经济角度考虑的。
仅是个人看法,不一定正确,供参考吧。

5. 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准则》中的事业基金与原准则事业基金的区别在哪里?

原来《准则》的“事业基金”是核算事业单位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主要包括滚存结余资金等。按核算的业务内容下设"一般基金"和"投资基金"两个明细科目。"一般基金"主要用以核算滚存结余资金;"投资基金"用以核算对外投资部分的基金。
     新《准则》的“事业基金”是核算事业单位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主要为非财政补助结余扣除结余分配后滚存的金额。不再设“一般基金”和“投资基金”两个明细科目,不再包括财政补助结转和财政补助结余。

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准则》中的事业基金与原准则事业基金的区别在哪里?

6. 事业会计制度和行政会计制度有什么区别?财政局适用哪种制度?

  财政局适用行政会计制度。
  会计科目:
  一、资产类

  101  现金
  102  银行存款
  103  有价证券
  104  暂付款
  105  库存材料
  106  固定资产

  二、负债类

  201  应缴预算款
  202  应缴财政专户款
  203  暂存款

  三、净资产类

  301  固定基金
  303  结余

  四、收人类

  401  拨入经费
  404  预算外资金收入
  407  其他收入

  五、支出类

  501  经费支出
  502  拨出经费
  505  结转自筹基建
  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一、资产类

  第101号科目  现    金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的库存现金。
  2.收到现金,借记本种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库存现金数额。
  3.行政单位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业务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井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4.有外币现金的行政单位,应分别按人民币、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具体参见“银行存款”科目。

  第102号科目  银行存款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存入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2.行政单位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等有关科比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现金”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银行存款数额。
  3.行政单位应按开户银行、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份终了,行政单位账面结余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逐笔查明原因,分别情况进行处理。属于未达账项,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4.有外币存款的行政单位,应在本科目下分别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行政单位发生的外币银行存款业务,应将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账,并登记外国货币金额和折合率。外国货币折合为人民币记账时,应按业务发生时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外汇汇率折算。年度终了(外币存款业务量大的机关可按季或月结算),行政单位应将外币账户余额按照期末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外汇汇率折合为人民币,作为外币账户的期末人民币余额。调整后的各外币账户人民币余额与原账面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溢列入有关支出。

  第103号科目  有价证券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购入的有价证券。
  2.购入有价证券时,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兑付本息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本金)和“其他收入”(利息)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兑付的有价证券本金数。

  第104号科目  暂付款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发生的待核销的结算款项。
  2.发生暂付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结算收回或核销转列支出时,借记“经费支出”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尚待结算的暂付款累计数。
  3.本科目应按债务单位或个人名称设置明细账。

  第105号科目  库存材料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大宗购入、需要库存的物资材料等。行政单位办公材料随买随用或没有大宗购入,不需要库存的,可以不设本科目。
  2.购入、有偿调入的材料,分别以购价、调拨价作为入账价格。材料采购、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运杂费等不计入库存材料价格,直接列入有关支出科目核算。
  3.购人材料并已验收入库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有关科比领用出库时,贷记本科目,借记有关支出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库存材料的实际库存数。
  4.本科目应按库存材料的类别、品种等有关项目设置明细账,并根据库存
  料入库、出库单逐笔登记。
  5.行政单位的库存材料,每年至少应盘点一次。对于发生的盘盈、盘亏等情况,应当查明原因,属于正常的溢出或损耗,作为减少或增加当期支出处理:盘盈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支出科目盘亏时,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非正常性的毁损,应按规定的程序报经批准后处理。
  库存材料变价处理,恢复存款。变价发生损溢,相应增减当期支出。

  第106号科目固定资产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的原价。
  2.行政单位的固定资产应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价值,登记入账:
  (1)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调拨价以及运杂费、保险费、安装费、车辆购置附加费记账。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应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记账。
  (3)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应按改建、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
  (4)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有关凭据记账。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当记入固定资产价值。
  (5)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应当按估计价值记账。
  (6)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记账。
  (7)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计价值记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3.已经入账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
  (1)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估价;
  (2)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的;
  (3)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的;
  (4)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暂估价值的;
  (5)发现原来记录固定资产价值有错误的。
  4.本科目的使用方法:
  购建、有偿调人固定资产时,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有偿调出、变卖的固定资产,按其账面价值销账。借记“固定基金”,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盘亏、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按减少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销账。毁损、报废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发生的收入记入“其他收入”科目,清理过程中的支出,记入有关支出科目。
  5.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所有固定资产价值的总额。
  6.行政单位应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或“固定资产卡片”,按固定资产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二、负债类

  第201号科目  应缴预算款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按规定应缴人国家预算的款项。
  行政单位的应缴预算款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行政性收费、罚款、没收财物变价款、无主财物变价款、赃款和赃物变价款、其他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应上缴预算的款项。
  2.收到应缴预算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比上缴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应缴未缴数。年终,本科目应无余额。
  3.本科目应按应缴预算款项的类别设置明细账。

  第202号科目  应缴财政专户款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按规定代收的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
  2。收到应上缴财政专户的各项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上缴财政专户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财政专户办法的单位定期结算预算外资金结余时,应按结余数借记“预算外资金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实行按比例上缴财政专户的行政单位收到预算外资金收入时,应分别记入“应缴财政专户款,”和,‘预算外资金收入”科目,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预算外资金收入”科目,贷记“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
  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应缴未缴数。年终,本科目应无余额。
  3.本科目应按预算外资金的类别设置明细账。

  第203号科目  暂存款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发生的临时性暂存、应付等待结算款项。
  2.收到暂存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冲
  或结算退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
  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尚未结算的暂存款数额。
  3.本科目应按债权单位或个人名称设置明细账。

  三、净资产类

  第301号科目  固定基金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因购入、调入、建造、接受捐赠以及盘盈固定资产所形成的基金。
  2.增加固定基金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或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减少固定资产基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固定基金总额。

  第303号科目  结余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年度各项收支相抵后的累计余额。
  2.年终,将“拨入经费”(不含预拨下年经费),“预算外
  金收入”和”其他收入”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的贷方,借记“拨入经费”、“预算外资金收入”、“其他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将“经费支出”(不含预拨下年经费)、“拨出经费”和“结转自筹基建”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借方,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费支出”、“拨出经费”科目。有专项资金收支的单位,应将非专项的收支分别转入“结余”科目的“经常性结余”
  明细科目中;将专项收入和支出分别转入结余科目的“专项
  结余”明细科目中。年终本科目贷方余额为行政单位滚存结余。
  3.有专项资金的单位应将结余分为经常性结余和专项结余进行明细核算。

  四、收人类

  第401号科目  拨入经费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按照经费领报关系,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人的预算经费。
  2.收到拨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缴回拨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平时贷方余额反映拨人经费累计数。
  3.年终结账时,将本科目贷方余额(不含收到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预拨下年度的经费)转入“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结余”科目。
  4.本科目应按拨入经费的资金管理要求分别设置拨入经常性经费和拨人专项经费两个二级科目。二级科目下按“国家预算收支科目”的“款”级科目设明细账。行政单位收到非主管会计单位拨入的财政性资金(如公费医疗经费、住房
  基金等),应在“拨入专项经费”二级科目下按拨入的单位分别进行明细核算。

  第404号科目  预算外资金收入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预算外资金的收入情况。
  2. 行政单位收到从财政专户核拨本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主管部门收到财政专户核拔的属于应返还所属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时,通过“暂存款”科目核算
  实行按确定的比例上缴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办法的行政单位收到预算外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贷记本科比实行结余上缴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办法的单位收到预算外资金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定期结算应缴预算外资金结余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
  3.年终结账时,将本科目贷方余额全数转入“结余”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4.本科目应按预算外资金收入管理要求分别设置经常性收入和专项收入二级科目,二级科目下按预算外资金项目设置明细账。

  第407号科目  其他收入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其他资金收入的情况。包括: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取得的不必上交财政的零星杂项收入、有偿服务收入、有价证券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2.发生其他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冲销转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平时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其他收入累计数。年终结账时,本科目贷方余额全数转入“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结余”科目。年终转账后,本科目无余额。
  3.本科目可按收入的主要类别设置明细账。

  五、支出类

  第501号科目  经费支出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项支出。
  2.发生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
  等科目;支出收回或冲销转出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平时借方余额反映经费实际支出累计数。
  3.年终,本科目借方余额应转入“结余”科日,借记“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年终转账后,本科目无余额。
  4.本科目应按经常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分设二级科目,二级科目下按财政部门统一规定的“目”、“节”级支出科目设置明细账。

  第502号科目  拨出经费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按核定预算拨付所属单位的预算资金。
  2;转拨经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回或冲销转出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平时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拨出经费累计数。
  3.年终结账时,将本科目借方余额(不含预拨下年经费)转入“结余”科目。
  4.本科目应按拨出经常性经费和拨出专项经费分设二级科目,并按所属拨
  单位设置明细账。

  第505号科目  结转自筹基建

  1.本科目用于核算行政单位经批准用拨入经费拨款以外的资金安排基本建设,其所筹集并转存建设银行的资金。
  2.将自筹的基本建设资金转存建设银行时,根据转存数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基本建设项目完工后剩余资金收回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3.年终结账时,应将本科目借方余额全数转入,“结余”科目,借记“结余”,贷记本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年终无余额。

  附:第九章  年终清理结算和结账

  第四十五条  行政单位在年度终了前,应根据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的决算编审工作要求,对各项收支账目、往来款项,货币资金和财产物资进行全面的清理结算。并在此基础上办理年度结账,编报决算。
  第四十六条  清理、核对年度预算收支数字和各项缴拨款,保证上下级之间的年度预算数和领拨经费数一致。
  第四十七条  为了准确反映各项收支数额,凡属本年度的应拨款项,应当在12月31日前汇达对方。主管会计单位对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拨款和预算外资金拨款,截止12月25日为止,逾期一般不再下拨。
  第四十八条  凡属本年的各项收入,都要及时入账。本年的各项应缴预算款和应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要在年终前全部上缴。属于本年的各项支出,要按规定的支出渠道如实列报。年度单位支出决算,一律以基层用款单位截止12月31日止的本年实际支出数为准,不得将年终前预拨下级单位的下年预算拨款列入本年的支出,也不得以上级会计单位的拨款数代替基层会计单位的实际支出数。
  第四十九条  行政单位的往来款项,年终前应尽量清理完毕。按照有关规定应当转作各项收入或各项支出的往来款项要及时转入各有关账户,编入本年决算。主管单位收到财政专户核算的预算外资金属于应返还所属单位的部分应及时转拨所属单位,不得在“暂存款”挂账。
  第五十条  行政单位年终要及时同开户银行对账,银行存款账面余额,要同银行对账单的余额核对相符。现金账面余额,要同库存现金核对相符。有价证券账面数字,要同实存的有价证券实际成本核对相符。
  第五十一条  年终前,应对各项财产物资进行清理盘点,发生盘盈、盘亏的,要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作出处理,调整账务,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第五十二条  行政单位在年终清理结算的基础上进行年终结账。年终结账包括年终转账、结清旧账和记入新账年终转账。账目核对无误后,首先计算出各账户借方或贷方的12月份合计数和全年累计数,结出12月未的余额。然后,编制结账前的“资产负债表”,试算平衡后,再将应对冲结转的各个收支账户的余额按年终转账办法,填制12月31日的记账凭单办理结账冲转。
  结清旧账。将转账后无余额的账户结出全年总累计数,然后在下面划双红线,表示本账户全部结清。对年终有余额的账户,在“全年累计数”下行的“摘要”栏内注明“结转下年”字样,再在下面划双红线,表示年终余额转入新账,旧账结束。
  记入新账。根据本年度各账户余额,编制年终决算的“资产负债表”和有关明
  细表。将表列各账户的年终余额数(不编制记账凭单),直接记人新年度相应的各有关账户,并在“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字样,以区别新年度发生数。
  第五十三条  行政单位的决算经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审核批复后,需调整决算数字时,应作相应调整。

  第十章  会计报表的编审

  第五十四条  会计报表是反映行政单位财务会计状况和预算执行结果的书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支出明细表、附表和报表说明书。具体报表格式见本制度所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
  有专款收支业务的,还应按专款的种类编报专项资金支出明细表。
  第五十五条  资产负债表是反映行政单位在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的报表。资产负债表的项目,应当按会计要素的类别分别列示。
  收入支出总表是反映行政单位年度收支总规模的报表。
  收入支出总表接单位实有各项收支项目汇总列示。
  支出明细表是反映行政单位在一定时期内预算执行情况的报表。支出明细表的项目,应当按“国家预算支出科目”列示。对于用财政拨款和预算外资金收入安排的支出应按支出的用途分别列示。
  附表是指根据财政部门或主管会计单位的要求编报的补充性报表,如基本数字表。附表按财政部门和上级单位规定的项目列示。
  第五十六条  行政单位应当按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的规定报送月度、季度和年度会计报表。
  月报,是反映行政单位截止报告月度资金活动和经费收支情况的报表。月报要求编报资产负债表、支出明细表。
  季报,是分析、检查行政单位季度资金活动情况和经费收支情况的报表,应在月报的基础上较详细地反映单位经费收支的全貌。各行政单位的季报,要求在月报的基础上加报基本数字表。
  年报(年度决算),是全面反映年度资金活动和经费收支执行结果的报表。年度决算报表种类和要求等,按照财政部门和上级单位下达的有关决算编审规定组织执行。
  第五十七条  行政单位的会计报表,要保证数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会计报表必须经会计主管人员和机关负责人审阅签章并加盖公章后上报。财政部门和上级单位对于屡催不报报表的单位,有权暂停其预算拨款或预算外资金的拨付。
  第五十八条  基层单位的会计报表,应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切实做到账表相符,不得估列代编。
  第五十九条  主管会计单位除根据会计账簿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本级的会计报表外,还应根据本级会计报表和经审查过的所属单位会计报表,编制汇总会计报表。
  第六十条  行政单位在报送月报、季报、年报时都应编写报表说明书。报表说明书包括报表编制技术说明和报表分析说明。
  报表技术说明主要包括:采用的主要会计处理方法,特殊事项的会计处理方法,会计处理方法的变更情况、变更原因以及对收支情况和结果的影响等。
  报表分析说明一般包括:基本情况,影响预算执行、资金活动的原因,经费支出、资金活动的趋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对上级会计单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7.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关于非流动资产基金的区别

财政部在2013年分别制定颁布了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对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进行了重大的改革。其中有关资产基金的区别如下:
一、科目名称和核算的范围不同。
1、事业单位设置3101号“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该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占用的金额(只对应非流动资产)。
2、行政单位设置3501号“资产基金”科目,该科目核算行政单位的预付账款、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等非货币性资产在净资产中占用的金额。(对应七项资产)
二、具体核算方法不同
(一)事业单位非资产基金的核算
1、在取得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或发生相关支出时确认非资产基金。借记“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等有关科目;同时或待以后发生相关支出时,借记“事业支出”等有关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双分录)
2、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时,应当冲减非流动资产基金。按照计提的折旧、摊销金额,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贷记“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
3、处置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时,应当冲销该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
(二)、行政单位资产基金的核算
1、资产基金在发生预付账款,取得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时确认。(双分录)
(1)发生预付账款时,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借记“预付账款”科目,贷记资产基金;同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经费支出”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2)取得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时,按照取得资产的成本,借记“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等科目,贷记资产基金(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同时,按照实际发生的支出,借记“经费支出”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2、收到预付账款购买的物资或服务时,领用和发出存货、政府储备物资时,无偿调出、对外捐赠存货、政府储备物资时,均应当冲减相应的资产基金。借记资产基金,贷记有关资产科目(预付账款、存货、政府储备物资等。
3、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公共基础设施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时。借记资产基金,贷记累计折旧或累计摊销
4、无偿调出、对外捐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时,借记资产基金,借累计折旧(或累计摊销),贷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公共基础设施)
三、详细核算请参看两项新制度的有关内容。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关于非流动资产基金的区别

8. 简述行政单位会计与事业单位会计的区别?

 事业单位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和企业会计都是会计的一个重要分支,其三者之间既有区别又有相互联系。笔者通过多年在企业和机关从事会计工作而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与企业会计进行简要对比,使我们进一步认识、理解和掌握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和企业会计的精神实质,并利用它来管好各项会计事务,对不断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有着重要意义,并希望通过该对比对在企业和机关之间互换工作的会计人员有所帮助。

  大多数情况下我们所说的会计都是指企业会计,而很少人会想到事业单位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统称预算会计),这与我国的体制有关,社会上企业的数量和事业单位的数量有天壤之别。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有120多万个事业单位及有限的行政单位,而企业的数量则不计其数,但是随着这些年国家在预算方面的支出越来越多,这让社会各界对政府部门的支出有了更多的关注,自然事业单位的会计向更加透明的方向转变中。与事业单位会计相比,企业会计更多地受到社会的关注,企业的效益直接牵涉到各方的利益。事业单位会计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对其本身发生的业务的一种记录,并没有对后期的业务有多大的影响。首先谈一谈事业、行政单位会计和企业会计的不同:

  一、定义不同

  事业单位会计是以事业单位实际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反映和监督事业单位预算(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执行过程及其结果的专业会计,是预算会计的一个组成部分。行政单位会计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行政机关和实行行政财务管理的其他机关、政党组织等行政单位核算、反映、监督本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及其结果的专业会计。

  企业会计是会计的一个重要分支,核算和监督企业资金运用、资金来源、企业的成本和费用,以及经营所得的财务成果,借以分析得失,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一种管理活动,其具体内容随企业的性性质和经济业务的繁简而异。按企业的性质,有商业企业会计、工业企业会计、农业企业会计、施工企业会计和交通运输企业会计等;按会计内容和侧重面,有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

  二、核算特点不同:

  事业单位会计的核算特点:

  (1)一般不进行成本(或完全的)核算。事业单位开展经济业务活动,从总体上讲,不以营利为目的,重视社会效益。不计算盈亏,一般不进行成本核算或完全的成本核算。外界对事业单位的投入一般情况下应当是无偿的,不求回报,也不存在业主权益问题。(2)具有多层次、多元化的会计核算组织结构。事业单位的组织结构本身具有多层次的特点,按照机构建制和经费领报关系,事业单位会计分为主管、二级和基层单位会计等几级;同时,就单个事业单位来看,资金来源渠道较多,支出方向也不单纯地用于本单位的支出需要。(3)资金(经费)来源多渠道,要为多方面提供会计信息服务。随着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事业单位的资金来源渠道增多,会计信息的需求者也在增加,除财政及上级主管部门外,还有投资人、债权人及消费者等。(4)资金来源多样化,决定了往往不能单纯以一个事业单位作为会计主体,有时要以有特定来源、同时有特定作用的基金作为会计主体。(5)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经营性收支业务核算可采用权责发生制。虽然任何一种会计的结账基础都不可能是固定的、排他的,但应该有一种是基本的。少数实行权责发生制的单位在某些业务核算上采用收付实现制,或者是少数实行收付实现制的单位在某些业务核算上采用权责发生制的做法,在现实中并不鲜见,但这主要由主管部门在会计制度允许的范围内作出统一的规定,不能由单位自行其是。而作为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在会计制度中加以明确规定,是事业单位会计的一大特点。

  企业会计的核算特点是:

  (1)企业的获利能力与偿债能力必须提供方面的信息,以满足投资者与债权人的决策需要。(2)在企业内部管理方面资源使用的效益变为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服务。既要为企业管理提供有关的信息,还要进行经济预测,制定经济计划和预算,参与经济决策。(3)用权责发生制作为记账基础,正确核算盈亏。

  三、核算的一般原则有所不同

  除客观性原则、相关性原则、一贯性原则、及时性原则、明晰性原则、历史性及重要性原则等相同的会计核算原则外,事业单位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还强调可比性原则、收付实现制原则和专款专用原则,而企业会计核算会计还注重统一性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谨慎性原则、划分权益性与资本性支出原则。

  四、在对固定资产的处理上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和企业会计也有不同

  (1)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不对固定资产进行计提折旧的处理,而企业会计要求根据不同类别的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采用不同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2)固定资产的价值标准不同: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价值标准为: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价值在800元以上。单位价值虽然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资产应当作为固定资产核算;企业会计对固定资产的价值标准为: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五、在其他会计处理上的不同

  事业、行政单位的应收账款不计提坏账准备,而是采用对无法收回的坏账直接列支核销的办法,故事业、行政单位会计的“应收账款”科目没有备抵账户。而企业会计制度要求根据账龄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从而更加真实客观地反映企业的资产总额。

  六、行政事业单位之间又有其不同之处

  (1)在进行必要的可行性论证、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之后行政单位只可以对国有资产进行出租、出借而不得用国有资产对外担保,而事业单位则既可以用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还可以对外担保。(2)事业单位设有“投资基金”科目,而行政单位则没有。(3)对于在存货采购过程中产生的差旅费、运杂费,事业单位计入材料成本而行政单位直接计入当期支出。

  它们三者之间的相同点是它们都是会计的重要分支,都具有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的职能,都具备了会计的基本框架,都是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发生外币收支的应当折算为人民币核算,业务收支以外币为主的,也可以选定某种外币为记账本位币,但编制会计报表时,应按照编报日期的人民币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反映,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少数民族地区同时可以使用少数民族文字,会计核算应当按会计期间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季度和月份,实行历年制,会计期间的起讫日期以公历起讫日期为准。在相关的会计要素中都有资产、负债、收入和支出项目。

  通过以上简单的比较,我们可以从预算会计和企业会计里互相学习借鉴。将企业会计里边更为合理的处理方法应用到行政事业单位,比如企业进行成本核算,行政事业单位也应该用成本核算来比较是否要公车改革、是否将某些业务外包等等;将行政事业单位相对科学的会计程序延伸到企业会计里边来,例如把行政事业单位每年要经过“二上”、“二下”的预算等程序融汇到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