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看病,医保统筹和附加支付是一个意思吗?

2024-05-19 05:52

1. 社保卡看病,医保统筹和附加支付是一个意思吗?


社保卡看病,医保统筹和附加支付是一个意思吗?

2. 社保卡看病,医保统筹和附加支付是一个意思吗?

是同一个意思。统筹支付和附加支付均指医保结算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扣除“分类自负”费用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由统筹基金或是地方附加基金支付的部分,即医保支付的部分。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项目中,先由参保人员个人按规定比例或差额进行现金自付的费用,统称为“分类自负”费用。医保结算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扣除“分类自负”费用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统称为“自负”费用。
扩展资料:
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属于全体参保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集中管理,统一调剂使用,主要用于支付参保职工发生的医药费、手术费、护理费、基本检查费等。
统筹基金主要用于用于支付特殊病种门诊、住院医疗费用中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不能支付普通门诊费用和全自费项目的费用,不能支付因违法犯罪、酗酒、自杀、自残、工伤、生育、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以及其它责任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医保统筹基金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医保统筹

3. 医保帐户上的附加支付是什么?

统筹支付就是用统筹账户资金支付参保人相关医疗费用。帐户支付,也就是用参保人的医保卡在药店或门诊的刷卡消费行为。医保统筹管理,由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组成。
统筹支付和附加支付均指医保结算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扣除“分类自负”费用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由统筹基金或是地方附加基金支付的部分,即医保支付的部分。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项目中,先由参保人员个人按规定比例或差额进行现金自付的费用,统称为“分类自负”费用。医保结算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扣除“分类自负”费用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统称为“自负”费用。

扩展资料:
(一)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
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账,即时结算。
(二)急诊结算程序
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医保

医保帐户上的附加支付是什么?

4. 医保帐户上的附加支付是什么

法律分析:附加支付是指医保按比例支付,即帮你报销的部分,当年账户金额用完后才会有这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5. 医保帐户上的附加支付是什么?

统筹支付就是用统筹账户资金支付参保人相关医疗费用。帐户支付,也就是用参保人的医保卡在药店或门诊的刷卡消费行为。医保统筹管理,由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组成。

统筹支付和附加支付均指医保结算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扣除“分类自负”费用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由统筹基金或是地方附加基金支付的部分,即医保支付的部分。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项目中,先由参保人员个人按规定比例或差额进行现金自付的费用,统称为“分类自负”费用。医保结算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扣除“分类自负”费用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统称为“自负”费用。

医保帐户上的附加支付是什么?

6. 医保帐户上的附加支付是什么?

【摘要】
医保帐户上的附加支付是什么?【提问】
【回答】

7. 医保账单中的附加支付是什么意思?

统筹支付就是用统筹帐户资金支付参保人相关医疗费用。帐户支付,也就是用参保人的医保卡在药店或门诊的刷卡消费行为。医保统筹管理,由个人帐户和统筹帐户组成。
统筹支付标准的区别:
①参保人在指定门诊就医点服务时间外,因急诊直接到本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
②参保人直接到本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抢救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直接到指定门诊就医点及本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外的市内医疗机构门诊抢救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比例降低10%。
③经指定门诊就医点转诊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转到镇(街)定点医院本部门诊部或市属定点专科医院本部门诊部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降低10%;转到市内定点三级医院本部门诊部的,支付比例降低20%;转到其他医疗机构的,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除以上几种情形外,参保人自行到指定门诊就医点以外的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医保账单中的附加支付是什么意思?

8. 什么是医保附加支付

统筹支付和附加支付均指医保结算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扣除“分类自负”费用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由统筹基金或是地方附加基金支付的部分,即医保支付的部分。统筹支付就是用统筹账户资金支付参保人相关医疗费用。帐户支付,也就是用参保人的医保卡在药店或门诊的刷卡消费行为。医保统筹管理,由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组成。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项目中,先由参保人员个人按规定比例或差额进行现金自付的费用,统称为“分类自负”费用。医保结算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扣除“分类自负”费用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统称为“自负”费用。拓展资料:(一)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账,即时结算。(二)急诊结算程序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