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对电梯维修保养的义务

2024-05-17 16:10

1. 物业对电梯维修保养的义务

小区楼房的电梯维修保养,都是物业的义务,如果电梯出现损坏的情况下,都由物业进行维修。
物业。
物业服务企业具体的责任主要有:

  1、物业及其配套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对物业来说,机电设备、空调系统、供水供电系统、电讯系统、公用设施等,都必须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才能保障物业的正常、安全使用,不能等发生故障后再去修理。经常进行维护和保养,可以延长物业的使用寿命,为业主和租户提供基本的使用保证。

  2、加强保安管理,向业主和租户提供生活和办公的安全保障。必须认真做好治安管理工作,承担起大楼和小区范围内的安全、保卫等,甚至还包括排除各种干扰,保持居住区的安静。不管是住宅区还是其他类型的物业,只有具有良好的保卫环境才能确保业主和住户的生命财产的安全,并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要搞好设备的养护工作,确保设备百分之百地处于良好使用状态。要建立和执行制度,加强管理等。

  3、搞好物业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包括垃圾、污水、雨水的排泄清除等,以求保持一个清洁卫生的环境,向业主或租户提供一个整洁舒适的居住、办公环境。干净整洁的环境给人们以视觉上的美感和心理上的舒适感。

  4、做好物业管理区范围内的绿化建设和保养,以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尤其是草地绿化和花木养护工作对营造一个优美宜人的环境是非常重要的。

  5、做好大楼和小区内的交通管理。内容包括小区内的平行交通和大楼内的垂直交通(电梯和人行扶梯)的管理,也包括通道、屋顶等空间的清洁、路灯的保养等。

  6、加强车辆管理,防止车辆丢失、损坏,要求小区、大厦行车路线有明显标志,车辆限速行驶,统一物业辖区内的车辆停放,保持物业辖区的道路、过道的畅通。

  7、搞好财务管理工作。一是要搞好维修基金的核收和使用管理,保证物业管理工作的健康顺利进行。

  8、及时办理物业及附属设备的财产保险,避免给业主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

  9、搞好社区管理,创造健康文明的社区文化,努力建立友好融洽的新型人际关系。同时协助政府进行社会管理,推进全社会的文明和进步等方面的工作。

  10、就公共市政设施的有关事务与政府和公共事业部门联系。

  11、建立物业档案,随时掌握产权变动情况,维护物业的完整和统一管理。

  如果业主认为所在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够尽职,可以向他们提出整改意见,也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如仍无法解决问题,还可以通过召开小区业主大会来决定是否解聘该物业服务企业,重新选择新的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对电梯维修保养的义务

2. 电梯坏了维修时间规定

法律分析:按照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需要进行定期维护检查,若电梯停止使用超过三个月需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科报停止使用,在下次使用时需重新报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科申请使用,并需重新检验,检验合格后发合格证后才开始使用。
法律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第三十一条 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依照本条例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
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第三十二条 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

3. 物权法关于电梯的规定

法律分析:在《民法典》生效实施之前,只要满足《物权法》第76条规定的“双2/3”即可对加装电梯工程予以报建和推进实施。《物权法》第76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显然属于“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需要“双2/3”同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必须由专有部分面积占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人数占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加投票。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必须得到参加投票的专有部分面积的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和参加投票的人数的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的同意。决定前款的其他事项,必须得到参加投票的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和参加投票的人数过半数的业主的同意。

物权法关于电梯的规定

4. 物业法规定小区电梯大修时间过长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电梯的检修是有时间限制的。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电梯每15天就需要保养一次,每年还需要由相关的部门来进行一次年检,检验单位发放检验合格证后电梯才能正常运行。
电梯使用单位,也就是物业公司应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如果没有按照规定提出检验要求,或是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检验不合格的电梯,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处将责令小区物业公司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将处罚款:如果情节严重的,将会责令小区物业公司停止该电梯的使用。
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摘要】
物业法规定小区电梯大修时间过长【提问】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电梯的检修是有时间限制的。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电梯每15天就需要保养一次,每年还需要由相关的部门来进行一次年检,检验单位发放检验合格证后电梯才能正常运行。
电梯使用单位,也就是物业公司应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如果没有按照规定提出检验要求,或是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检验不合格的电梯,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处将责令小区物业公司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将处罚款:如果情节严重的,将会责令小区物业公司停止该电梯的使用。
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回答】

5. 国家对物业电梯管理规定

使用电梯的场所越来越多,对电梯的需求量也逐年增加。但是电梯管理中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暴露出来不少问题,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反映。为了切实加强电梯行业的管理,提高电梯的制造、安装、维修质量,确保电梯的安全正常运行,国家经贸委为此会同有关部门对电梯管理问题进行了专门研究。法律依据:《关于加强电梯管理的暂行规定》第一条电梯的制造、安装、维修实地电梯生产企业全面负责的一条龙管理制度。第二条建设部是国家电梯行业归口管理的主管部门,对全国电梯的制造、安装与维修进行宏观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计划单列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电梯行业的管理工作。第三条电梯的制造、安装、维修企业和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有关规定,并鼓励电梯生产企业制订高于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内控标准。第四条电梯生产实行许可证制度。发证工作依照国家现行有关法规,由国家技术监督局统一管理,建设部负责实施。第五条国家明令淘汰的电梯品种、型号,不准继续生产、销售、安装。违者按伪劣产品查处。第六条电梯质量实行生产企业全面负责制。电梯销售、安装、维修实行由生产企业委托代理制。使用单位订购电梯应同时签订电梯安装调试与维修合同(协议)。被电梯生产企业认可的安装、维修企业,对其安装、维修质量向电梯生产企业负责。凡未取得电梯生产企业认可的单位,不准承担该企业所产电梯的销售、安装、维修工作。本规定颁发前在用电梯的维修工作,原则上参照本规定办理。第七条电梯安装调试结束后,由电梯生产企业进行质量自检,并出具电梯产品质量合格证或检测报告。由使用单位向工程报建审批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由报建审批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建设、施工、安全监察等单位联合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签字认可交付使用。其他部门不再重复检测发证。验收中的质量争议问题,原则上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电梯生产企业提请当地技术监督部门直至国家技术监督局仲裁。电梯质量保修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由电梯生产企业保修一年,但不超过交货后18个月。保修期满后出现的质量问题,按国家《产品质量法》处理。第八条电梯投入运行时,使用单位必须制订使用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应配备合格的电梯司机,持证上岗。司机离岗半年以上,应重新培训后继续上岗。使用单位和承担维修的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该型号电梯的使用、维修规程进行定期检查和检测,并逐台认真做好记录,建档备查。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第九条电梯维修用备品配件,由电梯生产企业负责提供,或向电梯生产企业推荐(指定)的生产经营单位订购。进口电梯的维修用备品配件原则上谁引进谁负责。第十条电梯改造、大修后,必须质检部门检测合格,方可继续运行,承担改造、大修的单位负责保修12个月。第十一条电梯产品因改型或淘汰停止生产后,原电梯生产企业仍应继续提供在用电梯所需的维修用备品配件,或为用户提供代用件。第十三条电梯在运行中出现的严重人身伤亡、设备损坏等事故,使用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安全主管部门报告,并配合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第十四条进口电梯的安装和维修,由电梯引进单位参照本规定办理。

国家对物业电梯管理规定

6. 物业维修电梯需要业主承担吗

法律分析:需要。业主是电梯的所有权人,应依法承担电梯安全运行相关义务。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对电梯使用安全负责,对共有产权的住宅电梯,实施物业管理的,该物业服务企业为使用管理单位。这就意味着,电梯日常运行维护费用从物业管理费用中列支。若无专项维修资金,小区电梯维修费用应该由每个业主按比例支付;物业公司利用小区内业主共有场地、设施设备进行经营(做广告)的,所得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业主有权要求物业对该部分收益的支出予以公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第二百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7. 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电梯坏了,物权法怎么规定的?

根据物业管理相关规定,电梯故障需要小修时,由物业公司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
中修、大修及设备更新改造时,需要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来支付费用。
所以,你的问题里,首先要明确电梯维修属于什么类型,小修找物业;中修以上需要业委会商讨是否动用专项维修资金来修理。【摘要】
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电梯坏了,物权法怎么规定的?【提问】
根据物业管理相关规定,电梯故障需要小修时,由物业公司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
中修、大修及设备更新改造时,需要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来支付费用。
所以,你的问题里,首先要明确电梯维修属于什么类型,小修找物业;中修以上需要业委会商讨是否动用专项维修资金来修理。【回答】

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电梯坏了,物权法怎么规定的?

8. 物业费包括电梯维修费用吗

法律分析:物业费不包含电梯维修的费用。一般来说,电梯故障应由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申请专项住房基金进行维修;因为该项费用是所有业主在购房时缴交的,所有必须经得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方可使用。如果购房时没有缴交这项费用,维修费应有全体业主共同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